宣德元年,黎利反,王通戰敗,擅傳檄割清化迤南畀賊。 賊方圍清化,通與指揮打忠堅守,乘間破賊,殺傷甚眾。 賊將遁而檄至,通曰:「吾輩殺賊多,出城必無全理,與就縛,曷若盡忠死。 」乃與忠益固守。 賊久攻不下,令降將蔡福說降,通登陴大罵。 賊知城不可拔,引去。 及還京,宣宗大獎勞之。 改戶部員外郎,出理宣府軍餉。 奏言:「朝議儲餉開平,令每軍運一石,又當以騎士護行,計所費率二石七斗而致一石。 今軍民多願輸米易鹽,請捐舊例五分之二,則人自樂輸,餉足而兵不疲。 」帝可之。 正統初,遷兵部郎中,從尚書王驥整飭甘肅邊務。 從破敵于兀魯乃還,以貪淫事為驥所覺。 驥遣通奏邊情,即疏通罪。 下獄,謫廣西容山閘官。 已,調東莞河泊所官。 九年,都督僉事曹儉薦其有文武才,乞收用。 吏部執不可。 景帝監國,以于謙、陳循薦,起兵部員外郎,守居庸關。 俄進郎中。 帝即位,進右副都御史。 也先犯京師,別部攻居庸甚急。 天大寒,通汲水灌城,水堅不得近。 七日遁走,追擊破之。 景泰元年召還。 時楊洪督京營,命通參軍務兼理院事。 言:「諸邊報警,率由守將畏徵調,飾詐以惑朝廷,遇賊數十輒稱殺敗數千。 向者德勝等門外不知斬馘幾何,而獲官者至六萬六千餘人。 輦下且然,何況塞外。 且韓信起自行伍,穰苴拔于寒微,宜博搜將士中如信、苴者,與議軍事。 若今腰玉珥貂,皆苟全性命保爵祿之人,憎賢忌才,能言而不能行,未足與議也。 」意蓋詆謙與石亨輩。 謙疏辨,言:「概責邊報不實,果有警,不奏必致誤事。 德勝門外官軍升級,惟武清侯石亨功次冊當先者萬九千八百餘人,及陣亡三千餘人而已,安所得六萬之多?通以為濫,宜將臣及亨等升爵削奪。 有如韓信、穰苴者,乞即命指薦,並罷臣營務,俾專治部事。 」疏下廷議。 廷臣共言謙及石亨、楊洪實堪其任;又謂通志在滅賊,無他。 帝兩解之。 尋敕謙錄功,不得如從前冒濫,蓋因通言而發也。 給事中覃浩等言通本以知兵用,不宜理院事,乃解其兼職。 塞上軍民多為寇所掠。 通請榜諸邊能自歸者,軍免戍守三年,民復徭役終身。 又請懸封爵重賞,募能擒斬也先、伯顏帖木兒、喜寧者。 已,又言:「古之將帥務搜拔眾才,如知山川形勢者可使導軍,能騰高越險者可使覘敵,能風角鳥占者可使備變。 今軍中未見其人,乞敕廷臣各舉所知,命總兵官楊洪、副將孫鏜同臣考驗。 」詔皆行之。 宣府有警,總兵官硃謙告急。 廷推都督同知范廣帥兵往,以通提督軍務。 寇退,駐師懷來、宣府,以邊儲不敷,召還。 六月,于謙以山西近寇,請遣大臣往鎮,楊洪亦乞遣重臣從雁門關護餉大同。 帝以命通。 通不欲行,請得與謙、洪俱。 謙言國家多難,非臣子辭勞之日,奏乞躬往。 帝不允,卒命通。 通本謙所舉,而每事牴牾,人由是不直通。 二年召還,仍贊軍務。 東宮改建,加太子少保。 上言:「貢使攜馬四萬餘匹,宜量增價酬之。 價增則後來益眾,此亦強中國弱外裔之一策。 」帝以所貢馬率不堪用,若增價正墮賊計,寢通奏。 四年進右都御史,贊軍務如故。 通好大言,遇人輒談兵。 自陳殺賊功,求世襲武職,為給事中王竑所劾。 帝釋不罪。 天順初,自陳預謀迎駕,恐為石亨等所掩,乃授其二子所鎮撫。 三年致仕。 成化六年卒。 賜祭葬如例。 羅綺,磁州人。 宣德五年進士。 英宗即位,授御史,按直隷、福建,有能名。 正統九年參贊寧夏軍務。 踰年當代,軍民詣鎮守都御史陳鎰乞留。 以聞,命復任。 尋擢大理右寺丞,參贊如故。 常以事劾指揮任信、陳斌。 二人皆王振黨。 十一年四月,信、斌訐綺不法事,下總兵官黃真覆核。 真謂綺常詈宦官為「老奴」,以激怒振。 召還京。 法司擬贖,振改令錦衣衛再鞫。 指揮同知馬順鍛鍊成獄,謫戍遼東。 景帝立,綺訴冤,不聽。 尋用尚書於謙、金濂薦,召復故官,進右少卿,副李實使瓦剌。 上皇還,以勞擢刑部左侍郎。 明年二月,出督雲南、四川軍儲。 已,代寇深鎮守松潘。 賊首卓勞糾他寨阿兒結等頻為寇,綺擒斬之。 土官王永、高茂林、董敏相仇殺,守將不能制。 綺搗永巢誅之。 又敗黑虎諸塞番,斬馘三百五十。 在鎮七年,威名甚震。 天順初,召為左副都御史,以功賜二品祿。 御史張鵬、楊瑄劾石亨。 亨謂綺與右都御史耿九疇使之,並下獄,降廣東參政。 綺鞅鞅未赴。 明年閏二月,綺鄉人告磁州同知龍約自京還,與綺言天子仍寵宦官,刻香木為王振形以葬。 綺微笑云:「朝廷失政,致吾輩降黜。 」奏上,捕綺下吏,坐死。 籍其家,陳所籍財賄于文華門示百官。 家屬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 憲宗立,赦為民,還其資產。 時與綺先後鎮四川者,張固,字公正,新喻人。 宣德八年進士。 正統初,授刑科給事中。 改吏科,奉命撫裕州流民。 景泰改元,給事中李實請于四川行都司設鎮守大臣,乃遷固大理右少卿,鎮建昌。 有政績。 三年還理寺事。 山東盜起,奉命督捕。 適霖潦災,流人載道,固盡心振釁,盜賊弭散。 還,卒於官。 固在諫職敢言,大臣多被彈劾,又劾都御史陳鎰等舉屬官出身掾吏者為知府。 自是掾吏不得歷知府,著為例。 英宗將北征,偕同官疏諫。 復辟,追念之,已卒。 遣使諭祭,官其一子。 子黼,仕至廣西按察使。 張瑄,字廷璽,江浦人。 正統七年進士。 授刑部主事,歷郎中,有能聲。 景泰時,賜敕為吉安知府。 俗尚巫,迎神無休日。 瑄遇諸途,設神水中。 俄遘危疾,父老皆言神為祟,請復之。 瑄怒,不許,疾亦愈。 歲大饑,陳牒上官,不俟報,輒發廩振貸。 居八年,用薦擢廣東右布政使。 廣西賊莫文章等越境陷連山,瑄擊斬之。 又破陽山賊周公轉、新興賊鄧李保等。 既而大藤峽賊頻陷屬邑,瑄坐停俸。 成化初,韓雍平賊,錄瑄轉餉勞,賜銀幣,給俸如初。 瑄按行所部,督建預備倉六十二,修陂塘圩岸四千六百,增築廣州新會諸城垣一十二。 民德瑄,惟恐其去。 既轉左布政使,會滿九載,當赴京,軍民相率乞留。 巡撫陳濂等為之請,乃仍故任。 八年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 平賊林壽六、魏懷三等。 福安、壽寧諸縣鄰江、浙,賊首葉旺、葉春等負險。 瑄捕誅之,余盡解散。 帝降敕勞之,改撫河南。 議事入都,陳撫流民、振滯才十八事,所司多議行。 黃河水溢,瑄請振,且移王府祿米於他所,留應輸榆林餉濟荒,石取直八錢輸榆林,民稱便。 還理院事。 尋遷南京刑部侍郎。 久之,進尚書。 二十年,星變,被劾,帝弗問。 居三年,給事御史復劾之,遂落職。 孝宗立,復官,致仕。 張鵬,字騰霄,淶水人。 景泰二年進士。 授御史。 上疏言:「懷利事君,人臣所戒。 比每遇聖節,或進羊馬錦綺,交錯殿廷。 自非貪賄,安有餘財充進奉?且陛下富有四海,豈借是足國哉?宜一切停罷,塞諂諛奔競之途。 」疏凡四事,帝頗採用。 出按大同、宣府,奏:「兩鎮軍士敝衣菲食,病無藥,死無棺。 乞官給醫藥、棺槥,設義塚,俾饗歷祭。 死者蒙恩,則生者勸。 」帝立報可,且命諸邊概行之。 奏停淮、揚徵賦,給牛種。 第1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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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第1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