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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 328 /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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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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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清晨,我們在貝克街喝加蘇打水的威士忌酒的時候,福爾摩斯解釋說:「華生,你看,從一開始就十分明顯,這個紅髮會的那個稀破古怪的廣告和抄寫《大英百科全書》的唯一可能的目的,是使這個糊里糊塗的當票老闆每天離開他的店舖幾個小時。這種做法很新破,但確實很難想出比這更巧妙的辦法。這個辦法無疑說明克萊的別出心裁,他利用品同謀犯的頭髮顏色。每週四英鎊肯定是引他上鈎的誘餌。對他們這些想把成千成萬英鎊弄到手的人來說,這點錢算得了什麼呢?他們登了廣告,一個流氓搞了個臨時辦公室,另一個流氓慫恿他去申請那個職位。他們合謀保證他每週每天上午離開他的店舖。從我聽到那夥計只拿一半工資的時候起,我就看出,顯然他到那當票當夥計是有某種特殊動機的。」 

「可是,你是怎麼猜出他的動機的呢?」 


  

“如果在那店舖裡有女人的話,我本來會懷疑無非是搞些庸俗的風流事。可是,根本不是那麼回事。這個當票老闆做的是小本經營的買賣,當票裡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值不得他們如此精心策劃,花那麼多錢。因此,他們的目標肯定不在當票。那麼可能搞什麼呢?我想到這個夥計喜歡照相,想到他經常出沒于地下室這個詭計。地下室!這就找到了這個錯綜複雜的案件的線索。然後,我調查了這個神秘的夥計的情況。我發現,我的對手是倫敦頭腦最冷靜、膽子最大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裡搞了名堂,而且要連續幾個月每天干許多小時才行。那再問一下,可能搞什麼呢?我想除了挖一條通往其他樓房的地道以外,不可能是其他什麼東西。 

「當我們去察看作案地點時,我心裡就明白了。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使你感到驚訝,我當時是要弄清楚地下室是朝前還是朝後延伸的。它不是朝前延伸。然後我按門鈴,正如我所希望的,是那夥計出來開門。我們曾經有過一些較量。但是,在這以前,彼此從未面對面相見過。我几乎沒看他的臉,我想要看的是他的膝蓋。你自己也一定覺察到,他的褲子膝部那個地方是多麼破舊、皺褶和骯髒。這些情況說明,他花了多少時間去挖地道。這樣唯一未解決的問題是,他們為什麼挖地道?於是,我在那拐角周圍巡視一番,我看到原來那城市與郊區銀行和我們的朋友的房子緊挨着。我覺得問題解決了。當你在我們聽完音樂坐車回家的時候,我走訪了蘇格蘭場和這家銀行的董事長,結果如何,你已經看到了。」 

我問他:「你怎麼能斷定他們會在當天晚上作案呢?」 

「唔,他們的紅髮會辦公室關門大吉是個訊號:他們對傑貝茲·威爾遜先生人在當票裡已不在乎了。換句話說,他們的地道已經挖通了。但是,最重要的是,由於地道有可能被發現,黃金有可能被搬走,所以他們務必儘快利用這條地道。星期六比其他日子對他們更合適,這樣他們有兩天的空隙可供逃跑。根據上述種種理由,我預料他們會在今天晚上下手。」 

我以毫不掩飾的欽佩心情讚歎道:「你這樣推理真是太棒了。這一連串的推理可謂長矣,但每個環節都證明你的推斷是正確的。」 

他回答說:「這免得我感到無聊。」他打個哈欠,接著說,「唉,我已覺得生活夠無聊的了。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庸庸碌碌中虛度過去。這些小小的案件幫了我的忙。」 

我說:「你真是造福人類啊!」 

他聳了聳肩,說道,“唔,總而言之,這也許還有點用處。正如居斯塔夫·福樓拜在給喬治·桑的信中所說的,‘人是渺小的——著作就是一切。'

身分案 



我同福爾摩斯兩人對坐在貝克街他寓所的壁爐前。他說:「老兄,生活比人們所能想象的要破妙何止千百倍;真正存在的很平常的事情,我們連想也不敢想。假如我們能夠手拉手地飛出那個窗戶,翱翔在這個大城市的上空,輕輕地揭開那些屋頂,窺視裏邊正在發生的不平常的事情:破怪的巧合、密室的策劃、閙彆扭、以及令人驚破的一連串的事件,它們一代一代地不断發生着,導致稀破古怪的結果,這就會使得一切老一套的、一看開頭就知道結局的小說,變得索然無味而失去銷路。」 

我回答說:「可是,我並不信。報紙上發表的案件,一般地說,都十分單調,俗不可耐。在警察的報告裡,現實主義到了極點,必須承認,結果是既不有趣,也無藝術性。」 


  
福爾摩斯說道:「要產生實際的效果必須運用一些選擇和判斷。警察報告裡沒有這些,也許重點放到地方長官的陳詞濫調上去了,而不是放在觀察者認為是整個事件必不可少的實質的細節上。毫無疑問,沒有什麼象司空見慣的東西那樣不自然的了。」 

我笑着搖搖頭說:「我十分理解你這種想法。當然,由於你所處的地位,是整個三大洲每一個陷于困境的人的非正式顧問和助手,你就有機會接觸到一切異乎尋常的人和事。可是在這兒「——我從地上撿起一份晨報——」讓我們作一次實驗,這兒是我看到的第一個標題:《丈夫虐待妻子》。這條新聞占了半欄篇幅,可是我不看就完全明白裏邊說的是什麼。當然羅,其中牽涉到另一個女人、狂歡濫飲、推推搡搡、拳打腳踢、傷痕纍纍以及富有同情心的姊妹或者房東太太等等。哪怕最拙劣的作者也想不出比這更粗製濫造的東西了。」 

福爾摩斯拿過報紙,粗略地掃視了一下,開口道:「其實,你所舉的例子,對你的論點來說是很不恰當的。這是鄧達斯家分居的案子,發生的時候,我正在把同此案有關的一些細節弄清楚。丈夫是絶對的戒酒主義者,沒有別的女人;被控的行為是,他養成了一種習慣,在每餐結束時,總是取下假牙,向他的妻子扔去。你將認為,這件事在一般講故事者的想象裡是不會發生的。大夫,來一點鼻煙,你得承認,從你所舉的例子來看,我贏了。」 

他伸手拿出他的舊金鼻煙壺,壺蓋的中心嵌上了一顆紫色水晶。它的光彩奪目同他的樸素作風和簡單生活成為鮮明的對照,於是我不得不加以評論。 

「呵,"他說,“我忘記有幾星期沒見你了。這是波希米亞國王為酬謝我在艾琳·艾德勒相片案中幫了他的忙而贈送的小小紀念品。」 

「那個戒指呢?」我看了看他手指上光輝奪目的鑽石戒指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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