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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彌兒 - 173 /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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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彌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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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3頁

朗讀:

 假定有這樣一個聾子,因為他的耳朵從來沒有聽見過聲音,便否認聲音的存在。我在他眼前放一個絃樂器,再悄悄地用另外一個樂器使它發出諧音,這時候,聾子看見弦在顫動,我對他說:「這是聲音在使弦顫動。」「不是,」他回答道,「弦之所以顫動,其原因在於它的本身,所有一切物體都有這種顫動的性質。」「那麼,」我又說道,「請你使其他的物體也這樣地顫動給我看一看,或者,至少給我解釋一下這根弦顫動的原因。」「我做不到;」聾子又回答道,「不過,這是因為我想象不出這根弦是怎樣顫動的,我既然是一點點概念都沒有,我幹嗎一定要用你所謂的聲音來解釋它呢?這無異乎是要我對一件模糊不清的事實,用更加模糊不清的原因去解釋。要麼你就使我對你所說的聲音有所感覺,否則我就要認為它根本不存在。」個體還是個體的結合呢?它是單獨的一個有感覺的存在呢,還是它含有多少粒沙便含有多少個有感覺的存在?如果說每一個基本的原子都是一個有感覺的存在,那麼,我怎樣才能理解兩個存在之間賴以互相感觸,從而使兩個「我」混而為一的內在的聯繫呢?引力也許是大自然的一個法則,這個法則的奧妙何在,我們還不知道!但我們至少可以想象引力在按質量的多少而發生作用的時候,同物質的延伸和可分性是一點也不矛盾的。你是不是認為感覺也是這樣的呢?可感覺的部分是延伸的,但是有感覺的存在則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它是不能夠劃分的,它要麼就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否則就根本不存在,所以,有感覺的存在不是一個物質的東西。我不知道我們的唯物主義者是怎樣理解它的,但是,我覺得,有些難題既然使他們否定了思想,那麼,這些難題也將使他們否定感覺。我不知道他們走了第一步之後為什麼不走第二步,走這一步要花他們多少氣力呢?他們既然相信它們沒有思想,他們又怎麼敢斷定它們有感覺呢?我愈是對思想和人的心靈的性質進行思考,我便愈是認為唯物主義者的那番理論和這個聾子的理論是相象的。事實上,他們是聽不到內在的聲音的,這種聲音以毫不含糊的語句向他們說道:「機器是根本不會思想的,也沒有哪一種運動或外貌能夠產生思想;在你的身上有某種東西在力圖掙斷那些束縛它的紐帶:空間是不能做你的尺度的,整個宇宙也不夠大,不能容納你;你的感情,你的慾望,你的焦慮,甚至你的驕傲,都另外有一個本原,這個本原是獨立於你覺得把你束縛在其中的狹小的身軀的。」

沒有哪一種物質的存在其本身是能動的,而我則是能動的。人們徒然地同我爭論這一點,因為這是我感覺得到的,這種感覺對我的影響,比同它相鬥爭的理性對我的影響更強烈,我有一個身體,其他的物體對它發生作用,而它也對其他的物體發生作用,這種相互作用是無可懷疑的;但是我的意志是不受我的感官的影響的,我可以贊同也可以反對,我可以屈服也可以戰勝,我內心清楚地意識到我什麼時候是在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什麼時候是在完全聽從我的慾念的支配。我時刻都有意志的能力,但不一定時刻都有貫徹意志的能力。當我迷惑于各種引誘的時候,我就按照外界事物對我的刺激行事。當我責備我這個弱點的時候,我所服從的是我的意志;我之所以成為奴隷,是由於我的罪惡,我之所以自由,是由於我的良心的懺悔;只有在我自甘墮落,最後阻礙了靈魂的聲音戰勝肉體的本能傾向的時候,我心中才會消失這種自由的感覺。


  

我只是通過對我自己的意志的認識而瞭解意志的,至于說智力,我對它的認識還不十分清楚。如果你問我是什麼原因在決定我的意志,我就要進一步問是什麼原因在決定我的判斷,因為這兩個原因顯然是一個;如果你已經明白人在進行判斷的時候是主動的,知道他的智力無非就是比較和判斷的能力,那麼,你就可以懂得我們之所以說他自由,也就是說他具有類似的能力,即由智力中演化出來的能力;他判斷正確了,他就選擇善;他判斷錯誤了,他就選擇惡。那麼,是什麼原因在決定他的意志呢?是他的判斷。是什麼原因在決定他的判斷呢?是他的智力,是他的判斷的能力;決定的原因存在於他的自身。除此以外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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