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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 233 / 546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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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3頁

朗讀:

癸丑,魏主遣司空長孫道生鎮統萬。

夏,四月,乙亥,魏侍中、太宰、陽平王杜超為帳下所殺。


  

六月,魏北部民殺立義將軍衡陽公莫孤,帥五千餘落北走。遣兵追擊之,至漠南,殺其渠帥,餘徙冀、相、定三州為營戶。

吐谷渾王慕利延兄子緯世與魏使者謀降魏,慕利延殺之。是月,緯世弟叱力延等八人奔魏,魏以叱力延為歸義王。

沮渠無諱卒,弟安周代立。

魏入中國以來,雖頗用古禮祀天地、宗廟、百神,而猶循其舊俗,所祀胡神甚眾。崔浩請存合于祀典者五十七所,其餘復重及小神悉罷之。魏主從之。

秋,七月,癸卯,魏東雍州刺史沮渠秉謀反,伏誅。

八月,乙丑,魏主畋于河西,尚書令古弼留守。詔以肥馬給獵騎,弼悉以弱者給之。帝大怒曰:「筆頭奴敢裁量朕!朕還台,先斬此奴!」弼頭鋭,故帝常以筆目之。弼官屬惶怖,恐並坐誅。弼曰:「吾為人臣,不使人主盤于游畋,其罪小;不備不虞,乏軍國之用,其罪大。今蠕蠕方強,南寇未滅,吾以肥馬供軍,弱馬供獵,為國遠慮,雖死何傷!且吾自為之,非諸君之憂也。」帝聞之,嘆曰:「有臣如此,國之寶也!」賜衣一襲,馬二匹,鹿十頭。

它日,魏主復畋于山北,獲麋鹿數千頭。詔尚書發牛車五百乘以運之。詔使已去,魏主謂左右曰:「筆公必不與我,汝輩不如自以馬運之。」遂還。行百餘裡,得弼表曰:「今秋谷懸黃,麻菽布野,豬鹿竊食;鳥雁侵費,風雨所耗,朝夕三倍。乞賜矜緩,使得收載。」帝曰:「果如吾言,筆公可謂社稷之臣矣!」

魏主使員外散騎常侍高濟來聘。

戊辰,以荊州刺史衡陽王義季為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袞州刺史,以南譙王義宣為荊州刺史。初,帝以義宣不才,故不用;會稽公主屢以為言,帝不得已用之。先賜中詔敕之曰:「師護以在西久,比表求還,今欲聽許,以汝代之。師護雖無殊績,潔己節用,通懷期物,不恣群下,聲著西土,為士庶所安,論者乃未議遷之。今之回換,更為汝與師護年時一輩,欲各試其能。汝往,脫有一事減之者,既于西夏交有巨礙,遷代之譏,必歸責于吾矣。此事亦易勉耳,無為使人復生評論也!」義宣至鎮,勤自課厲,事亦修理。

庚辰,會稽長公主卒。

吐谷渾叱力延等請師于魏以討吐谷渾王慕利延,魏主使晉王伏羅督諸軍擊之。

九月,甲辰,以沮渠安周為都督涼、河、沙三州諸軍事、涼州刺史、河西王。

丁未,魏主如漠南,將襲柔然,柔然敕連可汗遠遁,乃止。敕連尋卒,子吐賀真立,號處羅可汗。

魏晉王伏羅至樂都,引兵從間道襲吐谷渾,至大母橋。吐谷渾王慕利延大驚,逃奔白蘭,慕利延兄子拾寅奔河西;魏軍斬首五千餘級,慕利延從弟伏念等帥萬三千落降于魏。

冬,十月,己卯,以左軍將軍徐瓊為袞州刺史,大將軍參軍申恬為冀州刺史。徙袞州鎮須昌,冀州鎮歷下,恬,謨之弟也。十二月,丙戌,魏主還平城。

是歲,沙州牧李竇入朝于魏,魏人留之,以為外都大官。

太子率更令何承天撰《元嘉新曆》,表上之。以月食之沖知日所在。又以中星檢之,知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度,今在斗十七度。又測景校二至,差三日有餘,知今之南至日應在斗十三四度。於是更立新法,冬至徙上三日五時,日之所在,移舊四度。又月有遲疾,前歷合朔,月食不在朔望;今皆以盈縮定其小餘,以正朔望之曰。詔付外詳之。太史令錢樂之等奏:皆如承天所上,唯月有頻三大,頻二小,比舊法殊為乖異,謂宜仍舊。詔可。

太祖文皇帝中之中元嘉二十二年(乙酉,公元四四五年)


  

春,正月,辛卯朔,始行新曆。初,漢京房以十二律中呂上生黃鐘,不滿九寸,更演為六十律。錢樂之復演為三百六十律,日當一管。何承天立議,以為上下相生,三分損益其一,蓋古人簡易之法,猶如古歷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而京房不悟,謬為六十。乃更設新率,林鐘長六寸一厘,則從中呂還得黃鐘,十二旋宮,聲韻無失。

壬辰,以武陵王駿為雍州刺史。帝欲經略關、河,故以駿鎮襄陽。

魏主使散騎常侍宋愔來聘。

二月,魏主如上黨,西至吐京,討徙叛胡,出配郡縣。

甲戌,立皇禕為東海王,昶為義陽王。

三月,庚申,魏主還宮。

魏詔:「諸疑獄皆付中書,以經義量決。」

夏,四月,庚戌,魏主遣征西大將軍高涼王那等,擊吐谷渾王慕利延于白蘭,秦州刺史代人封敕文、安遠將軍乙烏頭擊慕利延兄子什歸於枹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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