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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人式的辯說,有士君子式的辯說,有聖人式的辯說。不預先考慮,不早作謀劃,一發言就很得當,既富有文采,又合乎禮法,措辭和改換話題,都能隨機應變而不會窮於應答,這是聖人式的辯說。預先考慮好,及早謀劃好,片刻的發言也值得一聽,既有文采又細密實在,既淵博又公正,這是士君子式的辯說。聽他說話則言辭動聽而沒有系統,任用他做事則詭詐多端而沒有功效;上不能順從英明的帝王,下不能使老百姓和諧一致;但是他講話很有分寸,或誇誇其談,或唯唯諾諾,調節得宜;這類人足以靠口才而自誇自傲,可稱為壞人中的奸雄。聖明的帝王一上台,這種人是首先要殺掉的,然後把盜賊放在他們的後面進行懲處。因為盜賊還能夠轉變,而這種人是不可能悔過自新的。
非十二子第六
[題解]
本篇主要列舉了六種學說、十二個代表人物,逐一進行了評論和批判;同時也兼及其他一些學說與人物,表白了作者的觀點。它實是一篇全面總結春秋戰國時代各家學說的文章,在中國思想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第
78講:
6.
1假今之世(
1),飾邪說,文奸言,以梟亂天下(
2),矞宇嵬瑣(
3),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亂之所存者有人矣。
【註釋】
(
1)假:如。假今之世:如今之世,指戰國時代。(
2)梟:通「撓」,擾。(
3)矞(ju •
6決):同
「譎」,欺詐。宇:通「譎」(x • &虛),誇大。嵬(gu •
9歸):通「傀」(gu •
9歸),怪誕,怪異。瑣:
委瑣,鄙陋庸俗。
【譯文】
如今這個時代,以粉飾邪惡的說法,美化奸詐的言論來搞亂天下,用那些詭詐、誇大、怪異、委瑣的言論,使天下人混混沌沌地不知道是非標準、治亂原因的,已有這樣的人了。
第
79講:
6.
2縱情性,安恣睢,禽獸行,不足以合文通治(
1);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它囂、魏牟也(
2)。
【註釋】
(
1)文:見
1.
8注(
8)。(
2)它囂:人名,生平無考。魏牟:即戰國時魏國的公子牟,《漢書·藝
文志》將他歸入道家,著錄有《公子牟》四篇。
【譯文】
縱情任性,習慣于恣肆放蕩,行為像禽獸一樣,談不上和禮義合拍、和正確的政治原則相貫通;但是他們立論時卻有根有據,他們解說論點時又有條有理,足以欺騙矇蔽愚昧的民眾。它囂、魏牟就是這種人。
第
80講:
6.
3忍情性,綦谿利跂(
1),苟以分異人為高(
2),不足以合大眾、明大分(
3);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陳仲、史也(
4)。
【註釋】
(
1)綦(q •
0其):《穀梁傳·昭公二十年》:「兩足不能相過,齊謂之綦。」即一隻腿瘸了而踮
着走路。谿:通「蹊」,小路。綦谿:指在人生的道路上節制自己而只在小路上行走。利:通「離」,
跂(q • !企):通「企」,踮起腳跟。利跂:指背離世俗而獨行。參見
6.
14注(
3)。(
2)苟:苟且,不正
當,指不合禮義。分異人:即「分於人、異於人」,與別人區別、與別人不同。(
3)大分:見
1.
8注(
7),
這裡指忠孝的大義(楊倞說)。(
4)陳仲。史:見
3.
14注(
4)。
【譯文】
抑制本性人情,偏離大道,離世獨行,不循禮法,以與眾不同為高尚,不能和廣大民眾打成一片,不能彰明忠孝的大義;但是他們立論時卻有根有據,他們解說論點時又有條有理,足以欺騙矇蔽愚昧的民眾。陳仲、史就是這種人。
第
81講:
6.
4不知壹天下、建國家之權稱(
1),上功用(
2),大儉約而僈差等(
3),曾不足以容辨異、縣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墨翟、宋鈃也(
4)。
【註釋】
(
1)權:秤錘。稱(ch •
8ng • 秤):同「秤」。權稱:等於說「權衡」,即秤,喻指法度。(
2)上:
同「尚」。(
3)大:重。僈:輕慢。(
4)墨翟(d •
0敵):戰國初魯國人,一說宋國人,墨家學派的創始
人,主張「節用」、「節葬」,反對禮樂,主張兼愛、平等。宋鈃(ji •
1 n • 堅):他書又稱宋■、宋
榮子,戰國時宋國人,主張「禁攻」,認為人的本性是少欲的。
【譯文】
不懂得統一天下、建立國家的法度,崇尚功利實用,重視節儉而輕慢等級差別,甚至不容許人與人間有分別和差異的存在、也不讓君臣間有上下的懸殊;但是他們立論時卻有根有據,他們解說論點時又有條有理,足夠用來欺騙矇蔽愚昧的民眾。墨翟、宋鈃就是這種人。
第
82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