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頁
現在我們就來看他那個有名的中庸之道的學說。每種德行都是兩個極端之間的中道,而每個極端都是一種罪惡。這一點可以由考察各種不同的德行而得到證明。勇敢是懦怯與魯莽之間的中道;磊落是放浪與猥瑣之間的中道;不亢不卑是虛榮與卑賤之間的中道;機智是滑稽與粗鄙之間的中道;謙遜是羞澀與無恥之間的中道。有些德行卻似乎並不能適合這種格式,例如真理性。亞里士多德說真理性是自誇與虛偽之間的中道(
1108a),但是這只能適用於有關自己個人的真理性。我看不出任何廣義的真理性可以適合于這個格式。從前有一位市長曾採用過亞里士多德的學說;他在任期結束時講話說,他曾經力圖在一方面是偏私而另一方面是無私這兩者之間的那條狹窄的路線上前進。把真理性視為是一種中道的見解,似乎也差不多是同樣地荒謬。
亞里士多德關於道德問題的意見,往往總是當時已經因襲成俗的那些意見。在某些點上,它們不同於我們時代的見解,而主要地是在與貴族制的某種形式有關的地方。我們認為凡是人,至少在倫理理論上,就都有平等的權利,而正義就包涵着平等;亞里士多德則認為正義包涵着的並不是平等而是正當的比例,它僅只在某.些.時.候.才是平等(
1131b)。一個主人或父親的正義與一個公民的正義並不是一回事;因為奴隷或兒子乃是財產,而對於自己的財產並不可能有非正義(
1134b)。然而談到奴隷,則關於一個人是否可能與自己的奴隷作朋友的這個問題上,亞里士多德的學說卻略有修正:「這兩方之間是沒有共同之處的;奴隷是活的工具。……所以作為奴隷,一個人就不能和他作朋友。但是作為人,則可以和他作朋友;因為在任何人與任何別人之間——只要他們能共有一個法律的體系或者能作為同一個協定中的一方,——都似乎是有某種正義的;因此就他是一個人而言,則還是可以和他有友誼的」(
1161b)。
如果兒子很壞,一個父親可以不要兒子;但是一個兒子卻不能不要父親,因為他有負於他父親的遠不是他自己所能報答的,特別是他的生命(
1163b)。在不平等的關係上面,這是對的;因為每個人所受的愛都應該與自己的價值成比例,因此在下者之愛在上者就應該遠甚于在上者之愛在下者:妻子、孩子和臣民之愛丈夫、父母與君主,應該更有甚于後者對於前者的愛。在一個良好的婚姻裡,「男人依照他的價值、並就一個男人所應該治理的事情來治家,而把那些與女人相稱的事情交給女人去做」(
1160a)。男人不應該管理女人分內的事;而女人尤其不應該管理男人分內的事,就象有時候當女人是一個繼承人的時候所發生的情形那樣。
亞里士多德所設想的最好的個人,是一個與基督教的聖人大不相同的人。他應該有適當的驕傲,並且不應該把自己的優點估價過低。他應該鄙視任何該當受鄙視的人(
1124h)。亞里士多德關於驕傲或者說恢宏大度①的人的描敘是非常有趣的;它表明了異教倫理與基督教倫理之間的差異,以及尼采把基督教視為是一種奴隷道德之所以有道理的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