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自由與權力 - 62 / 134
政治學類 / 阿克頓 / 本書目錄
  

自由與權力

第62頁 / 共134頁。

 大小:

 第62頁

朗讀:

兩年後,卡爾霍恩接替海因,成為卡羅來納州的參議員,對抗重新開始。在1828年的稅法之後,弗吉尼亞、喬治亞和北卡羅來納一起承認了拒絶執行的原則。當1832年稅法實行時,南卡羅來納宣佈本州將抵制徵收該稅。卡爾霍恩在參議院中,以及在他的演說和文章中,論證了絶對完美的政治真理是什麼,以及使現代民主的現實與中世紀自由理論和保障措施結合起來的是什麼,以此捍衛這一宣佈稅法無效的法令。他說:「自由的實質包含着負責任的權力的觀念,即立法和執法者應受到當事者的控制,被治者應當統治。……凡是建立在多數人必須統治這一單純原則上的政府,即使只為一代人保留自由也是不可能的,無論這一格言從其恰當的意義上、在受到恰當限制時是多麼正確。一切歷史都是如此——暴力、不義和無政府狀態,繼之而來的一人或少數人的獨裁,人民尋求其庇護,是為了擺脫多數更殘酷的壓迫。……剝去一切偽飾,實質問題是,我們所擁有的是個聯邦制的還是單一的政府,一個憲法的還是絶對的政府,一個最大限度依賴各州主權之牢固基礎的政府,還是依賴多數人不受限制的意志的政府。是不是像所有其他不受限制的政府一樣,它也是一種不義、犯罪和暴力最後一定獲勝的政府形式。千萬不可忘記,凡是多數人的統治不受限制的地方,少數人就成了臣民。……迫使治者向被治者負責的選舉權,並不比迫使各部分人彼此尊重權利的聯邦組織更為必要。這需要雙方聯合行動,防止權力與壓制的濫用,真正構建一個立憲政府。任何一方被取而代之,不管是根據什麼理論,事實上就是把它變成了絶對專制的政府。」[55]

卡爾霍恩在有關政府的專門論述中,闡明了他的憲政學說,他改採用的方式是如此複雜、如此適用於今天的政治,以致使我們感到遺憾:限于篇幅,我們只能通過少量的節選,讓讀者得窺這些論證之一斑。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