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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 34 / 462
中國哲學類 / 黃宗羲 / 本書目錄
  

明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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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頁

朗讀:

都御史王文承振意,劾為故出。先生廷折文,文言囚不服訊;系獄論死,先生讀《易》不輟。覆奏將決,振有老仆者,山西人也,泣於 下,振怪問之,曰:「聞薛夫子將刑,故泣耳。」振問:「若何以知有薛夫子?」曰:「鄉人也。」具言其平生狀。振惘然,立傳旨戍邊,尋放還家。景泰初,起南京大理寺卿。蘇、松饑民貸粟不得,火有粟者之廬。

王文坐以謀叛,先生抗疏辯之。文謂人曰:「此老崛強猶昔。」中官金英奉使,道出南京,公卿餞於江上,先生獨不往。英至京言於眾曰:「南京好官惟薛卿耳。」壬申秋,以原官召入。英廟復闢,遷禮部右侍郎,兼翰林學士,入內閣。于忠肅、王宮保就刑,先生謂同列曰:「此事人所共知,各有子孫。」石亨奮然曰:「事已定,不必多言。」上召閣臣入議,先生言:「陛下復登寶位,天也。今三陽發生,不可用重刑。」同列皆無言,詔減一等。先生退而歎曰:「殺人以為功,仁者不為也。」一日,召對便殿,上衣冠未肅,先生凝立不入,上知之,即改衣冠,先生乃入。上惡石亨專,徐天全、李文達、許道中退朝,謂耿都御史,令御史劾之。先生謂諸公曰:「《易》戒不密,《春秋》譏漏言,禍從此始矣。」未幾諸公皆下詔獄。


  

上以先生學行老成,甚重之。

一日,奏對誤稱學生,眷注遂衰。先生亦知曹、石用事,非行道之時,遂乞致仕。臨行,岳季方請教,先生曰:「英氣太露,最害事。”後季方敗,憶先生之言,曰:「正乃先生之罪人也。」居家八年,從學者甚眾。天順八年甲申六月十五日卒,年七十有六。留詩有“七十六年無一事,此心始覺性天通。」

先生以復性為宗,濂、洛為鵠,所着《讀書錄》大概為《太極圖說》、《西銘》《正蒙》之義疏,然多重複雜出,未經刪削,蓋惟體驗身心,非欲成書也。其謂「理氣無先後,無無氣之理,亦無無理之氣」,不可易矣。又言:「氣有聚散,理無聚散。以日光飛鳥喻之,理如日光,氣如飛鳥,理乘氣機而動,如日光載鳥背而飛,鳥飛而日光雖不離其背,實未嘗與之俱往。

而有間斷之處,亦猶氣動,而理雖未嘗與之暫離,實未嘗與之俱盡而有滅息之時。」羲竊謂,理為氣之理,無氣則無理,若無飛鳥而有日光,亦可無日光而有飛鳥,不可為喻。蓋以大德敦化者言之,氣無窮盡,理無窮盡,不特理無聚散,氣亦無聚散也。以小德川流者言之,日新不已,不以已往之氣為方來之氣,亦不以已往之理為方來之理,不特氣有聚散,理亦有聚散也。

先生謂:「水清則見毫毛,心清則見天理。喻理如物,心如鏡,鏡明則物無遁形,心明則理無蔽 。」羲竊謂,仁人心也,心之所以不得為理者,由於昏也。若反其清明之體,即是理矣。

心清而見,則猶二之也。此是先生所言本領,安得起而質之乎?

崔後渠言:「先生之佐大理,王振引之也,當時若辭而不往,豈不癒於抗而得禍與?于忠肅有社稷之功,其受害也,先生固爭之矣,爭不得,即以此事而去,尤為光明俊偉。」正統四年,南安知府林竿言:「比者,提學薛瑄以生員有疾罷斥者,追所給廩米。臣以為不幸有疾,罷之可也。至於廩給,糜費於累歲,而追索於一朝,固已難矣。

父兄不能保子弟之無疾,今懲償納之苦,孰肯令其就學!」上是之。先生出處大節,豈後學所敢輕議,而盡美不能盡善,所云連得間矣。成化初,諡文清。隆慶五年,詔從祀孔廟,稱先儒薛子。

文清薛敬軒先生瑄 讀書錄

統體一太極,即萬殊之一本;各具一太極,即一本之萬殊。統體者,即大德之敦化;各具者,即小德之川流。

人心有一息之怠,便與天地不相似。

為學之要,莫切於動靜,動靜合宜者,便是天理,不合宜者,便是人欲。

人心一息之頃,不在天理便在人欲,未有不在天理人欲,而中立者也。

《易傳》曰:「易,變易也,變易以從道也。」如人之一動一靜,皆變易也,而動靜之合乎理者,即道也。

少欲覺身輕。

心中無一物,其大浩然無涯。


  
先儒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如君之仁、臣之敬、父之慈、子之孝之類,皆在物之理也。於此處各得其宜,乃處物之義也。

每日所行之事,必體認某事為仁,某事為義,某事為禮,某事為智,庶幾久則見道分明。

為政以法律為師,亦名言也,即知律己,又可治人。

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以是知克己最難。

性非特具於心者為是,凡耳目口鼻手足動靜之理皆是也。非特耳目口鼻手足動靜之理為是,凡天地萬物之理皆是也。故曰:「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

凡聖賢之書所載者,皆道理之名也,至於天地萬物所具者,皆道理之實也。書之所謂某道某理,猶人之某名某姓也,有是人之姓名,則必實有是人,有是道理之名,則必有是道理之實。學者當會於言意之表。

湖南靖州讀《論語》,坐久假寐,既覺,神氣清甚,心體浩然,若天地之廣大。蓋欲少則氣定,心清理明,其妙難以語人。

無形而有理,所謂「無極而太極」,有理而無形,所謂「太極本無極。」形雖無而理則有,理雖有而形則無,此純以理言,故曰「有無為一」。老氏謂「無能生有」,則無以理言,有以氣言,以無形之理生有形之氣,截有無為兩段,故曰「有無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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