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頁
那些沒有升入中學的少年,在軍隊訓練中也有同樣的體驗。在平時,每四個青年便有一人被征當兵。而且,二年兵對一年兵的侮辱,遠比中學裡高年級生欺悔低年級生更為厲害。軍官對此毫不過問,甚至士官也只是在特殊例外才幹預。日本軍隊規範的第一條就是,向軍官申訴是丟臉的。爭執都是在士兵之間自行解決。軍官認為這是「鍛鍊」部隊的一種方法,但並不參與其事。二年兵把上一年的積恨一古腦兒地向一年兵發泄,想方設法侮辱一年兵,以顯示他們受「鍛鍊」的水平。據說徵集兵一旦接受了軍隊教育,往往變成另外一個人,變成「真正黷武的國家主義者」。但是,這種變化並不是因為他們接受了極權主義國家理論的教育,也不是由於被灌輸了忠於天皇的思想,經受各種屈辱刺痛的體驗是其更重要的原因。在日本家庭生活中,受日本式教養並對「自尊」極其敏感的青年,一旦陷入這種環境,極易變成野蠻。他們不能忍受屈辱。他們把這種折磨解釋為排斥,這回就使他們自身變成精於折磨別人的人。
不用說,近代日本的中學及軍隊中上述事態之所以具有這種性質,來自日本古老的嘲笑和侮辱習俗。日本人對這類習俗的反應也並非中等以上學校和軍隊創造的。不難看出,在日本由於有「對名分的情義」的傳統規範,嘲弄行為的折磨人就比在美國更難忍受。儘管受嘲弄的集團到時候會依次虐待另一個受難集團,但這並不能防止那個被侮辱的少年千方百計要對虐待者進行報復,這種行為方式和日本的古老模式也是一致的。在許多西方國家中,找替罪羊來發泄積憤是常見的民間習俗,日本則不是這樣。例如,在波蘭,一個新學徒或年輕的收割手被嘲弄以後,他不是向嘲弄者泄恨,而是對下一代徒弟或收割手發泄。日本的少年當然也有用這種方法消除怨恨的,但他們最關心的還是直接復仇。被虐待者必須直接報復虐待者才「感到痛快」。
在戰後重建日本的事業中,關懷日本前途的領導者們,對戰前日本成年學校和軍隊中這種侮辱青少年、戲弄青少年的習俗應當給予特別注意。應當充分強調「愛校精神」,以至「老同學關係」,以消除大欺小、高壓低的習俗。在軍隊中必須切實禁止虐待新兵。雖然老兵對新兵應當進行嚴格訓練,正如日本各級軍官一樣,堅持嚴格要求在日本不算侮辱,但嘲弄、虐待則是侮辱。在學校和軍隊中,凡是上級生或老兵讓下級生或新兵搖尾裝狗、學蟬鳴、或者在別人吃飯時間讓他們「立大頂」,都必須受到懲罰。如果能有這種變化,那對日本的再教育將比否定天皇的神格以及從教科書中刪除國家主義內容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