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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也是被允許的「人情」之一。對美國人發誓要絶對禁酒,日本人認為是西方的怪行奇想。對於我們地方上舉行投票號召禁酒的運動,他們也這樣看待。飲酒是一種樂趣,任何正常的人都不會反對,但它只是一種小消遣,因此正常的人也絶不會為它所困。按照他們的看法,正如不必擔心會變成同性戀愛者一樣,也不必擔心會成為醉鬼,強制防止酒精中毒也確實沒有成為日本的社會問題。喝酒是一種愉快的消遣,因此,家庭,以至社會都並不嫌惡醉酒的人。他不會胡來,也沒有人認為他會打自己的孩子。一般常見的是,縱情歌舞,排除嚴格的禮儀束縛,無拘無束地暢飲。在城市的酒宴上,人們則喜歡坐在對方的膝蓋上。
古板的日本人嚴格區別飲酒和吃飯。在農村的宴會上,如果誰開始吃飯,就意味著他不再喝酒。他已涉足於另一個「世界」,對這兩個「世界」區別得很清楚。在自己家裡,他有時也在飯後飲酒,但絶不會一邊飲酒一邊吃飯,而是先享受一種,再享受另一種。
日本人的上述「人情」觀具有一些嚴重後果。它從根本上推翻了西方人關於肉體和精神兩種力量在人的生活中互爭雄長的哲學。在日本人的哲學中,肉體不是罪惡。享受可能的肉體快樂不是犯罪。精神與肉體不是宇宙對立的兩大勢力,這種信條邏輯上導致一個結論,即世界並非善與惡的戰場。喬治·桑塞姆爵士寫道:「在整個歷史上,日本人都似乎缺乏這種認識惡的問題的能力,或者說在某種程度上不願意抓住這個問題。」①事實上,日本人始終拒絶把惡的問題看作人生觀。他們相信人有兩種靈魂,但卻不是善的衝動與惡的衝動之間的鬥爭,而是「溫和的」靈魂和「粗暴的」靈魂②,每個人、每個民族的生涯中既有「溫和」的時候,也有必須「粗暴」的時候。並沒有注定一個靈魂要進地獄,另一個則要上天堂。這兩個靈魂都是必需的,並且在不同場合下都是善的。
① 桑塞姆:前引書,
1931年版,第
51頁。
② 即「和魂」與「荒魂」。——日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