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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 111 /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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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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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在這一點上,美國人對日本人要比對中國人更加理解。但是這種理解仍然是膚淺的。我們對於性享樂的許多禁忌是日本人所沒有的。日本人在這個領域不大講倫理道德,我們則是要講的。他們認為,象其它「人情」一樣,只要把「性」放在人生的低微位置上就行。「人情」沒有什麼罪惡,因而對性的享受沒有必要講倫理道德。英美人認為日本人珍藏的畫冊有些是淫穢的,認為吉原(藝伎與妓女集中地)是悲慘的地方。對這種評論,日本人一直很重視。日本人開始與西方人接觸之初,就非常注意外國人這種評論,並且制定了一些法律,以使他們的習慣接近西方標準。但是,任何法律也不能消除文化上的差異。

有教養的日本人充分知道,他們並不認為那麼不道德、猥褻的事,英美人卻認為是不道德、猥褻。但是他們並沒有充分意識到,我們的習慣態度與他們那種「人情不能侵入人生大事」的信條之間有巨大鴻溝。而這一點也正是我們難以理解日本人對待戀愛和性享樂態度的主要原因。他們把屬於妻子的範圍和屬於性享樂的範圍劃得徑渭分明,兩個範圍都公開、坦率,而不是象美國生活中那樣,一個可以公諸於世,另一個則只能避人耳目。日本人對兩者的區別是,一個是屬於人的主要義務的世界,另一個則屬於微不足道的消遣世界。如此劃定範圍,「各得其所」,這種辦法使這兩類活動對家庭中的模範父親和市井中的花柳之徒都能分別適用。日本人不象我們美國人,他們的理想不是把戀愛與結婚看作一件事。我們所讚許的戀愛是以選擇配偶為基礎的,「相愛」就是我們結婚的最好理由。結婚以後,如果丈夫與其它婦女發生肉體關係,那就是侮辱他的妻子,因為他把理應屬於妻子所有的東西給了別人。日本人則不這樣看。在選擇配偶問題上,他們聽命於家長,盲目地結婚。他與妻子的關係必須遵守清規戒律。即使在很融洽的家庭中,孩子們也看不到父母之間性愛的表現。正象一位現代日本人在某雜誌中說的:「在我們國家裡,結婚的真正目的是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其它任何目的,只能歪曲結婚的真實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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