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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起先面對這個陌生的女孩子,很不自在,可是沒有過多久,他便做了丈夫應該做的事,並像其他所有丈夫必須向妻子行使權威一樣,他對嘉斯杜白提出了許多限制條件,監視她的行動,非經他允許,不能隨意動彈。妻子在家受到丈夫管理和保護,只能獃在家中,這是法典有約。法典規定,小姑娘、青年婦女、老年婦女,雖在自己家裡,決不應隨己意處理事情;婦女少年時應從父,青年時從夫,夫死從子,無子從丈夫的近親族,沒有這些親族從國王,婦女始終不應該隨意自主;婦女決不要尋求脫離父親、丈夫和兒子;因為脫離他們,她要使兩家都被人輕視;因欲生子而與丈夫結合,幸福完備,值得尊重,為家庭帶來光榮的婦女,簡直是一個幸運女神。儘管嘉斯杜白目不識丁,又是虔誠的教徒,可是追求自由的慾望非常強烈,她感到越是被限制,就越發要自由行動。
後來,童婚夫妻常有摩擦。隨着愛情的逐漸加深,兩人之間在婚姻開始階段的不愉快很快煙消雲散,雙雙海誓山盟,百般繾綣,甘地的限制不攻自破。好在印度教社會雖然有童婚的殘酷惡習,但是同時又有另外一種風俗,把無數處在童婚災難中的少男少女拯救出來。這個風俗就是童女子的娘家總要讓女兒大半時間住在娘家,不能讓童婚夫婦終年累月不懂事地糾纏。
嘉斯杜白的娘家也不例外。據甘地後來回憶說,他們結婚頭六年,兩人在一起生活總共不過三年時間。這對甘地來說,的確是一種搭救。
為了這樁婚姻,甘地的父親險些喪命。他要從拉奇科特趕回波爾班達參加婚禮,路程
120英里,坐馬車要用六天,可是父親只用三天趕路,結果,馬車翻了,父親受了重傷。在父親的堅持下,婚禮照常舉行,父親在傷痛中看著孩子結婚,心裡同樣有着掩飾不住的喜悅。婚禮讚美歌唱的是尼斯雄納歌,歌曰:「絶欲而不隨心,終難持之有素。」後來無論什麼時候,甘地只要唱起這支歌,或者聽到別人唱這支歌,就想起父親的傷痛,內心裡就感到慚愧。
甘地因結婚成績滑坡,休學一年,一年之後繼續就讀,學校當局為了彌補他的損失,讓他跳了一班。但是這時的課程大部分是用英語講授,甘地常常感到頭痛,完全是對牛彈琴。幾何是一門新的功課,本來吃力,加上用英語講授,困難重重。學習梵文需要死記硬背,甘地也是力不從心。
有一次,他想逃避梵文課,跑去聽波斯文課去了,梵文老師很難過,便勸他道:難道①你忘了你是毗濕奴 信徒父親的兒子嗎?為什麼連自己的宗教文字都不學呢?如果學習有困難,就來找我嘛!
印度教信徒們的生活有着嚴格的紀律性,他們禁食肉類、咖啡和美酒,抽菸也不允許。破戒者則有辱神靈,被視為罪過。他們追求的是一個虛無縹緲的純真。中學階段,拉奇科特湧現着一陣陣改革新潮。
自印度淪為英國殖民地以來,雖然人民的反抗接連不斷,爭取自由獨立的鬥爭從未停止,但是,總是以失敗而告終。當時一些印度知識分子開始從飲食着手思索一些問題,在新潮躍動的深處,可以感覺出印度新的生命活力。受改革思想的影響,甘地他們所在的中學許多教員打破了教規的限制,背地裡染指酒肉。他們認為:「我們是一個孱弱的民族,因為我們不吃肉。
英國人能夠統治我們,就因為他們吃肉。」與此同時在同學們中間也開始流傳着古遮拉特詩人納瑪德的一首打油詩。
詩云:英人雄赳赳,印人何其小;肉食者治人,身軀六呎高。
素食主義家庭出身的甘地膽小怕事,怕鬼怕蛇,從來不敢越雷池一步。
但在朋友多次鼓動下,加上受到時代的衝擊,他漸漸相信了吃肉的好處,以為吃肉能使自己身強力壯,膽識過人;以為全印度人都改為肉食,便可將英國人打倒,便可使印度獲得自由。於是他與朋友一起,背着父母來到了偏僻的地方,生平第一次偷偷吃了山羊肉。第一次嘗試,他對食肉並無多少好感,相反他感到膻氣沖鼻,味同嚼蠟,連自己帶來的麵包也變得味怪難嚥。他隨便吃了一點就默默地走開了。
這一天晚上,世襲的感情使他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他做了一連串的噩夢,總感到山羊在他的肚子裡苦苦地哀叫。
嚴重的心理障礙把這孩子弄得心神不寧。後來他想,吃肉不是圖饑腹之慾,而是一種責任,便也又泰然起來。從此他與朋友不再提心吊膽地躲在河邊樹叢吃肉,而是大大方方地出入賓館飯店,以一種正常的心態享用葷宴。
這個時候,山羊肉味道也變得鮮美好吃起來,山羊也不再在肚子裡叫喚。
① 毗濕奴:是印度教中惟一至尊的上帝,他的信徒戒殺生,主素食。
但是長期這樣地吃喝,憑他的家庭實力開銷不起。甘地想到吃肉雖然是必要的,在國內進行飲食改革,也是必要的,可是欺騙父母、向父母撒謊比不吃肉更壞。因此他決定當他們活着的時候,不能再吃肉了,無論如何要剋制自己。
食肉大概的確是萬惡之源。在食肉這段日子裡,甘地在朋友的縱容下,曾經產生尋花問柳的邪念,行為不檢點起來。甘地被朋友拉到一煙花場所,當他坐在妓女床上時,雙手緊緊夾在自己的兩腿之間,不知所措,臉色鐵青。
妓女看到他渾身發抖,完全構成一幅偷鷄摸狗的罪犯圖畫,認為有辱她的人格,便很不客氣地將他羞辱了一頓,使得甘地無地自容,落荒而逃。這個時期,他還養成抽菸的習慣,無錢買菸,就撿煙頭,煙頭撿不到,就借錢買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