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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史 - 133 /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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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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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總論五篇中,他闡明了全書理論的基礎。《原道篇》根據《易經‧繫辭》的天道自然觀念來說明文章「與天地並生」,「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是合乎「自然之道」的。「有心之器」所創作的美麗的文章,是龍鳳、虎豹、雲霞、草木等「鬱然有彩」的「無識之物」的合乎自然的反映(在以後的《明詩》、《情采》、《物色》等篇裡,他也繼續發揮了這個道理)。但他所說的「道」,就是「形而上者」的「道」,是先天地、日月、山川而生的,主宰一切的客觀唯心主義的神秘的最高觀念。這個「道」,又是只有聖人才能領會的,聖人們「原道心」、「研神理」之後,就為人類寫出了「恆久之至道,不刊之鴻教」的經典,這就是所謂「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如果說他還有一點可取的話,那就是他還相信天道可以從聖人文章中得到闡明,沒有走到「道」不可知的絶路上去。而且他這部書究竟是以論文為主,不是一部儒家唯心主義的哲學講義。就全書的理論觀點來看,《宗經篇》的意義顯然比《原道篇》更為重要。他之所以強調宗經,有兩重意義:第一,強調五經是後代一切文體的本源,例如賦、頌、歌、贊,都源於詩經。作家如能認識這個本源,就可以「稟經以制式,酌理以富言」。這種以五經為文章本源的觀點雖然錯誤,但在論文體形式流變方面,也有其值得重視的地方。第二,是體會五經文章的精神風貌的特色,從其中引伸出自己的文學批評的原則標準。他說:「故文能宗經,體有六義,一則情深而不詭,二則風清而不雜,三則事信而不誕,四則義直而不回,五則體約而不蕪,六則文麗而不淫。」這六義,包括文章從內容到形式的六點要求,每點要求他都指出了合乎經和不合乎經的兩個方面,這就是他貫穿在全書中的對文章肯定和否定的最根本的準則。他認為文章只要符合以上六點要求,就算宗經了,可見他的尺度還是比較靈活寬廣的。從這兩重意義看,他的宗經是要求作家體會經典文章的精神和風格,不是叫他們獃板地模擬經典的形式腔調,更不是簡單地抄襲經典的詞句。所以他《辨騷篇》極力稱讚屈原能「取熔經意,自鑄偉辭」。《封禪篇》主張「樹骨于訓典之區,選言于宏富之路;使意古而不晦于深,文今而不墜於淺」。《通變篇》主張「名理有常,體必資于故實;通變無方,數必酌于新聲」。換句話說,他是用「經」來指導「文」,不是用「經」來代替「文」。當然,從我們今天的觀點來看,《文心雕龍》的價值決不在於他的宗經,而在於他在宗經的神聖外衣下所獨立創造發展的一系列的文學批評的觀點。他的觀點,主要的有以下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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