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東周列國誌 - 237 / 355
古典小說類 / 馮夢龍 / 本書目錄
  

東周列國誌

第237頁 / 共355頁。

 大小:

 第237頁

朗讀:

慶忌曰:「子胥乃吳王之恩人,君臣相得,何雲有隙?」

要離曰:「公子但知其一,未知其二,子胥所以盡心于闔閭者,欲借兵伐楚,報其父兄之仇,今平王已死,費無極亦亡,闔閭得位,安於富貴,不思與子胥復仇,臣為子胥進言,致觸王怒,加臣慘戮,子胥之心怨吳王亦明矣,臣之幸脫囚系,亦賴子胥周全之力,子胥囑臣曰:‘此去必見公子,觀其志向何如,若肯為伍氏報仇,願為公子內應,以贖窟室同謀之罪。'公子不乘此時發兵向吳,待其君臣復合,臣與公子之仇,俱無再報之日矣!」言罷大哭,以頭擬柱,欲自觸死。


  

慶忌急止之曰:「吾聽子!吾聽子!」遂與要離同歸艾城,任為腹心,使之訓練士卒,修治舟艦,三月之後,順流而下,欲襲吳國。慶忌與要離同舟,行至中流,後船不相接屬,要離曰:「公子可親坐船頭,戒飭舟人。」慶忌來至船頭坐定,要離隻手執短矛侍立,忽然江中起一陣怪風,要

離轉身立於上風,借風勢以矛刺慶忌,透入心窩,穿出背外,慶忌倒提要離,溺其頭于水中,如此三次,乃抱要離置於膝上,顧而笑曰:「天下有如此勇士哉,乃敢加刃於我?」左右持戈戟欲攢刺之,慶忌搖手曰:「此天下之勇士也,豈可一日之間,殺天下勇士二人哉?」乃誡左右:「勿殺要離,可縱之還吳,以旌其忠。」言畢,推要離于膝下,自以手抽矛,血流如注而死。不知要離性命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七十五回 孫武子演陣斬美姬 蔡昭侯納質乞吳師

話說慶忌臨死,誡左右勿殺要離,以成其名。左右欲釋放要離,要離不肯行,謂左右曰:「吾有三不容于世,雖公子有命,吾敢偷生乎?」眾問曰:「何謂三不容于世?」要離曰:「殺吾妻子而求事吾君,非仁也;為新君而殺故君之子,非義也;欲成人之事,而不免于殘身滅家,非智也。有此三惡,何面目立於世哉?」言訖,遂投身于江,舟人撈救出水,要離曰:「汝撈我何意?」舟人曰:「君返國,必有爵祿,何不俟之!」要離笑曰:「吾不愛室家性命,況于爵祿?汝等以吾屍歸,可取重賞。」於是奪從人佩劍,自斷其足,復刎喉而死,史臣有贊云:

古人一死,其輕如羽,

不惟自輕,並輕妻子。

闔門畢命,以殉一人;

一人既死,吾志已伸。

專諸雖死,尚存其胤,

傷哉要離,死無形影!

豈不自愛?遂人之功。

功遂名立,雖死猶榮。

擊劍死俠,釀成風俗,

至今吳人,趨義如鵠。

又有詩單道慶忌力敵萬人,死於殘疾匹夫之手,世人以勇力恃者可戒矣,詩云:

慶忌驍雄天下少,匹夫一臂須臾了。

世人休得逞強梁,牛角傷殘鼷鼠飽。


  

眾人收要離肢體,並載慶忌之屍,來投吳王闔閭。闔閭大悅,重賞降卒,收於行伍。以上卿之禮,葬要離于閭門城下,曰:「藉子之勇,為吾守門。」追贈其妻子,與專諸同立廟,歲時祭祀。以公子之禮,葬慶忌于王僚之墓側,大宴群臣。

伍員泣奏曰:「王之禍患皆除,但臣之仇何日可復?」伯嚭亦垂淚請兵伐楚,闔閭曰:「俟明旦當謀之。」

次早,伍員同伯嚭復見闔閭于宮中,闔閭曰:「寡人欲為二卿出兵,誰人為將?」員、嚭齊聲曰:「惟王所用,敢不效命?」闔閭心念:「二子皆楚人,但報己仇,未必為吳儘力。」乃嘿然不言,向南風而嘯,頃之復長嘆。

伍員已窺其意,復進曰:「王慮楚之兵多將廣乎?」闔閭曰:「然。」員曰:「臣舉一人,可保必勝。」闔閭欣然問曰:「卿所舉何人,其能若何?」員對曰:「姓孫名武,吳人也。」闔閭聞說是吳人,便有喜色。

員復奏曰:「此人精通韜略,有鬼神不測之機,天地包藏之妙,自著《兵法》十三篇,世人莫知其能,隱于羅浮山之東,誠得此人為軍師,雖天下莫敵,何論楚哉?」闔閭曰:「卿試為寡人召之。」員對曰:「此人不輕仕進,非尋常之比,必須以禮聘之,方纔肯就。」

闔閭從之,乃取黃金十鎰、白璧一雙,使員駕駟馬,往羅浮山取聘孫武,員見武,備道吳王相慕之意,乃相隨出山,同見闔閭。闔閭降階而迎,賜坐問以兵法,孫武將所著十三篇,次第進上,闔閭令伍員從頭朗誦一遍,每終一篇,贊不容已。哪十三篇,一曰《始計》篇、二曰《作戰》篇、三曰《謀攻》篇、四曰《軍形》篇、五曰《兵勢》篇、六曰《虛實》篇、七曰《軍爭》篇、八曰《九變》篇、九曰《行軍》篇、十曰《地形》篇、十一曰《就地》篇、十二曰《火攻》篇、十三曰《用間》篇。

闔閭顧伍員曰:「觀此《兵法》,真通天徹地之才也,但恨寡人國小兵微,如何而可?」孫武對曰:「臣之《兵法》,不但可施于卒伍,雖婦人女子,奉吾軍令,亦可驅而用之!」闔閭鼓掌而笑曰:「先生之言,何迂闊也?天下豈有婦人女子,可使其操戈習戰者?」孫武曰:「王如以臣言為迂,請將後宮女侍,與臣試之,令如不行,臣甘欺罔之罪!」

闔閭即召宮女三百,令孫武操演,孫武曰:「得大王寵姬二人,以為隊長,然後號令方有所統!」闔閭又宣寵姬二人,名曰右姬、左姬至前,謂武曰:「此寡人所愛,可充隊長乎?」孫武曰:「可矣,然軍旅之事,先嚴號令,次行賞罰,雖小試,不可廢也,請立一人為執法,二人為軍吏,主傳諭之事,二人值鼓,力士數人,充為牙將,執斧鑕刀戟,列于壇上,以壯軍容!」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