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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譯注 - 330 / 555
古典散文類 / 吳楚材 / 本書目錄
  

古文觀止譯注

第330頁 / 共5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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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0頁

朗讀:

山不在於它的高低,有仙人居留便會出名;水不在於深淺,有蛟龍潛藏就會顯得神靈。這雖然是一間陋室,但我的道德高尚卻到處傳聞。苔痕佈滿階石,一片碧綠;草色映入簾帷,滿室蔥青。往來談笑的都是博學之士,淺薄無識之徒不會到此。可以隨心撫弄素琴,可以潛心閲讀佛教。沒有嘈雜的音樂擾亂聽覺,沒有繁忙的公務催勞傷神。這間陋室如同南陽諸葛廬,又如西蜀子云亭。正如孔子所說:「有什麼理由認為它是粗陋的呢?」

(李祚唐)


  



【註釋】

1]斯、是:均為指示代詞。陋室:陳設簡單而狹小的房屋。[2]惟:同介詞「以」,2起強調原因的作用。德馨(xīn新):意指品行高潔。馨:能散佈到遠方的香氣。[3]鴻儒:這裡泛指博學之士。[4]白丁:未得功名的平民。這裡借指不學無術之人。[5]素琴:不加雕繪裝飾的琴。[6]金經:即《金剛經》(《金剛般若經》或《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的略稱),唐代《金剛經》流傳甚廣。[7]絲竹:絃樂、管樂。此處泛指樂器。亂耳:使聽力紊亂。[8]案牘:官府人員日常處理的檔案。[9]南陽:地名,今湖北省襄陽縣西。諸葛亮出山之前,曾在南陽廬中隱居躬耕。[10]子云:漢代揚雄(前5318)的字。他是西蜀(今四川省成都市)人,其住所稱「揚子宅」,據傳他在揚子宅中寫成《太玄經》,故又稱「草玄堂」。文中子云亭即指其住所。川中尚有紀念他的子云山、子云城。[11]何陋之2有:之,表賓語提前。全句意為「有何陋」。《論語·子罕》:「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駁復仇議

[唐]柳宗元

【作者小傳】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東(今山西永濟縣)人。唐代傑出的唯物主義思想家、文學家,與韓愈齊名,世稱「韓柳」,「唐宋八大家」之一。出身于中小官僚家庭,二十一歲中進士,二十六歲登博學宏詞科,授集賢殿書院正字,後調任藍田尉、監察御史裡行。他政治上屬於以王叔文為首的主張改良革新的政治集團,在王叔文一派執政期間,任禮部員外郎。不久革新失敗,被貶為永州(今湖南省零陵縣)司馬,十年後,又改貶柳州(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刺史,卒於任所,年四十七歲。

在文學方面,柳宗元是中唐古文運動的主將,對擴大古文運動的影響和推動當時文體、文風的革新,起過重大的作用。他本身的文學創作,內容豐富,形式多樣。他的文章以樸實峻嚴著稱,思想深刻,反映了當時的政治鬥爭、階級壓迫和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其中的山水遊記,更善於描繪自然景物,富於詩情畫意,又蘊含著作者自己的豐富感情,讀來耐人尋味,在藝術上達到了很高的成就。著有《柳河東集》。


  


【題解】這是柳宗元在禮部員外郎任上寫的一篇駁論性的奏議,是針對陳子昂的《復仇議狀》而發的。徐元慶為父報仇,殺了父親的仇人,然後到官府自首。對於這樣一個案例,陳子昂提出了殺人犯法、應處死罪,而報父仇卻合于禮義、應予表彰的處理意見。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駁了這種觀點,認為這不但賞罰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慶報殺父之仇的行為既合于禮義,又合于法律,應予充分肯定。雖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說明封建主義的禮義和封建主義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敗、冤獄難申的封建社會,仍然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全文觀點鮮明,邏輯嚴密,駁論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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