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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塔布為什麼會這樣事事處之泰然,無所畏懼,在一個到處儘是死亡關頭的世間,大家都讓包袱壓得趴在地上,他卻能這樣逍遙自在地挑起生的重擔走去;究竟是什麼東西使他會有這種簡直是大不韙的高高興興的態度;那東西一定就是他的煙斗。因為,他那根短小的黑煙斗就象他的鼻子一樣,是他臉上的固定特徵之一。你簡直別想在他下床的時候,會先看到他的鼻子而看不到他的煙斗。他在床邊的架子上擱有一整排裝了煙葉的煙斗,一伸手就可摸到;他一上了床鋪,就接連不斷地把它們一支支都吸個遍,一支吸完,又湊上這一支再點燃一支,直吸到最後一支為止;然後又把它們一支支裝滿煙葉,以便隨時重新取用。因為斯塔布在穿衣服的時候,他總不是先把雙腿插進褲筒裡,而是先把煙斗插到嘴裡去的。
我認為這樣不斷吸煙一定是有個道理的,至少是出自他那特別的癖性;因為,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在岸上還是在海上,世間的空氣都嚇人地染上了無數死於說不明白的災難的人所吐出來的空氣;因此,在發生霍亂時,有些人就把一塊撒着樟腦的手帕緊掩在嘴上行走;同樣的,斯塔布的煙氣,也許可以當做一種抵抗人間一切災難的闢瘟良劑了。
三副就是弗拉斯克,他是馬撒的維因耶德地方的蒂斯伯裡人。這個短小精悍,血色紅潤的小伙子,是很愛跟大鯨格斗的,他好象總認為這種大海獸跟他有切身的和傳統的冤仇;因此,每一遭遇,就得把它們撲滅乾淨,已成為他的一種榮譽問題了。他對於它們那巨大的身軀和神秘的態度所構成的許多奇景,竟是如此毫無敬意,如此茫然無知,不理會到碰上它們隨時都有危險的可能;因此,在他那有限的見解看來,一條奇妙的大鯨不過是一种放大的老鼠,或者不過是一隻水老鼠而已,只消略施小技,稍花時間,稍使力氣就可以把它殺了烹了。他這種愚昧無知的無畏精神,使他有點把捕鯨當成一件兒戲;他只是為了好玩才去追擊這些大魚;而環遊合恩角的三年航程,也不過是時間上比較長些的有趣的玩笑而已。木匠的釘子有粗釘和細釘之分;人類也同樣可以這樣分法。小弗拉斯克就是一種粗釘;生成可以派敲得緊,經得久的用場。他們都管他叫做「裴廓德號」上的中柱;因為,他那副樣子,可真象北極的捕鯨者所稱為中柱的那種短小四方的木頭;它靠着嵌在它裡面的四邊突出的小木頭,可以用來拉緊船隻,免得遭到海洋的七凸八凹的冰塊的衝擊。
說到大二三副這三個人~斯達巴克,斯塔布和弗拉斯克,都是舉足輕重的人物。按照到處通行的舊習慣,統率「裴廓德號」三隻小艇,擔任指揮的就是他們這三個人。碰到擺開大架勢的戰鬥,亞哈船長可能要去施展全力降伏大鯨的時候,這三個指揮者就是聯合船長了。有的時候,一經配備了長長的。鋭利的鯨槍,他們就是三個精選的槍手,如同那些標槍手也是好標槍手一樣。
同時,因為在這種著名的捕魚業中,大二三副或者指揮者,都象古代的峨特武士一樣,總各有他的掌舵手和標槍手隨侍在側,這些人,逢到指揮者在獵擊中,魚槍一時間給扭壞了,弄彎了,便可以及時地給他遞上一支新槍;而且,一般說來,他們彼此間還都保持着一種親切的友誼;因此,在這裡,必須把「裴廓德號」那些個標槍手也給記點下來,並說明一下他們是各歸哪一位指揮者管轄的。
首先是魁魁格,大副斯達巴克已經把他挑去做他的隨從了。不過,魁魁格我們已經知道了,這裡無庸多說。
其次就是塔斯蒂哥,他是一個該黑特(在馬撒的維因耶德的極西的山岬)的純種印第安人,那地方還有一群紅種人的遺民,也是長期把許多最勇敢的標槍手供給附近的南塔開特島的地方。在捕鯨業中,一般都管他們叫該黑特佬。塔斯蒂哥那頭細長的黑髮,他那高高的顴骨,和一雙滾圓的眼睛~因為一個印第安人,雖然有東方式的魁梧,卻也有南極式那種閃閃發光的臉色~這一切都足以說明他是那些自豪的武士獵人的純血統後裔,他們在搜索新英格蘭的大麋時,手裡拿着弓,已經跑遍了那些主要的原始山林。但是,塔斯蒂哥現在已不再想探索山林裡的野獸的蹤跡,而來到海上緊追大鯨了;這個後裔已經用那百發百中的標槍,恰如其份地替代了他祖先的萬無一失的弓箭。看到他那柔軟如蛇的四肢上的茶色肌肉,簡直教人相信起早期若干清教徒的迷信,而五分相信這個野蠻的印第安人就是魔王的後代。塔斯蒂哥是二副斯塔布的隨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