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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 104 / 203
中國古代史類 / 劉知幾 / 本書目錄
  

國語譯註

第104頁 / 共2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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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頁

朗讀:

晉公子重耳在狄住了十二年。狐偃說:「當初我們到這兒來,不是因為狄地安樂,而是可以成就大事。我曾說過:『狄地出走時容易到達,窘迫中能得到資助,通過休整可以選擇有利的時機,因此才居留下來。』現在已經居住很久了,住久了便會停止不前,停止不前再加苟且荒廢,誰還能振作有為?為什麼不趕快走呢!當初我們不到齊、楚兩國去,是怕路途太遠。如今養精蓄鋭了十二年,可以遠行了。齊桓公年紀大了,想親近晉國。管仲去世後,桓公身邊儘是些讒諂小人,謀劃沒有人來匡正,心裡就會懷念當初的盛況。因此他必定會重新考慮採納管仲的忠告,希望求得一個好結果。齊國與鄰國既已相安無事,就會謀求和遠方的諸侯搞好關係,我們遠方的人去投奔,就不會有什麼過錯。現在正值桓公的暮年,正是可以親近他的好時機。」大家都覺得狐偃說得很對。於是重耳一行便出發了。他們路過五鹿時,向田野裡的農夫討飯吃,農

夫卻把地裡的泥土給他們,重耳很生氣,想要鞭打他。狐偃說:「這是上天的賞賜啊。民眾獻土表示順服,對此我們還別有什麼可求的呢?上天要成事必定先有某種徵兆,再過十二年,我們一定會獲得這片土地。你們諸位記住,當歲星運行到壽星和鶉尾時,這片土地將歸屬我國。天象已經這樣預示了,歲星再次行經壽星時,我們一定能獲得諸侯的擁戴,天道十二年一轉,徵兆就是由此開始的。獲得這塊土地,應當是在戊申這一天吧!因為戊屬土,申是推廣的意思。」於是重耳再拜叩頭,把泥土收下裝在車上。然後,他們一行人便往齊國去了。


  

齊姜勸重耳勿懷安

106講: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①,將死於齊而已矣。曰:「民生安樂,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②。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而有終焉之志也,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于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③,姜氏殺之,而言于公子曰:「從者將以子行,其聞之者吾以除之矣。子必從之,不可以貳,貳無成命。《詩》雲④:『上帝臨女,無貳爾心。』先王其知之矣,貳將可乎?子去晉難而極于此。自子之行,晉無寧歲,民無成君。天未喪晉,無異公子,有晉國者,非子而誰?子其勉之!上帝臨子,貳必有咎。」公子曰:「吾不動矣,必死於此。」姜曰:「不然。《周詩》曰⑤:『莘莘征夫,每懷靡及。』夙夜征行,不遑啟處,猶懼無及。況其順身縱慾懷安,將何及矣!人不求及,其能及乎?日月不處,人誰獲安?西方之書有之曰:『懷與安,實疚大事。』《鄭詩》雲⑥:『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昔管敬仲育言⑦,小妾聞之,曰:『畏威知疾,民之上也。從懷如流,民之下也。見懷思威,民之中也。畏威如疾,乃能威民。威在民上,弗畏有刑。從懷如流,去威遠矣,故謂之下。其在闢也,吾從中也。《鄭詩》之言,吾其從之。』此大夫管仲之所以紀綱齊國,裨輔先君而成霸者也。子而棄之,不亦難乎?齊國之政敗矣,晉之無道久矣,從者之謀忠矣,時日及矣,公子幾矣。君國可以濟百姓,而釋之者,非人也。敗不可處,時不可失,忠不可棄,懷不可從,子必速行。吾聞晉之始封也,歲在大火⑧,閼伯之星也⑨,實紀商人。商之饗國三十一王。瞽史之紀曰⑩:『唐叔之世(11),將如商數。』今未半也。亂不長世,公子唯子,子必有晉。若何懷安?」公子弗聽。

【註釋】

①乘:古時一車四馬為一乘。②孝公:齊孝公,名昭,齊桓公之子,公元前642至前633年在位。③姜氏:齊桓公女兒,嫁給重耳,因齊姓姜,故稱姜氏。④《詩》:指《詩經·大雅·大明》。⑤《周詩》:指《詩經·小雅·皇皇者華》。⑥《鄭詩》:指《詩經·鄭風·將仲子》。⑦管敬仲:即管仲,字仲,謚敬。⑧大火:星名,即心宿,十二星次之一。⑨閼伯:傳說是陶唐氏(堯)時的火正官,居商丘,主管祭祀大火星的職務。⑩瞽史:瞽,指以盲人充任的樂師,能背誦史詩,所以與專門記事的史並稱紀史之官。(11)唐叔:周代普國的始祖。周武王之子,周成王的弟弟,名虞,字子于。封于唐,又稱唐叔虞。


  
【譯文】

齊桓公把女兒嫁給重耳為妻,待重耳很好。重耳有馬八十匹,便打算老死在齊國了。他說:「人生就是為了享樂,誰還去管別的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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