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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世界 - 101 /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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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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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進門時,被告的律師正說完他的辯詞。全場空氣已到了最緊張的程度,這件案子開審已有三個鐘頭了。在這三個鐘頭裡,大家眼望着一個人,一個陌生人,一個窮極無聊、極其糊塗或極其狡猾的東西,在一種駭人聽聞的真情實況的重壓下一步步折伏下去。這個人,我們已經知道,是個流浪漢,被別人發現在田野中,拿着一根有熟蘋果的樹枝,這樹枝是從附近一個叫別紅園的圍牆裡的蘋果樹上摺下來的。這個人究竟是誰?已經作了一番調查,證人們剛纔也都發了言,眾口一詞,討論中真相大白。控詞裡說:「我們逮捕的不僅是個偷水果的小偷,不僅是個賊,我們手裡抓獲的是一個匪徒,一個違反原判、擅離指定住址的累犯,一個舊苦役犯,一個最危險的暴徒,一個久已通緝在案名叫冉阿讓的奸賊,八年前,從土倫牢獄裡出來時,又曾手持兇器,在大路上搶劫過一個叫小瑞爾威的通煙囪的孩子,罪關刑律第三百八十三條,一俟該犯經過正式證明,確係冉阿讓,當即根據上述條文另行追究。他最近又重行犯罪。這是一次再犯。請先處罰他的新罪,容後提審舊案。」被告在這種控詞前,在證人們的一致的意見前,瞠目結舌,不知所對。他搖頭頓腳表示否認,或是兩眼朝天。他口吃,答話困難,但是他整個人,從頭到腳,都表示不服。在這一排排擺開陣式、向他溺戰的聰明人面前,他簡直是個傻子,簡直是個陷入了重圍的野人。可是目前正是威脅他未來生活的緊急關頭,他的嫌疑越到後來越大,全體觀眾望着這種極盡誣陷、逐漸向他緊逼的判決詞,比起他自己來還更擔憂些。還有一層可慮的事,假使他被證實確是冉阿讓,小瑞爾威的事將來也得判罪,那麼,除監禁以外,還有處死的可能。這究竟是個什麼人呢?他那副冥頑不靈的表情是什麼性質的呢?是愚蠢還是狡獪?是懂得很清楚還是完全不懂?對這些問題聽眾各執一辭,陪審團的意見彷彿也不一致。這件疑案,既驚人也捉弄人,不但暖昧不明,而且茫無頭緒。

那個辯護士談得相當好,他那種外省的語句,從前無論在巴黎也好,在羅莫朗坦或蒙勃裡松也好,凡是律師都習慣採用,早已成為律師們的詞藻,但今天這種語句已成古典的了,它那種持重的聲調、莊嚴的氣派,正適合公堂上的那些公家發言人,所以現在只有他們還偶然用用;譬如稱丈夫為「良人」,妻子為「內助」,巴黎為「藝術和文化的中心」,國王為「元首」,主教先生為「元聖」,檢察官為「辯才無礙的鋤奸大士」,律師的辯詞稱「剛纔洗耳恭聽過的高論」,路易十四的世紀為「大世紀」,劇場為「墨爾波墨涅殿」,在朝的王室為「我先王的聖血」,音樂會為「雍和大典」,統轄一省的將軍為「馳名的壯士某」,教士培養所裡的小徒弟為「嬌僧」,責令某報該負責的錯誤為「在刊物篇幅中散佈毒素的花言巧語」等等。這律師一開始,便從偷蘋果這件事上表示意見,要說得文雅,那確是個難題;不過貝尼涅·博須埃在一篇祭文裡,也曾談到過一隻母鷄,而他竟能說得洋洋灑灑,不為所困。這律師認定偷蘋果的事沒有具體的事實證明。他以辯護人的資格,堅稱他的主顧為商馬第,他說並沒有人看見他親自跳牆或攀折樹枝。別人抓住他時,他手裡拿着那根樹枝(這律師比較喜歡稱樹枝為樹椏),但是他說他看見它在地上,才拾起來的。反證在什麼地方呢?這樹枝顯然被人偷折,那小偷爬到牆外後,又因心虛便把它丟在地上。賊顯然有一個。但是誰能證明這作賊的便是商馬第呢?只有一件事,他從前當過苦役犯。律師並不否認這件看來很不幸已被證實的事,被告在法維洛勒住過,被告在那裡做過修樹枝工人,商馬第這個名字源出讓·馬第是很可能的,這一切都是確實的,並且有四個證人,他們都一眼就認出了商馬第便是苦役犯冉阿讓。律師對這些線索、這些作證,只能拿他主顧的否認、一種有目的的否認來搪塞;但是即使認定他確是苦役犯冉阿讓,這樣就能證明他是偷蘋果的賊嗎?充其量這也只是種猜測而不是證據。被告確實用了「一種拙劣的自衛方法」,他的辯護人「本着良心」也應當承認這一點。他堅決否認一切,否認行竊,也否認當過苦役犯。他如果肯承認第二點,毫無疑問,一定會妥當些,他也許還可以贏得各陪審官的寬恕;律師也曾向他提出過這種意見,但是被告堅拒不從,他以為概不承認便可輓救一切。這是一種錯誤,不過,難道我們不應當去考慮他智力薄弱的一點?這人顯然是個痴子。獄中長期的苦楚,出獄後長期的窮困,已使他變成神經獃笨的人了,律師說著說著,說他不善於為自己辯護,這能成為判罪的理由嗎?至于小瑞爾威的事,律師不用討論,這毫不屬於本案範圍。最後,律師請求陪審團和法庭,假使他們確認這人是冉阿讓,也只能按警章處罰他擅離指定住址,不能按鎮壓累犯的苦役犯的嚴刑加以處理。


  

檢察官反駁了辯護律師。他和平時其他的檢察官一樣,說得慷慨激昂,才華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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