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抄了兩條,愈發感到昏昏欲睡,便站起身來,在屋內踱來踱去,伸展一下雙腿。咖啡還不見送來,我想知道原因是什麼,便打開門,順走廊走過去看。從我抄寫檔案的房間出來就是一條筆直的走廊,光線昏暗,是我辦公室唯一的出口。走廊盡頭有一條轉彎的樓梯,看門人的小門房就在樓梯下面的過道旁。樓梯的中間有一個小平台,另有一條走廊通到這個平台,與樓梯在平台處呈丁字形。這第二條走廊盡頭有一段樓梯通向旁門,專供仆役使用,也是職員們從查爾斯街走進本樓的捷徑。這就是那個地方的略圖。」
「謝謝你,我認為我完全聽懂你所說的事了,」歇洛克·福爾摩斯說道。
“請您注意,說到最重要的地方了。我走下樓梯,進入大廳,發現看門人正在門房裡酣睡,咖啡壺在酒精燈上滾滾沸騰,咖啡都溢到地板上了,我拿下壺,滅掉酒精燈,伸手正要去搖醒那個仍在酣睡的人,突然間他頭頂上鈴聲大振,他一下子就驚醒過來。
“『費爾普斯先生!』他困惑不解地望着我說道。
“『我來看看咖啡是不是煮好了。』
“『我正在煮着,不覺就睡着了。先生,』他望着我,又抬頭望着仍在顫動着的電鈴,臉上露出更加驚奇的神色。
“『既然你在這裡,先生,那麼誰在按鈴呢?』他問道。
“『按鈴!』我叫道,『按什麼鈴?』
「『這是在你辦公房間按的電鈴。』“我的心頓時象被一隻冰冷的手揪住一樣,這麼說,是有人在我的辦公室裡了,而我那份千金難買的協定就放在桌子上。我發瘋似地跑上樓梯奔向走廊,走廊裡空無一人,福爾摩斯先生。屋內也沒有人。一切都和我離開時一模一樣,只是交我保管的那份檔案原本,被人從我的桌上拿走了,只剩下抄本。」
福爾摩斯筆直地坐在椅上,揉搓着雙手。我看得出這件案子引起了他的興趣。「請原諒,那時你怎麼辦了呢?」他低語道。
「我立即想到盜賊一定是從旁門上樓的。他要是從正門上樓,那我準會碰上他了。」
「你相信,他不會一直藏在室內,或是藏在走廊裡嗎?你不是說走廊燈光很暗嗎?」
「這是絶對不可能的。無論是室內,還是走廊,連一隻老鼠也藏不住的。根本沒有藏身之處。」
「謝謝你,請往下說吧。」
「看門人見我大驚失色,知道出了什麼可怕的事,就跟着我上樓來。我們兩人順走廊奔向通往查爾斯街的陡峭的樓梯,樓底下的旁門關着,沒有上鎖。我們推開門,衝了出去。我記得很清楚下樓時聽到鄰近的鐘敲了三下,正是九點三刻。」
「這一點非常重要。」福爾摩斯一邊說一邊在他的襯衫袖口上記了下來。
“這一夜天色漆黑,下着毛毛細雨,查爾斯街空無一人,可是,街盡頭的白廳路上卻象平常一樣,車輛行人絡繹不絶。
我們連帽子也沒戴,就沿人行道跑過去,在右手拐角處,看到一個警察站在那裡。
“『出了盜竊案,』我氣喘吁吁地說道,『一份極為重要的檔案被人從外交部偷走了。有人從這條路過去嗎?』
“『我在這裡剛站了一刻鐘,先生,』警察說道,『這段時間只有一個人經過,是一個高個子老婦人,披着一條佩茲利披巾。』
“『哎,那是我妻子,』看門人高聲喊道,『沒有別的人過去嗎?』
“『一個人也沒有了。』
“『這麼說,這個小偷一定是從左拐角逃走了,』這個傢伙扯着我的袖子喊道。
“可是我並不相信,而他企圖把我引開,反而增加了我的懷疑。
“『那個女人是向哪邊走的?』
“『我不知道,先生,我只注意到她走過去,可是我毫無理由去注視她。她似乎很匆忙。』
“『這有多長時間了?』
“『啊,沒有幾分鐘。』
“『不到五分鐘嗎?』
“『對,不過五分鐘。』
“『你不過是在浪費時間,先生,現在每分鐘都很重要,』看門人高聲喊道,『請相信我,這事和我的老婆絶不相干,快到這條街的左端去吧。好,你不去我去。』說著,他就向左方跑去了。
“可是我一下子追上去,扯住他的衣袖。
“『你住在哪裡?』我問道。
“『我住在布里克斯頓的艾維巷十六號,』他回答道,『可是你不要使自己被假線索迷住,費爾普斯先生。我們到這條街的左端去看能不能打聽到什麼。』“我想,照他的意見辦也沒有什麼壞處,我們兩人和警察急忙趕過去,只見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個個都想在這陰雨之夜早些回到安身之處,沒有一個閒人能告訴我們誰曾經走過。
「於是我們又返回外交部,把樓梯和走廊搜查一遍,可是毫無結果。通往辦公室的走廊上鋪着一種米色漆布,一有腳印就很容易發現。我們檢查得非常仔細,可是連一點腳印的痕跡也沒有找到。」
「那天晚上一直在下雨嗎?」
「大約從七點鐘開始下的雨。」
「那麼,那個女人大約在九點鐘左右進到室內,穿著帶泥的靴子,怎麼能沒有留下腳印呢?」
「我很高興你指出這一點。那時我也想到了。這個雜役女工有個習慣,就是在看門人房裡脫掉靴子,換上佈拖鞋。」
「明白了。那麼說,雖然當晚下着雨,卻沒有發現腳印,對嗎?這一連串事件的確非常重要。下一步你們又是怎麼做的呢?」
「我們也把房間檢查了一遍。這房間不可能有暗門,窗戶離地面足有三十英呎。兩扇窗戶都從裡面插上插銷了。地板上鋪着地毯,不可能有地道門,天花板是普通白灰刷的。我敢拿性命擔保,無論是誰偷了我的檔案,他只能從房門逃跑。」
「壁爐的情況怎麼樣呢?」
「那裡沒有壁爐,只有一個火爐。電鈴正在我寫字檯的右首。誰要按鈴都必須到我寫字檯右首去按。可是為什麼罪犯要去按鈴呢?這是一個最難解釋的疑團。」
「這件事確實非同尋常。你們的下一步措施是什麼呢?我想,你們檢查過房間,看看那位不速之客有沒有留下什麼痕跡,象煙蒂、失落的手套、髮夾或其它什麼小東西,是嗎?」
「沒有這一類東西。」
「沒有聞到什麼氣味嗎?」
「唉,我們沒有想到這一點。」
「啊,在調查這樣的案件時,即使有一點煙草氣味對我們也是很有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