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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 50 /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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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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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功(封)遷奉朝請、厲威將軍、中散大夫,賜爵美陽子,加都督、持節、平西將軍、太中大夫。大統初,拜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賜姓賀蘭氏。四年,出為武都郡守。改授西夏州長史,除帥都督,行弘農郡事。椿當官強濟,特為太祖所知。

十四年,置當州鄉帥,自非鄉望允當眾心,不得預焉。乃令驛追椿領鄉兵。其年,破盤頭氐有功,除散騎常侍,加大都督。十六年,征隨郡,軍還,除 武功郡守。既為本邑,以清儉自居,小大之政,必盡忠恕。


  

尋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為侯。武成二年,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保定三年,卒。子植嗣。 史臣曰:書云:「惟後非賢弗乂,惟賢非後罔食」。

是以知人則哲,有國之所先;用之則行,為下之常道。若乃庖廚、胥靡、種德、微管之臣,罕聞于世;黜魯、逐荊、抱關、執戟之士,無乏于時。斯固典慕所以昭則,風雅所以興刺也。誠能監前事之得喪,勞虛己于吐握,其知賢也必用,其授爵也勿疑,則舜禹湯武之德可連衡矣,稷契伊呂之流可比肩矣。 太祖提劍而起,百度草創。

施約法之制於競逐之辰,修治定之禮于鼎峙之日。終能斲雕為樸,變奢從儉,風化既被,而下肅上尊;疆埸屢擾,而內親外附。斯蓋蘇令綽之力也。名冠當時,慶流後嗣,宜哉。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六

盧辯 盧辯字景宣,范陽涿人。累世儒學。父靖,太常丞。 辯少好學,博通經籍,舉秀才,為太學博士。以大戴禮未有解詁,辯乃注之。

其兄景裕為當時碩儒,謂辯曰 :「昔侍中注小戴,今爾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及帝入關,事起倉卒,辯不及至家,單馬而從。或問辯曰:「得辭家不?」辯曰:「門外之治,以義斷恩,復何辭也。」孝武至長安,授給事黃門侍郎,領著作。太祖以辯有儒術,甚禮之,朝廷大議,常召顧問。

趙青雀之亂,魏太子出居渭北。辯時隨從,亦不告家人。其執志敢決,皆此類也。尋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諸王等,皆行束修之禮,受業于辯。

進爵范陽公,轉少師。 自魏末離亂,孝武西遷,朝章禮度,湮墜咸盡。辯因時制宜,皆合軌度。性強記默契,能斷大事。凡所創製,處之不疑。

累遷尚書右仆射。世宗即位,進位大將軍。帝嘗與諸公幸其第,儒者榮之。出為宜州刺史。薨,配食太祖廟庭。

子慎。 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未幾而綽卒,乃令辯成之。於是依周禮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並撰次朝 儀,車服器用,多依古禮,革漢、魏之法。事並施行。

今錄辯所述六官着之於篇。天官府辯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茲厥後,世有損益。宣帝嗣位,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意變革。至如初置四輔官,及六府諸司復置中大夫,並禦正、內史增置上大夫等,則載于外史。

余則朝出夕改,莫能詳錄。于時雖行周禮,其內外眾職,又兼用秦漢等官。今略舉其名號及命數,附之於左。其紀傳內更有餘官而于此不載者,亦史闕文也。 柱國大將軍,大將軍。

驃騎、車騎等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牧。 驃騎、車騎等將軍,左、右光祿大夫,戶三萬以上州刺史。 征東、征西、征南、征北、中軍、鎮軍、撫軍等將軍,左、右金紫光祿大夫,大都督,戶二萬以上州刺史,京兆尹。 平東、平西、平南、平北、前、後將軍,左、右將軍,左、右銀青光祿大夫,帥都督,戶一萬以上〔州〕刺史,柱國大將軍府長史、司馬、司錄。 冠軍、輔國等將軍,太中、中散等大夫,都督,戶五千以上〔州〕刺史,戶一萬五千以上郡守。

鎮遠、建忠等將軍,諫議、誠議等大夫,別將,開府長史、司馬、司錄,〔戶不滿五千以下州刺史〕,戶一萬以上郡守,大呼藥。 中堅、寧朔等將軍;左、右中郎將;儀同府、正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戶五千以上郡守;小呼藥。 寧遠、揚烈(伏波)等將軍;左、右員外常侍;統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柱國大將軍府中郎掾〔屬〕;戶一千以上郡守;長安、萬年縣令。 〔伏波〕、輕車〔等〕將軍;奉車、奉騎等都尉 ;四征中 鎮撫軍府、正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開府府中郎掾屬;戶不滿千以下郡守;戶七千以上縣令;正八命州呼藥。 宣威、明威等將軍;武賁、冗從等給事;儀同府中郎掾屬;柱國大將軍府列曹參軍;四平前後左右將軍府、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八命州別駕;戶四千以上縣令;八命州呼藥。


  
襄威、厲威將軍;給事中;奉朝請;軍主;開府府列曹參軍;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七命州別駕;正八命州治中;七命郡丞;戶二千以上縣令;正七命州呼藥。 威烈、討寇將軍,左、右員外侍郎,幢主,儀同府、正八命州列曹參軍,柱國府參軍,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府長史、司(錄)〔馬〕,正六命州別駕,正七命州治中,正六命郡丞 ,戶五百以上縣令,七命州呼藥。 蕩寇、蕩難將軍,武騎常侍、侍郎,開府府參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列曹參軍,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府長史,正六命州治中,六命郡丞,戶不滿五百以下縣令,戍主,正六命州呼藥。 殄寇、殄難將軍,強弩、〔積弩〕司馬,四征中鎮撫〔軍〕府、正七命州列曹參軍,正五命郡丞。 掃寇、掃難將軍,〔武騎〕、武威司馬,四平前後左右府、七命州列曹參軍,戍副,五命郡丞。

曠野、橫野將軍,殿中、員外二司馬,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列曹參軍。 武威、武牙將軍,淮海、山林二都尉,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府列曹參軍。 周制:封郡縣五等爵者,皆加開國;授柱國大將軍、開府、儀同者,並加使持節、大都督;其開府又加〔驃騎大將軍、侍中;其儀同又加〕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其授總管刺史,則加使持節、諸軍事。以此為常。大象元年,詔總管刺史及行兵 者,加持節,余悉罷之。

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國大將軍,改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將軍。

 卷二十五 列傳第十七

李賢 弟遠 李賢字賢和,其先隴西成紀人也。曾祖父,魏太武時以子都督討兩山屠各歿于陣,贈寧西將軍、隴西郡守。祖斌,襲領父兵,鎮于高平,因家焉。父文保,早卒。魏大統末,以賢兄弟着勛,追贈涇原東秦三州刺史、司空。

賢幼有志節,不妄舉動。嘗出遊,遇一老人,鬚眉皓白,謂之曰 :「我年八十,觀士多矣,未有如卿者。必為台牧,卿其勉之 。」九歲,從師受業,略觀大旨而已,不尋章句。或謂之曰 :「學不精勤,不如不學 。」賢曰 :「夫人各有志,賢豈能強學待問,領徒授業耶,唯當粗聞教義,補己不足。至如忠孝之道,實銘之於心 。」問者慚服。年十四,遭父喪,撫訓諸弟,友愛甚篤。 魏永安中,万俟醜奴據岐、涇等諸州反叛,魏孝莊遣爾朱天光率兵擊破之。

其黨万俟道洛、費連少渾猶據原州,未知醜奴已敗。天光遣使造賢,令密圖道洛。天光率兵續進。會賊黨万俟阿寶戰敗逃還,私告賢曰 :「醜奴已敗,王師行至此。阿寶以性命相投,願能存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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