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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 122 / 254
中國哲學類 / 荀子 / 本書目錄
  

荀子註譯

第122頁 / 共2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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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2頁

朗讀:

指禮義之道。分:見510注(1),這裡作狀語,表示「用名分」。鈞:通「均」,調節,平衡。(5)

和(h • 8賀)、附和,響應。向:通「響」,回聲。(6)郵:通「尤」(世德堂本作「尤」),怨恨。 (7)厲:高舉。(8)錯:通「措」(世德堂本作「措」)。


  

【譯文】

古代聖王的兵器,不過是戈、矛、弓、箭罷了,但是敵國不等他使用就屈服了;他城牆不整修,護城河不挖掘,要塞不建立,機智變詐不施展,但是他的國家卻平安無事地不怕外敵而又能昌盛,這沒有其他的緣故,是由於彰明了禮義之道而用名分來協調臣民,適時使用人民而真誠地愛護他們,因而臣民附和君主就像影子和迴響一樣。有不遵從命令的,然後再用刑罰來懲處他,所以懲罰了一個人而天下都服了,罪犯也不怨恨自己的君主,知道罪責在自己身上。所以刑罰用得少而威力卻行于四方,這沒有其他的緣故,是因為遵行了禮義之道的緣故。古代帝堯治理天下,只殺了一個人、懲罰了兩個人而天下就治理好了。古書說:「威勢高舉而不使用,刑罰設置而不施行。」說的就是這個啊。

253講:

1511凡人之動也,為賞慶為之,則見害傷焉止矣(1)。故賞慶、刑罰、勢詐不足以盡人之力、致人之死(2)。為人主上者也,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無禮義忠信焉(3),慮率用賞慶、刑罰、勢詐除阸其下獲其功用而已矣(4)。大寇則至(5),使之持危城,則必畔;遇敵處戰,則必北;勞苦煩辱(6),則必犇;霍焉離耳(7),下反制其上。故賞慶、刑罰、勢詐之為道者,傭徒鬻賣之道也(8),不足以合大眾、美國家(9),故古之人羞而不道也。故厚德音以先之(10),明禮義以道之,致忠信以愛之,尚賢使能以次之,爵服慶賞以申之,時其事、輕其任以調齊之,長養之,如保赤子。政令以定(11),風俗以一,有離俗不順其上,則百姓莫不敦惡(12),莫不毒孽(13),若祓不祥(14),然後刑於是起矣。是大刑之所加也,辱孰大焉?將以為利邪?則大刑加焉。身苟不狂惑戇陋(15),誰睹是而不改也哉?然後百姓曉然皆知修上之法、像上之志而安樂之(16)。於是有能化善、修身、正行、積禮義、尊道德,百姓莫不貴敬,莫不親譽,然後賞於是起矣。是高爵豐祿之所加也,榮孰大焉?將以為害邪?則高爵豐祿以持養之。生民之屬(17),孰不願也?雕雕焉縣貴爵重賞于其前(18),縣明刑大辱于其後(19),雖欲無化,能乎哉?故民歸之如流水,所存者神(20),所為者化而順:暴悍勇力之屬為之化而願,旁闢曲私之屬為之化而公(21),矜糾收繚之屬為之化而調(22),夫是之謂大化至一。《詩》曰(23):「王猶允塞,徐方既來。」此之謂也。

【註釋】

(1)焉:于之,對自己。(2)勢:與「詐」同義連用,是權謀的意思。致:招致,取得。(3)焉:

於是間。(4)慮:大致,大凡。率:與「慮」同義連用。除:當作「險」(王念孫說)。除阸:使窮困

而走投無路,引申指控制。(5)則:若。(6)煩辱:兩字同義,同「繁縟」。(7)霍焉:渙然,散去的樣

子。(8)鬻:《集解》作「粥」,字通,今據世德堂本改。(9)美國家:指美化國家的風俗。參見125

注(2)。(10)以下幾句可參見11221016注。(11)以:通「已」。(12)敦:通「憝」(du • @隊),

怨恨。(13)毒:禍害。這裡用作意動詞。孽:通「■」,妖孽,災害,這裡用作意動詞。(14)祓(f • *

扶):古代一種除災驅邪的儀式,此泛指驅除。(15)戇陋:見1116注(9)。(16)修:當作「循」,遵


  
從的意思。參見122。(17)屬:類。(18)雕雕焉:昭昭然,明白的樣子。縣:同「懸」,掛。(19)明

刑:刑罰名。除去犯人的冠飾,將犯人的罪狀寫在板上,並插在他背部來公開示眾。(20)神:見156

注(3)(21):旁:偏頗,不公正。闢:通「僻」,邪僻,不正當。曲,彎曲,不正直。私:偏私,不公

道。(22)矜(j • 9n • 金),驕傲,不謙和。糾:檢舉揭發,不客氣。收:奪取,不謙讓。繚:糾纏,不

和睦。(23)以下見122注(9)、(10)、(11)。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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