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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其生民也陋阸(
18),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勢,隱之以阸(
19),忸之以慶賞(
20),之以刑罰(
21),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
22),非鬥無由也;阸而用之,得而後功之,功賞相長也(
23),五甲首而隷五家。是最為眾強長久,多地以正(
24)。故四世有勝(
25),非幸也,數也。
“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鋭士,秦之鋭士不可以當桓、文之節制(
26),桓、文之節制不可以敵湯、武之仁義;有遇之者,若以焦熬投石焉。兼是數國者,皆干賞蹈利之兵也,傭徒鬻賣之道也,未有貴上、安制、綦節之理也。諸侯有能微妙之以節,則作而兼殆之耳。“故招近募選(
27),隆勢詐,尚功利,是漸之也(
28);禮義教化,是齊之也。故以詐遇詐,猶有巧拙焉;以詐遇齊,闢之(
29),猶以錐刀墮太山也(
30),非天下之愚人莫敢試。故王者之兵不試。湯、武之誅桀、紂也,拱揖指麾(
31),而強暴之國莫不趨使,誅桀、紂若誅獨夫(
32)。故《泰誓》曰(
33):『獨夫紂。』此之謂也。
“故兵大齊,則制天下;小齊,則治鄰敵(
34)。若夫招近募選、隆勢詐、尚功利之兵,則勝不勝無常,代翕代張,代存代亡,相為雌雄耳矣。夫是之謂盜兵,君子不由也。
「故齊之田單(
35),楚之莊
0(
36),秦之衛鞅(
37),燕之繆蟣(
38),是皆世俗之所謂善用兵者也。是其巧拙強弱則未有以相若也(
39),若其道,一也,未及和齊也,掎契司詐(
40),權謀傾覆,未免盜兵也。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句踐(
41),是皆和齊之兵也,可謂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統也,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是強弱之效也。」
【註釋】
(
1)率:同「帥」,(
2)卬(y •
3ng • 仰):同「仰」,仰賴(楊卬說)。(
3)《集解》「不」下無「足」
字,據宋浙本補。(
4)效:驗。效功:考核戰功。這是為了使獎賞正確。(
5)重:看重,指不輕易給人。
下文「賞重」之「重」與此同義(楊倞說)。(
6)攻:通「工」,參見
9.
24注(
25)。完:堅固。(
7)
窳(y • (羽):不堅固。楛(g • (古):通「盬」(g • (古),粗劣。(
8)贖:買,指贖買敵人的首級。錙(Z •
9
資):古代重量單位,各書有異說,此文指八兩(楊倞說)。(
9)本賞:基本的獎賞,即根據戰爭的全
局性勝利而制定的獎賞。這幾句是說,只根據斬首多少來獎賞,而不根據戰爭的勝敗來獎賞。(
10)事:
指戰事。毳:通「脆」。偷:苟且。(
11)出:《集解》作「去」,據宋浙本改。出:使出,指僱取。
賃(l • @n • 吝):與「傭」同義,指傭工。市:買,指僱取。戰之:使之作戰。幾:接近。(
12)三屬(zh • (囑)
之甲:三種依次相連的鎧甲。一種穿在上身如上衣,一種穿在胯骨上似圍裙,一種穿在小腿上似綁腿。
一說:一種披于肩上叫披膊,一種綴於當胸叫胸鎧,一種垂于兩旁叫腿裙。(
13)石:古代用來計算弓
弩拉力的單位,一石為
120斤。但周代一斤大約為
228.
86克,所以「十二石」大約相當於現在的
330
公斤。弩:一種有機械裝置、力量較強的弓。(
14)負:背。服:通「箙」(f • *服),裝箭的器具。(
15)
冠(gu •
4n • 貫):戴。■:同「冑」,頭盔。(
16)復:免除徭役。(
17)改造:重新選擇。易:改變。周:
通「賙」,周濟。(
18)陿(xi •
2狹):同「狹」,狹窄。此指使人民生路狹窄,即下文所說的“使天
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鬥無由也”。阸(
8餓):同「阨」,窮困。此指使人民窮困,與下文所
說的「隱之以阸」相應。(
19)隱:通「慇」,憂傷,痛苦。隱之以阸:用窮困使他們痛苦。這是為了
使他們別無出路而只能去打仗邀賞,即下文所說的「阸而用之」。(
20)忸(ni • (紐):同「狃」,使習
以為常(楊倞說)。(
21)(qi • *求):通「遒」,逼迫。(
22)天下之民:指秦國之民(于鬯說)。要
(y •
1 o • 腰):通「徼」、「邀」,求取。利:爵祿的獎賞。(
23)功賞相長:功勞的獎賞相對於功勞而
增長,即一甲首隷一家,五甲首隷五家。一說指有功得賞,得賞後更想立功,功與賞互相促進。(
24)
正:通「征」,徵稅。(
25)四世:指秦孝公(公元前
361年~前
338年在位)、秦惠文王(公元前
337
年~前
311年在位)、秦武王(公元前
310年~前
307年在位)、秦昭王(公元前
306年~前
251年
在位)。(
26)桓、文:齊桓公、晉文公,見
7.
1注(
4),
11.
4注(
8)。(
27)招近:招來。近:使近,即
招徠的意思。「近」或當作「延」,引進的意思(楊倞說)。(
28)漸:見
3.
6注(
2)。(
29)闢:通「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