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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 33 /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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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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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元壽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宿夜憂勞,未皇寧息。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賭厥咎。婁敕公卿,庶幾有望。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勢獲名,溫良寬柔,陷于亡滅。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錯躬。乃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余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寮,敦任仁人,黜遠殘賊,期于安民。陳朕之過失,無有所諱。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獄死。

秋九月,大司馬票騎將軍丁明免。

孝元廟殿門銅龜蛇鋪首鳴。

二年春正月,匈奴單于、烏孫大昆彌來朝。二月,歸國,單于不說。語在《匈奴傳》。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蝕之。

五月,正三公官公職。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正司直、司隷,造司寇職,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宮。秋九月壬寅,葬義陵。

贊曰:孝哀自為-王及充太子之宮,文辭博敏,幼有令聞。賭孝成世祿去王室,權柄外移,是故臨朝婁誅大臣,欲強主威,以則武、宣。雅性不好聲色,時覽卞射武戲。即位痿痹,末年B056劇,饗國不永,哀哉!

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

孝平皇帝,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

母曰衛姬。年三歲嗣立為王。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眾心。其上印、綬,罷。」賢即日自殺。新都侯王葬為大司馬,領尚書事。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咸使持節迎中山王。辛卯,貶皇太后趙氏為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于莽。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性命也。

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

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為難保,廢而弗舉,甚謬于赦小過舉賢材之義。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勿案驗。令士厲津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定著令,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詔使三公以薦宗廟。

群臣奏言大司馬莽功德比周公,賜號安漢公,及太師孔光等皆益封。語在《莽傳》。賜天下民爵一級,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滿秩如真。

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為王,故桃鄉頃侯子成都為中山王。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為列侯。太仆王惲等二十五人前議定陶傅太后尊號,守經法,不阿指從邪;右將軍孫建爪牙大臣,大鴻臚咸前正議不阿,後奉節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中郎將孔永、尚書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詡,皆以前與建策,東迎即位,奉事周密勤勞,賜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賜帝征即位所過縣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亡子而有孫若子同產子者,皆得以為嗣。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請。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絶者,復其屬。其為吏舉廉佐史,補四百石。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遣諫大夫行三輔,舉籍吏民,以元壽二年倉卒時橫賦斂者,償其直。義陵民塚不妨殿中者勿發。天下吏民亡得置什器儲C253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閭師,秩六百石。班教化,禁瀅祀,放鄭聲。

乙未,義陵寢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床上,寢令以急變聞。用太牢祠。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蝕之。大赦天下。公卿、將軍、中二千石舉惇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府左將軍豐賜帝母中山孝王姬璽書,拜為中山孝王后。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內侯。賜帝女弟四人號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戶。

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為褒成侯,奉其祀。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罷明光宮及三輔馳道。

天下女徒已論,歸家,顧山錢月三百。復貞婦,鄉一人。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湯沐邑十縣,屬大司農,常別計其租入,以贍貧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陘縣為中山孝王后湯沐邑。

二年春,黃支國獻犀牛。

詔曰:「皇帝二名,通於器物,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為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台侯宮為廣川王,廣川惠王曾孫輪為廣德王。封故大司馬博陸侯霍光從父昆弟曾孫陽、宣平侯張敖玄孫慶忌、絳侯周勃玄孫共、舞陽侯樊噲玄孫之子章皆為列侯,復爵。賜故曲周侯酈商等後玄孫酈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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