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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 122 / 471
中國古代史類 / 李昉 / 本書目錄
  

太平廣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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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建德縣縣令李惟燕,年少讀金剛經。唐朝天寶末年,惟燕做餘姚郡的參軍。滿了十年而回,過五丈店,到了上虞江,壩塘損壞,水流乾了。當時正是半夜,天色昏暗,四處無人。這條路過去多有盜賊。惟燕的船上有吳地的綾幾百匹,害怕被賊搶走,於是就拿着一短劍,到船的前面吟誦真經,三更以後,看見堤壩上有兩支火炬,從遠處來。惟燕疑心是村裡自衛的人,火炬離船有百步遠,便退了回去。惟燕心裡很疑惑,更加大聲地誦經。也私下裡暗想:火的出現,難道是金剛經的威力嗎?當時壩塘中的水已流盡而塘外的水滿,惟燕便在心裡盼着壩塘破了,應當得到水來救助。半夜之後,忽然聽到船頭有流水聲,他驚訝地說:「壩塘寬有幾丈,從什麼地方破的呢?」過了很久,覺得船稍微浮起來了。等到天亮,河水已經滿了。正對著停船處地方有一個大孔,有幾尺之大。才知道是金剛經的幫助。惟燕的弟弟惟玉任虔州別駕。看見他的哥哥吟誦經書有功,於是也效法他。以後他乘船出峽,水急而櫓斷,船將要遇難。於是全力唸經。忽然看見一櫓隨水而來。於是船得救了。他的親人也常常誦讀金剛經。結果遇到安祿山的叛亂,躲到荒草中。賊寇將要到了,他想得到一雙鞋好逃走,不一會就有一個東西落在他的背上,他驚訝地看,原來是一雙新鞋子。

孫明


  

唐孫明者,鄭州陽武人也,世貧賤,為盧氏莊客,善持金剛經,日誦二十遍,經二十年。自初持經,便絶葷血。後正唸誦次,忽見二吏來追,明意將是縣吏,便縣去。行可五六里,至一府門,門人云:「王已出巡。」吏因閉明於空室中,其室從廣五六十間,蓋若陰雲。經七日,王方至,吏引明入府。王問:「汝有何福?答云:“持金剛經已二十年。」王言此大福也,顧謂左右曰:「昨得只洹家牒,論功也。」令吏送還舍。其家殯明已畢,神雖復體,家人不之知也。會獵者從殯宮過,聞號呼之聲。投其家人,因爾得活矣。天寶末,明活已六七年,甚無恙也。(出《廣異記》)

【譯文】

唐代孫明是鄭州陽武縣人。世代貧賤,做了盧氏的莊客,善學金剛經,每天吟誦二十遍,過了二十年。從開始唸經,就斷絶葷肉。後來,正唸誦經書時,忽然看見兩個官吏來拘捕。孫明認為是縣吏,便跟着去了。走了有五六里路,到了一個府門。門人說:「王已經出巡去了。」官吏於是把孫明關在一個空屋子裡。那個屋子寬敞足有五六十間。大概象陰雲一樣。又過了七天。王才回來,官吏領孫明入府見王,王問:「你有什麼福事?」回答到:「念金剛經已經二十年了。」王說這是大福事。回頭告訴左右的人說:「昨天得到只洹家的帖子,說孫明唸誦經書勤懇,請求延長壽命二十年,才知道修道是不可思議的,延長的壽命二十年,以此來補償你的功德。」就叫官吏把他送回家去。他家人已把孫明出殯完了。神魂雖然又歸復他的身體,可家人不知道這件事。正趕上打獵的人從他的墳前過,聽見哭喊的聲音,報告了他的家人,因而才得活。天寶末年,孫明已活了六七年了,一點病也沒有。

三刀師

唐三刀師者,俗姓張,名伯英,乾元中,為壽州健兒。性至孝,以其父在潁州,乃盜官馬往以迎省。至淮陰,為守遏者所得,刺史崔昭令出城腰斬。時屠劊號「能行刀」,再斬,初不傷損;乃換利刀,罄力砍,不損如故。劊者驚曰:「我用刀砍,至其身則手懦,不知何也?」遽白之,昭問所以,答曰:「昔年十五,曾絶葷血,誦金剛經十餘年。自胡亂以來,身在軍中,不復唸誦。昨因被不測罪,唯志心唸經爾。」昭嘆息舍之,遂削髮出家,着大鐵鈴乞食,修千人齋供,一日便辨。時人呼為三刀師,謂是起敬菩薩。(出《廣異記》)

【譯文】

唐朝的三刀師,俗姓張,名叫伯英。乾元年中,是壽州的強壯少年,本性是非常孝順,因他的父親在潁州,於是他偷了官馬去探望父親。到了淮陰,被守門人阻止抓到了他,刺史崔昭令推出城斬首。當時行刑的人稱「能行刀」。開斬,起初三刀師沒有損傷。又用儘力量砍,還是象先前那樣沒有損傷。行刑的人驚訝地說:「我用刀砍,刀落到他的身上就感到手沒有勁,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便急忙告訴崔昭,崔昭問他原因。三刀師回答:「過去十五歲時,我曾斷絶葷肉,誦讀了十多年的金剛經。從胡人作亂以來,我在軍中,不再誦讀。昨天因遭到不幸的罪過,所以只一心唸經罷了。」崔昭嘆息,放了他。於是三刀師就削髮為僧,搖大鐵鈴化齋,募化一千人的齋供,一日之內就變了,當時的人就稱他為三刀師,說這是起敬菩薩。


  
宋參軍

唐坊州宋參軍少持金剛經,及之官,權于司士宅住。舊知宅凶,每夕恆誦經。忽見婦人立於戶外,良久,宋問:「汝非鬼耶?」曰:「然。」又問:「幽明理殊,當不宜見,得非有枉屈之事乎?」婦人便悲泣曰:「然。」言身是前司士之婦,司士奉使,其弟見逼,拒而不從,因此被殺,以氈裹尸,投于堂西北角溷廁中,不勝穢積。人來多欲陳訴,俗人怯懦,見形必懼,所以幽憤不達。凶惡驟聞,執事以持念為功,當亦大庇含識,眷言枉穢,豈不憫之。”宋云:「己初官位卑,不能獨救,翌日,必為上白府君。」其鬼乃去。及明具白,掘地及溷,不獲其屍。宋誦經,婦人又至,問何以不獲,答云:「西北只校一尺,明當求之,以終惠也。」依言及獲之,氈內但余骨在,再為洗濯,移于別所。其夕又來拜謝,歡喜詣曰:「垂庇過深,難以上答,雖在冥昧,亦有所通。君有二子,大者難養,小者必能有後,且有榮位。」兼言宋後數改(明抄本改作「政」。)官祿,又云:「大愧使君,不知何以報答。,」宋見府君,具敘所記。府君令問,己更何官。至夕,婦人又至,因傳使君意,云:「一月改官,然不稱意,當遷桂州別駕。」宋具白,其事皆有驗。初,宋問身既為人所殺,何以不報。云:「前人今尚為官,命未合死,所以未復雲也。」(出《廣異記》)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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