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縣縣令李惟燕,年少讀金剛經。 唐朝天寶末年,惟燕做餘姚郡的參軍。 滿了十年而回,過五丈店,到了上虞江,壩塘損壞,水流乾了。 當時正是半夜,天色昏暗,四處無人。 這條路過去多有盜賊。 惟燕的船上有吳地的綾幾百匹,害怕被賊搶走,於是就拿着一短劍,到船的前面吟誦真經,三更以後,看見堤壩上有兩支火炬,從遠處來。 惟燕疑心是村裡自衛的人,火炬離船有百步遠,便退了回去。 惟燕心裡很疑惑,更加大聲地誦經。 也私下裡暗想:火的出現,難道是金剛經的威力嗎?當時壩塘中的水已流盡而塘外的水滿,惟燕便在心裡盼着壩塘破了,應當得到水來救助。 半夜之後,忽然聽到船頭有流水聲,他驚訝地說:「壩塘寬有幾丈,從什麼地方破的呢?」過了很久,覺得船稍微浮起來了。 等到天亮,河水已經滿了。 正對著停船處地方有一個大孔,有幾尺之大。 才知道是金剛經的幫助。 惟燕的弟弟惟玉任虔州別駕。 看見他的哥哥吟誦經書有功,於是也效法他。 以後他乘船出峽,水急而櫓斷,船將要遇難。 於是全力唸經。 忽然看見一櫓隨水而來。 於是船得救了。 他的親人也常常誦讀金剛經。 結果遇到安祿山的叛亂,躲到荒草中。 賊寇將要到了,他想得到一雙鞋好逃走,不一會就有一個東西落在他的背上,他驚訝地看,原來是一雙新鞋子。 孫明 唐孫明者,鄭州陽武人也,世貧賤,為盧氏莊客,善持金剛經,日誦二十遍,經二十年。 自初持經,便絶葷血。 後正唸誦次,忽見二吏來追,明意將是縣吏,便縣去。 行可五六里,至一府門,門人云:「王已出巡。 」吏因閉明於空室中,其室從廣五六十間,蓋若陰雲。 經七日,王方至,吏引明入府。 王問:「汝有何福?答云:“持金剛經已二十年。 」王言此大福也,顧謂左右曰:「昨得只洹家牒,論功也。 」令吏送還舍。 其家殯明已畢,神雖復體,家人不之知也。 會獵者從殯宮過,聞號呼之聲。 投其家人,因爾得活矣。 天寶末,明活已六七年,甚無恙也。 (出《廣異記》) 【譯文】 唐代孫明是鄭州陽武縣人。 世代貧賤,做了盧氏的莊客,善學金剛經,每天吟誦二十遍,過了二十年。 從開始唸經,就斷絶葷肉。 後來,正唸誦經書時,忽然看見兩個官吏來拘捕。 孫明認為是縣吏,便跟着去了。 走了有五六里路,到了一個府門。 門人說:「王已經出巡去了。 」官吏於是把孫明關在一個空屋子裡。 那個屋子寬敞足有五六十間。 大概象陰雲一樣。 又過了七天。 王才回來,官吏領孫明入府見王,王問:「你有什麼福事?」回答到:「念金剛經已經二十年了。 」王說這是大福事。 回頭告訴左右的人說:「昨天得到只洹家的帖子,說孫明唸誦經書勤懇,請求延長壽命二十年,才知道修道是不可思議的,延長的壽命二十年,以此來補償你的功德。 」就叫官吏把他送回家去。 他家人已把孫明出殯完了。 神魂雖然又歸復他的身體,可家人不知道這件事。 正趕上打獵的人從他的墳前過,聽見哭喊的聲音,報告了他的家人,因而才得活。 天寶末年,孫明已活了六七年了,一點病也沒有。 三刀師 唐三刀師者,俗姓張,名伯英,乾元中,為壽州健兒。 性至孝,以其父在潁州,乃盜官馬往以迎省。 至淮陰,為守遏者所得,刺史崔昭令出城腰斬。 時屠劊號「能行刀」,再斬,初不傷損;乃換利刀,罄力砍,不損如故。 劊者驚曰:「我用刀砍,至其身則手懦,不知何也?」遽白之,昭問所以,答曰:「昔年十五,曾絶葷血,誦金剛經十餘年。 自胡亂以來,身在軍中,不復唸誦。 昨因被不測罪,唯志心唸經爾。 」昭嘆息舍之,遂削髮出家,着大鐵鈴乞食,修千人齋供,一日便辨。 時人呼為三刀師,謂是起敬菩薩。 (出《廣異記》) 【譯文】 唐朝的三刀師,俗姓張,名叫伯英。 乾元年中,是壽州的強壯少年,本性是非常孝順,因他的父親在潁州,於是他偷了官馬去探望父親。 到了淮陰,被守門人阻止抓到了他,刺史崔昭令推出城斬首。 當時行刑的人稱「能行刀」。 開斬,起初三刀師沒有損傷。 又用儘力量砍,還是象先前那樣沒有損傷。 行刑的人驚訝地說:「我用刀砍,刀落到他的身上就感到手沒有勁,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便急忙告訴崔昭,崔昭問他原因。 三刀師回答:「過去十五歲時,我曾斷絶葷肉,誦讀了十多年的金剛經。 從胡人作亂以來,我在軍中,不再誦讀。 昨天因遭到不幸的罪過,所以只一心唸經罷了。 」崔昭嘆息,放了他。 於是三刀師就削髮為僧,搖大鐵鈴化齋,募化一千人的齋供,一日之內就變了,當時的人就稱他為三刀師,說這是起敬菩薩。 宋參軍 唐坊州宋參軍少持金剛經,及之官,權于司士宅住。 舊知宅凶,每夕恆誦經。 忽見婦人立於戶外,良久,宋問:「汝非鬼耶?」曰:「然。 」又問:「幽明理殊,當不宜見,得非有枉屈之事乎?」婦人便悲泣曰:「然。 」言身是前司士之婦,司士奉使,其弟見逼,拒而不從,因此被殺,以氈裹尸,投于堂西北角溷廁中,不勝穢積。 人來多欲陳訴,俗人怯懦,見形必懼,所以幽憤不達。 凶惡驟聞,執事以持念為功,當亦大庇含識,眷言枉穢,豈不憫之。 ”宋云:「己初官位卑,不能獨救,翌日,必為上白府君。 」其鬼乃去。 及明具白,掘地及溷,不獲其屍。 宋誦經,婦人又至,問何以不獲,答云:「西北只校一尺,明當求之,以終惠也。 」依言及獲之,氈內但余骨在,再為洗濯,移于別所。 其夕又來拜謝,歡喜詣曰:「垂庇過深,難以上答,雖在冥昧,亦有所通。 君有二子,大者難養,小者必能有後,且有榮位。 」兼言宋後數改(明抄本改作「政」。 )官祿,又云:「大愧使君,不知何以報答。 ,」宋見府君,具敘所記。 府君令問,己更何官。 至夕,婦人又至,因傳使君意,云:「一月改官,然不稱意,當遷桂州別駕。 」宋具白,其事皆有驗。 初,宋問身既為人所殺,何以不報。 云:「前人今尚為官,命未合死,所以未復雲也。 」(出《廣異記》) 【譯文】 第1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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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1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