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哲學史 - 233 / 341
西洋哲學類 / 羅素 / 本書目錄
  

西方哲學史

第233頁 / 共341頁。

 大小:

 第233頁

朗讀:

把霍布士和以前的政治理論家們作個對比,他的高明處顯露得清楚極了。他完全擺脫了迷信;他不根據亞當和夏娃墮落人間時的遭遇發議論。他論事清晰而合邏輯;他的倫理學說對也好錯也好,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東西,裡面沒使用任何曖昧含混的概念。除開遠比他見識狹隘的馬基雅弗利,他是講政治理論的第一個真正近代的著述家。他若有錯處,錯也出於過分簡單化,並不是因為他的思想基礎不現實、憑空想。為這個緣故,他仍舊值得一駁。

撇開霍布士的形而上學或倫理學不去批評,有兩點是他的弱點。第一是他總把國民利益作整體看,不言而喻地假定所有公民的大利害是一致的。馬克思把不同階級之間的衝突說成是社會變革的主要原因,霍布士並不領會這種衝突的重要性。與此相關的一個假定是,君主的利益和臣民的利益大致相同。在戰時,尤其假若戰事激烈,各方的利益化為一致;


  

但是在和平時期,一個階級的利益與另一階級的利益之間,衝突可能大得很。在這種勢態下,要說避免無政府狀態的上策就是提倡君主的絶對權力,這話決不盡然。在分享權力方面作某種讓步,也許是防止內戰的唯一途徑。根據當時英國的近期歷史,霍布士本來早該認清這一點了。

在另外一點上霍布士倡導的主義也過分狹隘,這點涉及不同國家間的關係問題。在《利維坦》中,除談到國與國的不時帶有間歇期的戰爭和征服以外,隻字未表示國家之間有任何關係。按他的原理講,這種事情是由於不存在國際政府而產生的;因為各國間的關係仍舊處在自然狀態即一切人對一切人戰爭的狀態之下。只要國際無政府狀態一天還存在,各個國家的效率提高決不見得就對人類有利益,因為這一來也就提高了戰爭的凶暴和破壞性。霍布士所舉的支持政府的一切理由假如妥當,支持國際政府也是妥當的。只要民族國家還存在,而且彼此打仗,唯有效率低下能保全人類。缺乏防止戰爭的任何手段卻改進各個國家的戰鬥素質,是一條通往全球毀滅的道路。

第九章

笛卡爾

若內‧笛卡爾(René;Descartes,15961650),通常都把他看成是近代哲學的始祖,我認為這是對的。他是第一個稟有高超哲學能力、在見解方面受新物理學和新天文學深刻影響的人。固然,他也保留了經院哲學中許多東西,但是他並不接受前人奠定的基礎,卻另起爐灶,努力締造一個完整的哲學體系。這是從亞里士多德以來未曾有的事,是科學的進展帶來的新自信心的標誌。他的著作泛發着一股從柏拉圖到當時的任何哲學名家的作品中全找不到的清新氣息。從柏拉圖到笛卡爾之間,所有的哲學家都是教師,沾着這行職業素有的職業優越感。笛卡爾不以教師的身分寫哲學,而以發現者和探究者的姿態執筆,渴望把自己的所得傳達給人。他的文章筆調平易不迂腐,不是供學生們念的,而是給一般生活中明白事理的人看的。並且,這還是一種異常出色的文筆。

近代哲學的開拓者有這樣可佩的文學感,對近代哲學來講是很可慶幸的。直到康德以前,在歐洲大陸上和在英國,他的後繼者們都保持他的非職業資格,其中有幾人還保持幾分他的筆風特長。


  
笛卡爾的父親是布列塔尼地方議會的議員,握有一份還相當可觀的地產。笛卡爾在父親死時繼承了遺產,他把地產賣掉,拿錢來投資,得到一筆每年六千或七千法郎的收入。從1604年到1612年,他在拉夫賴士的耶穌會學校受教育,這學校給他打下的近代數學根底,比當時在大多數大學裡能夠獲得的根底似乎還強得多。1612年他到巴黎去,感覺巴黎的社會生活煩膩,於是退避到郊區聖日耳曼的一個隱僻處所,在那裡研究幾何學。然而朋友們刺探出他的蹤跡,他為了確保更充分的安靜,便在荷蘭軍裡入了伍(1617)。由於那時候荷蘭正太平無事,他似乎享受了兩年不受干擾的沉思。不過三十年戰爭一起來,他加入了巴伐利亞軍(1619)。就在1619年到1620年之間的冬天在巴伐利亞,他有了《方法論》(DisA coursdelaMé;thode)中他所描述的那種體驗。因為天氣苦寒,他早晨鑽進一個火爐子,整天獃在裡面潛思;據他自己述說,當他出來的時候,他的哲學已經半成。不過這話我們也不必太拘泥字義去理解。蘇格拉底慣常在雪地裡終日沉思,但是笛卡爾的頭腦只當他身暖時才起作用。

1621年他結束了戰鬥生活;訪問過意大利之後,1625年定居巴黎。但是朋友們又偏要在他起身以前拜訪他(不到中午,他很少下床),所以在1628年他加入了正圍攻余格諾派要塞拉羅歇爾的軍隊。當這段插曲終了時,他決定在荷蘭居住,大概為逃避迫害的危險。笛卡爾是個懦弱膽小的人,一個奉行教會儀式的天主教徒,但是他同樣犯了伽利略的那種異端。某些人認為他耳聞到了對伽利略的第一次(秘密)判罪,那是1616年發生的事。不管是否如此,總之他決心不發表他向來致力寫的一部巨著《宇宙論》(LeMonde),理由是它裡面含有兩個異端學說:地球自轉和宇宙無限。(這本書從來沒有完整地出版,只有其中若干片斷在他死後刊行過。)

他在荷蘭住了二十年(162949),除開有少數幾次短時到法國和一次到英國訪問不算,那都是為了事務去的。十七世紀時荷蘭是唯一有思想自由的國度,它的重要性不可勝述。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