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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 107 / 462
中國哲學類 / 黃宗羲 / 本書目錄 || 記錄本頁面 我的閱讀標記

明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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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鬼神,遇事警畏,然恐在禍福利害上着腳,終涉疏淺。古人亦臨、亦保,若淵、若冰,不論有事、無事,一是恂憟本來作主。

古人以天地合德為志,故直從本體,亦臨亦保,不使一毫自私用智,沾蒂掛根。今人以世情調適為志,故止從事為安排佈置,終不能於不睹不聞上開眼立身。總之一達而上下分途。


  

君子只憑最初一念,自中天則;若就中又起一念,搬弄伎倆,即無破綻,終與大道不符。

今世學者,登壇坫,但曰默識,曰信,曰聞,曰參,以為不了義諦。夫參之為言,從二氏而後有,不必言也。顧為識、為信、為聞,就而質之究竟,不過參之之義。吾以為,總於人情世變,毫無着落,此等論且放下,須近?着己求之中庸,以未發之中言性,而必冠之以喜怒哀樂。

孟子言性善,而必發於惻隱羞惡四端,則知曰性、曰情,雖各立名而無分段。故知莫見、莫顯,亦無非不睹不聞,而慎獨之功,即從戒懼抽出言之,蓋未有獨處致慎,而不為戒慎、恐懼者,此聖學所以為實也。陽明洞見此旨,特提致知,而又恐人以意識為知,又點出一「良」字,蓋以性為統理,而知則其靈明發端處,從良覓知,則知不離根,從致完良,則功不後時,此正慎獨關鍵。吾人但當依此用功,喜怒哀樂歸於中節,而不任己,惻隱四端,一任初心而不轉念,則一鍼一血,入聖更復何疑!

問「格物”。曰:“正心直曰正心,誠意直曰誠意,致知直曰致知,今於格物獨奈何必曰『格其不正,以歸於正』耶?吾以為,聖人之學,盡於致知,而吾人從形生神發之後,方有此知,則亦屬於物焉已,故必格物而知乃化,故《大學》本文於此獨着一『在』字,非致知之外別有一種格物功夫。《易》言『乾知大始』即繼以『坤作成物』,非物則知無所屬,非知則物無所 。孟子曰:『所過者化』,物格之謂也;『所存者神』,知至之謂也。

程子曰:『質美者明,得盡渣滓便渾化,卻與天地同體。』此正致知格物之解也。」

公以求仁為宗旨,而云「無事不學,無學不證諸孔氏」。第不知無所事之時,何所為學?而應務酬酢之繁,又不遑一一證諸孔氏,而學之躊躇倉皇,反覺為適為固,起念不化,此將何以正之?(《與徐魯源》)

[清] 黃宗羲

卷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二

文莊歐陽南野先生德

歐陽德字崇一,號南野,江西泰和人。甫冠舉鄉試,從學王文成於虔台,不赴春官者二科,文成呼為小秀才。登嘉靖二年進士第,知六安州,遷刑部員外郎,改翰林院編修。踰年,遷南京國子司業,南京尚寶司卿。

轉太仆寺少卿。尋出為南京鴻臚寺卿。丁父憂。除服起原官,疏乞終養,不許。

遷南京太常寺卿。尋召為太常卿,掌祭酒事。陞禮部左侍郎,改吏部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事。母卒,廬墓服未闋,召拜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直無逸殿。

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卒於官,年五十九。贈太子少保,諡文莊。


  
先生立朝大節,在國本尤偉。是時上諱忌儲貳之事,蓋中妖人陶仲文「二龍不相見」之說,故自莊敬太子既薨,不欲舉行冊立,二子並封為王。先生起宗伯,即以為言,不報。會詔二王婚於外府,先生言:「昔太祖以父婚子,諸王皆處禁中。

孝宗以兄婚弟,諸王始皆出府。今事與太祖同,宜如初制行之。」上不可,令二王出居外府。先生又言:「《會典醮詞》,主器則曰承宗,分藩則曰承家。

今其何所適從?」上不悅曰:「既雲王禮,自有典制可遵,如若所言,則何不竟行冊立也?」先生即具冊立東宮儀注以上,上大怒。二王行禮訖,無軒輊。穆宗之母康妃死,先生上喪禮儀注,一依成化中紀淑妃故事。紀淑妃者孝宗之母也。

上亦不以為然,以諸妃禮葬之。先生據禮守儀,不奪於上之喜怒如此。宗藩典禮,一裁以義,又其小小者耳。

先生以講學為事。當是時,士咸知誦「致良知”之說,而稱南野門人者半天下。癸丑甲寅間,京師靈濟宮之會,先生與徐少湖、聶雙江、程松溪為主盟,學徒雲集至千人,其盛為數百年所未有。羅整菴不契良知之旨,謂「佛氏有見於心,無見於性,故以知覺為性,今言吾心之良知即是天理,亦是以知覺為性矣。」先生申之曰:「知覺與良知,名同而實異。凡知視、知聽、知言、知動皆知覺也,而未必其皆善。良知者,知惻隱、知羞惡、知恭敬、知是非,謂本然之善也。本然之善,以知為體,不能離知而別有體。

蓋天性之真,明覺自然,隨感而通,自有條理,是以謂之良知,亦謂之天理。天理者,良知之條理;良知者,天理之靈明,知覺不足以言之也。」整菴難曰:“人之知識不容有二,孟子但以不慮而知者,名之曰『良』,非謂別有一知也。今以知惻隱、羞惡、恭敬、是非為良知,知視、聽、言、動為知覺,殆如《楞伽》所謂真識及分別事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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