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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 36 / 462
中國哲學類 / 黃宗羲 / 本書目錄
  

明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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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頁

朗讀:

理只在氣中,決不可分先後,如太極動而生陽,動前便是靜,靜便是氣,豈可說理先而氣後也。

心一收而萬理咸至,至非自外來也,蓋常在是而心存,有以識其妙耳。心一放而萬理咸失,失非向外馳也,蓋雖在是而心亡,無以察其妙耳。


  

朱子曰:「聚散者氣也,若理只泊在氣上,初不是凝結自為一物,但人分上合當然者便是理,不可以聚散言也。」

理既無形,安得有盡!

有形者可以聚散言,無形者不可以聚散言。

石壁上草木,最可見生物自虛中來,虛中則實氣是也。

一切有形之物,皆呈露出無形之理來,所謂無非至教也。

人心皆有所安,有所不安,安者義理也,不安者人欲也。然私意勝,不能自克,則以不安者為安矣。

心存則因器以識道。

看來學者不止應事處有差,只小小言動之間,差者多矣。

心無所止,則一日之間,四方上下,安往而不至哉!

理如物,心如鏡,鏡明則物無遯形,心明則理無蔽 ;昏則反是。

釋子不問賢愚善惡,只順己者便是。

理如日光,氣如飛鳥,理乘氣機而動,如日光載鳥背而飛。鳥飛而日光雖不離其背,實未嘗與之俱往;而有間斷之處,亦猶氣動而理雖未嘗與之暫離,實未嘗與之俱盡,而有滅息之時。氣有聚散,理無聚散,於此可見。

理如日月之光,小大之物各得其光之一分,物在則光在物,物盡則光在光。

三代之治本諸道,漢、唐之治詳於法。

細看植物,亦似有心,但主宰乎是,使之展葉、開花、結實者,即其心也。

略有與人計較短長意,即是渣滓銷融未盡。

人只於身內求道,殊不知身外皆道,渾合無間,初無內外也。

不可將身外地面作虛空看,蓋身外無非真實之理,與身內之理,渾合無間也。

聖人應物,雖以此理應之,其實理只在彼物上,彼此元不移也。

聖人治人,不是將自己道理分散與人,只是物各付物。

只主於敬,纔有卓立,不然東倒西歪,卒無可立之地。

太極不可以動靜言,然舍動靜便無太極。

此理真實無妄,如天地日月、風雲雨露、草木昆蟲、陰陽五行、萬物萬事皆有常形,定則古今而不易。若非實理為之主,則歲改而月不同矣。

方為一事,即欲人知,淺之尤者。

理明則心定。

順理都無一事。

理明後見天地萬物,截然各安其分。

所以陰陽變易者,固理之所為,而理則一定而不易,所謂?也。

知言者,書無不通,理無不明之謂。

學至於約,則有得矣。

天下無無理之物,無無物之理。

凡所為,當下即求合理,勿曰今日姑如此,明日改之。一事苟,其餘無不苟矣。

心有毫髮所繫,即不得其平。

文清薛敬軒先生瑄 文清薛敬軒先生瑄 讀書錄

氣無涯而形有限,故天大地小。

心使一言不妄發,則庶乎寡過矣。

人只為耳目口鼻四肢百骸做得不是,壞了仁、義、禮、智、信,若耳、目、口、鼻、四肢、百骸做得是,便是仁、義、禮、智、信之性。《詩》所謂「有物有則」,《孟子》所謂「踐形」者是也。

仁是嫩物,譬如草木,嫩則生,老則枯。

知至至之,窮理也,知終終之,盡性以至於命也。

博文知崇也,約禮禮卑也。

分外之事,一毫不可與。

言要緩,行要徐,手要恭,立要端,以至作事有節,皆不暴其氣之事;怒至於過,喜至於流,皆暴其氣也。

讀書錄

大而人倫,小而言動,皆理之當然。纔有有為之心,雖所行合理,亦是人欲。

絶謀計功之念,其心超然無系。

立得腳定,卻須寬和以處之。


  
習於見聞之久,則事之雖非者,亦草覺其非矣。

非禮勿視、聽、言、動,便是克己;視、聽、言、動之合禮處、便是復禮。

知覺不可訓仁,所以能知能覺者,仁也。

教人,言理太高,使人無可依據。

四方上下,往來古今,實理實氣,無絲毫之空隙,無一息之間斷”

為學不實,無可據之地。人於實之一字,當唸唸不忘,隨事隨處省察於言動居處、應事接物之間,心使一念一事,皆出於實,斯有進德之地。

繼之者善,化育之始,流行而未已,陽也;成之者性,人物稟受,一定而不易,陰也。

靜坐中覺有雜念者,不誠之本也。惟聖人之心,自然真一虛靜,無一毫之雜念。

循理即率性也,自一身之耳、目、口、鼻、手、足、百骸各順其則,以至人倫庶事各得其宜,皆循理也。

順理心安,身亦安矣。

事來則順應之,不可無故而先生事端。

常存心於義理,久久漸明,存心於閒事,即於義理日昧矣。

凡涉於有為者皆氣,其無為者道體也。

心常存,即默識道理無物不有,無時不然;心苟不存,茫然無所識,其所識者,不過萬物形體而已。

漠無朕,而萬象昭然已具,蓋纔有理即有象,初非懸空之理與象,分而為二也。

學問實自靜中有得,不靜則心既雜亂,何由有得!

篤志力行而不知道,終是淺。

涵養省察,雖是動靜交致其力,然必靜中涵養之功多,則動時省察之功易也。

在一心之理,與在萬事之理,本無二致,惟聖人一心之理,能通萬事之理者,以其純乎天理之公也。

名節至大,不可妄交非類,以壞名節。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只是動靜各止於理,而不知有人我也。

物格是知逐事逐物各為一理,知至是知萬物萬事通為一理。

《孟子》之「知言」,即《大學》之「物格知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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