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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 165 / 271
中國哲學類 / 顧炎武 / 本書目錄
  

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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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錄》據趙橫山《李君神碑》石虎建武六年,歲在庚子,與《載記》合。若從帝紀,則建武六年當是己亥,今此碑與《西門豹詞殿基記》皆是庚子,以此知帝紀之失,此是差一年之證。然《載記》亦不盡合,昔人作史,但存其年號而已,初不屑屑于歲月也。

《續綱目》景炎三年五月以後為帝祥興元年,非也。黃氵晉《番禺客語》:「改元在明年正月己酉朔。」蓋亦是即位之初改明年元耳,史家省文,即系于前年月日之下,日「改元祥興」。以此推十六國事,必當同此。


  

○後元年漢文帝後元年,景帝中元年、後元年,當時只是改為元年,後人追紀之為中為後耳。若武帝之後元元年則自名之為「後」;光武之中元元年,梁武帝之中大通元年,中大同元年,則自名之為「中」,不可一例論也。

元順帝至元元年,重用世祖之號,後人追紀之,則曰「後至元元年」。

○李茂貞稱秦王用天年號《通鑒》後唐莊宗同光二年,封岐王李茂貞為秦王,比得薛昌序所撰《鳳翔法門寺碑》,天十九年建,而其文已稱秦王,則前乎同光之二年矣,蓋必茂貞所自稱。又史言茂貞奉天年號,此碑之未亦書「天十九年」,而篇中歷述前事,則並以天復紀年,至天復二十年止,亦與史不合。

《五代史‧李彥威傳》:「是時昭宗改元天,遷于東都,為梁所迫。而晉人、蜀人以為天之號非唐所建,不復稱之,但稱天復」。《前蜀世家》則雲「建與唐隔絶而不知,故仍稱天復」。其說不同。按此碑則歧人亦稱天復,史失之也。

又今陽城縣有後周顯德二年徐綸撰《龍泉禪院記》內述天十九年。按此地本屬梁,此記乃追削梁號,而改稱天者。

○通鑒書葬《通鑒》書外國之葬,如《晉紀》義熙六年九月下云:「甲寅,葬魏主外于盛樂金陵。」不言「魏葬」,而言「葬魏」。或以為仿《春秋》之文,愚以為非也。《春秋》書「葬宋穆公」、「葬衛桓公」之類,皆魯遣其臣會葬,故為此文。若南北朝時,本國自葬,則當書「魏葬」,如《宋紀》:「景平元年十二月庚子,魏葬明元帝于金陵。」「元嘉二十九年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則得之矣。

○通鑒書閏月《通鑒》書閏月而不著其為何月,謂仿《春秋》之法,非也。春秋時,間未有不在歲終者。自《太初曆》行,每月皆可置閏,若不著其為何月,或上月無事,則後之讀者必費于追尋矣。《新唐書》亦然,惟高宗顯慶二年正月無事,乃書曰:「閏正月壬寅,如洛陽宮。」

○史書人君未即位史書人君未即位之例,《左傳》晉文公未入國,稱「公子」。己人國稱「公」;《史記》漢高帝未帝稱「漢王」,未王稱「沛公」。五年,將戰垓下,而曰「皇帝在後,絳侯、柴將軍在皇帝後」,至其下文乃曰「諸侯及將相相與共請,尊漢王為皇帝」,於言為不順矣。

沈約作《宋書》,于本紀第十捲,順帝升明三年四月壬申,始書「進齊公爵為齊王」,而前第八卷明帝泰始四年七月庚申,已書「以驍騎將軍齊王為南充州刺史」,自此以下,齊王之號累見于篇,此言之不順也。

○史書一人先後歷官《漢書‧溝恤志》先稱「博士許商」,次稱「將作大匠許商」,後稱「河堤都尉許商」,此書一人而先徑歷官不同之法。《書‧君》:「我聞在昔,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伊尹、保衡,一人也,湯時未為保衡,至太甲時始為此官,故變文以稱之也。

○史書郡縣同名漢時,縣有同名者,大抵加「東」、「西」、「南」、「北」、「上」、「下」字以為別。蓋本於《春秋》之法。燕國有二,則一稱北燕;邾國有二,則一稱小邾,是其例也,若郡縣同名而不同地,則于縣必加一「小」字,沛郡不治沛,治相,故書沛縣為「小沛」;廣陽國不治廣陽,治薊,故書廣陽縣為「小廣陽」;丹陽郡不治丹陽,治宛陵,故書丹陽縣為「小丹陽」。後人作史多混書之,而無別矣。


  
○郡國改名《後漢書‧光武紀》「建武六年春正月丙辰,改春陵鄉為章陵縣。」「十六年冬十月甲申,幸章陵,修園廟,詞舊宅。」又云:「乃悉為春陵宗室起詞堂。」上言「章陵」,見名也;下言「春陵」,本春陵候之宗室,不可因縣名而追改之也。此史家用字之密也。

《史記》「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此未當,當日東垣人。《盧綰傳》「高帝十一年冬,更東垣為真定。」《儒林傳》「漢興,田何以齊田徙杜陵。」師古曰:「初徙時未為杜陵,蓋史家追言之也。」

《漢書,夏侯勝傳》「夏侯勝,字長公。初,魯共王分魯西寧鄉以封子節侯,別屬大河,大河後更名東平,故勝為東平人。」《趙廣漢傳》「趙廣漢,字子部,涿郡蠡吾人也,故屬河間。」《後漢書‧黨錮傳》:劉YY,中山安國人也,安國後別屬博陵。”夏候湛《東方朔畫像贊》「大夫諱朔,字曼倩,平原厭次人也。魏建安中,分厭次以為樂陵郡,故又為郡人焉。」此郡國改名之例。

○史書人同姓名《史記》漢高帝時有兩韓信,則別之曰「韓王信」。《漢書》王莽時有兩劉歆,則別之曰「國師劉歆」。此其法本於《春秋‧左氏傳》:襄公二十五年,齊崔杼弒其君光事,中有兩賈舉,則別之曰「侍人賈舉」。

《金史》有二訛可,日草火訛可、日板子訛可;有三婁室,日大婁室、曰中婁室、曰小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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