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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 102 / 271
中國哲學類 / 顧炎武 / 本書目錄 || 記錄本頁面 我的閱讀標記

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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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世風俗《宋史》言士大夫忠義之氣,至于五季變化殆盡。宋之初興,范質、王溥猶有餘憾。藝祖首褒韓通,次表衛融,以示意向。真、仁之世,田錫、王禹、范仲淹、歐陽修、唐介諸賢,以直言讜論倡于朝。於是中外薦紳知以名節為高,廉恥相尚,盡去五季之陋。故靖康之變,志士投袂起而勤王,臨難不屈,所在有之。及宋之亡,忠節相望。嗚呼!觀哀、平之可以變而為東京,五代之可以變而為宋,則知天下無不可變之風俗也。《剝》上九之言碩果也,陽窮於上,則復生於下矣。人君禦物之方,莫大乎抑浮止竟。宋自仁宗在位四十徐年。雖所用或非其人,而風俗醇厚,好尚端方,論世之士謂之君子道長。及神宗朝荊公秉政,驟獎趨媚之徒,深鋤異己之輩。鄧綰、李定、舒、蹇序辰、王子韶諸奸,一時擢用,而士大夫有「十鑽」之目。干進之流,乘機抵隙。馴至紹聖、崇寧,而黨禍大起,國事日非,膏育之疾遂不可治。後之人但言其農田、水利、青苗、保甲諸法為百姓害,而不知其移人心、變士心為朝廷之害。其害于百姓者,可以一日而更,而其害于朝廷者曆數十百年,滔滔之勢一位而不可反矣。李應中謂:「自王安石用事,陷溺人心,至今不自知覺。人趨利而不知義,則主勢日孤。」此可謂知言者也。《詩》曰:「毋教猱升木,如塗塗附。」夫使慶歷之士風一變而為崇寧者,豈非荊公教揉之效哉。

《蘇軾傳》:「熙寧初,安石創行新法,拭上書言:『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曆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厚薄,不在乎富與貧,臣願陛下務崇道德而厚風俗,不願陛下急於有功而貪富強。仁祖持法至寬,用人有序,專務掩覆過失,未嘗輕改舊章。考其成功,則日未至,以言乎用兵,則十出而九敗;以言乎府庫,則僅足而無餘。徒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仁。議者見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齊之以智能,招徠新進勇鋭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澆風已成,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從跬步可圖,俾常調之人舉生非望。慾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當時論新法者多矣,未有若此之深切者。根本之言,人主所宜獨觀而三複也。《東軒筆錄》:「王荊公秉政,更新天下之務,而宿望舊人議論不協,荊公遂選用新進,侍以不次,故一時政事不日皆舉,而兩禁台閣內外要權莫非新進之士也。及出知江寧府,呂惠卿驟得政柄,有射羿之意。而一時之士見其得君,謂可以傾奪荊公,遂更朋附之,以興大獄。尋荊公再召,鄧綰反攻惠卿,惠卿自知不安,乃條列荊公兄弟之失數事面奏,上封惠卿所言以示荊公。故荊公表有雲『忠不足以取信,故事事欲其自明;義不足以勝奸,故人人與之立敵。』蓋謂是也。既而惠卿出毫州,荊公復相,承黨人之後,平日肘腋盡去,而在者已不可信,可信者又才不足以任事,當日唯與其子機謀,而又死,知道之難行也,於是慨然復求罷去,遂以使相再鎮金陵,未期納節。久之,得會靈觀使。」其發明荊公情事,至為切當。子曰:「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而《大戴禮》言:「有人焉,容色辭氣其人人甚愉,進退周旋其與人甚巧,其就人甚速,其叛人甚易。」跡荊公昔日之所信用者,不惟變土習、蠢民生,而已亦不饗其利。《書》曰:「其後嗣王罔克有終,相亦罔終。」為大臣者,可不以人心風俗為重哉!


  

《東軒筆錄》又曰:「王荊公在中書,作《新經義》以授學者故太學諸生幾及三千人。又令判監、直講程第諸生之業,處以上,中、下三舍,而人間傳以為試中、上舍者,朝廷將以不次升擢。於是輕薄書生矯飾言行,坐作虛譽,奔走公卿之門者若市矣。」

蘇子瞻《易傳兌卦解》曰:「六三,上六,皆兌之小人,以說為事者均也。六三,履非其位,而處于二陽之間,以求說為兌者故日『來兌』,言初與二不招而自來也,其心易知,其為害淺,故二陽皆吉,而六三凶。上六,超然于外,不累於物,此小人之托於無求以為兌者也,故曰『引兌』,言九五引之而後至也。其心難知,其為害深。故九五孚于剝,雖然其心蓋不知而賢之,非說其小人之實也,使知其實則去之矣,故有厲而不凶。然則上六之所以不光,何也?曰:難進者,君子之事也,使上六引而不兌則其道光矣。」此論蓋為神宗用王安石而發。《孟子》曰:「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苟非其人,簞食豆羹見于色。」荊公當日處卑官,力辭其所不必辭;既顯,宜辭而不復辭。矯情干譽之私,固有識之者矣。夫子之論觀人也,曰「察其所安」;又曰「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是則欺世盜名之徒,古今一也,人君可不察哉。陸游《歲暮感懷詩》:「在昔祖宗時,風俗極粹美。人材兼南北,議論忘彼此。誰令各植黨,更仆而迭起,中更金源禍,此風猶未已。倘築太平基,請自厚俗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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