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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 167 /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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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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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男孩子在懂得「自重」和「對社會的情義」之時,還不能說已懂得日本男子應負的全部義務。日本人說:「男童從十歲起開始學習‘對名分的信義’。」這句話的意思當然是「義在憎惡受辱」。他還必須學習這類規矩:在何種情況下可以直接攻擊對方,在何種情況下採用間接手段洗刷汙名。我並不認為他們的意思是要孩子學會在遭受侮辱時進行反擊。男孩子小時候就已經學會對母親粗暴,與年齡相仿的孩子們爭相誹謗、抗辯,沒有必要在十歲以後再學習怎樣攻擊對手。然而,「對名分的情義」的規範要求十幾歲的少年也要服從其規定,從而把他們的攻擊方式納入公認的模式,並提供特定的處理方法。如前所述,日本人往往把攻擊指向自己而不是對別人行使暴力。學童也不例外。

六年制小學畢業後繼續升學的少年(其人數約占人口的15%,男童比例較高)立刻就進入激烈的中學入學考試競爭。競爭涉及到每個考生和每門學科,這些少年也就馬上要承擔「對名分的情義」的責任。對於這種競爭,他們並無逐漸積累的經驗,因為在小學和家庭裡都是儘量把競爭降低到最低程度的。這種突然而來的新經驗,使競爭更加激烈和令人擔憂。普遍競爭名次,懷疑別人有私情等等。但是,日本人在緬懷往事時談得多的卻不是這種激烈的競爭,而是中學高年級學生欺侮低年級學生的習慣。高年級學生對低年級學生頤指氣使,想盡辦法欺悔。他們讓低年級學生表演各種受捉弄的屈辱噱頭。低年級學生一般對此都十分憎恨。因為,日本的男孩子是不會把這些事當作開玩笑的。一個男孩子被迫在高年級學生面前奴顏婢膝、四腳爬行,事後,他會咬牙切齒,策謀報復。而且,由於不能立即報復,就更加懷恨在心,耿耿於懷。他認為這事關係到「對名分的情義」,是道德問題。也許,幾年之後,他會利用家庭勢力把對方從職位上拉下來;或者磨勵劍術或柔道,畢業之後在通衢大道上當眾報仇,使對方出醜。總之,如果不能有朝一日報此仇,就覺得「心事未了」。這正是日本人競尚復仇的一個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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