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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 134 /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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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與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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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4頁

朗讀:

實業家談到他的公司時說:「我們必須自重」,意思是說必須慎重再慎重,小心再小心。要復仇的人說「自重地復仇」,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把炭火堆在仇敵的頭上」①;也不是打算遵守什麼道德原則,而是說必須周密計劃,考慮到一切因素,等於說「一定要完全徹底復仇」。在日語中,「自重再自重」,是最強烈的語氣,意思是萬分小心,無限謹慎,絶不可輕下結論。它還意味著,必須權衡各種方法和手段,用力不多不少,恰可達到目的。

① 引自《聖經·新約·羅馬書》第十二章第二十節:「如你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若你的仇敵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把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日譯者(此語頗類「以德報怨則怨自悔消」。——譯者)


  

所有上述「自重」的含義都符合日本人的人生觀,即認為人生應該是小心謹慎地按照「霍伊爾」規則行動的世界。由於他們對自重規定了如上的定義,因而不允許以用心良好為理由來為失敗辯解。一舉手、一投足都有其後果,人們採取行動時不能不考慮這些後果。施恩於人是好事,但必須估計到受恩的人是否會感到「背上了恩情債」,不可不慎。批評人是可以的,但必須準備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怨恨。當那位年輕畫家指責美國傳教士嘲笑他時,儘管說傳教士是善意的,那也沒有用。傳教士沒有考慮到他在棋盤上走那一步棋的後果,這在日本人看來就是修養不夠。

把謹慎與自重完全等同,這就包含著要悉心觀察別人行動中的一切暗示,並且強烈地感到別人是在評論自己。他們說:「一個人要自重,因為有社會」,「如果沒有社會,就用不著自重」等等。這些極端的說法表明,自重出於外部的強制,毫未考慮到正確行為的內省要求。象許多國家的俗話一樣,這些說法未免誇張,因為,日本人對自己深重的罪孽有時也像清教徒一樣,反應很強烈。儘管如此,上述極端的說法仍然指明了日本重視的是什麼:與其說他們重視罪,毋寧說他們更重視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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