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史稿 上 - 536 / 663
歷史類 / 趙爾巽等 / 本書目錄
  

清史稿 上

第536頁 / 共663頁。

 大小:

 第536頁

朗讀:

光緒三十三年設。先是船政招商局隷北洋大臣,內地商船隷工部,郵政隷總稅務司,路政、電政別簡大臣領其事,至是俱併入。置尚書,左、右侍郎,左、右丞,參議,各一人,及承政、參議兩僉事各官。設船政、路政、電政、郵政、庶務五司,置郎中十人,員外郎十有二人,主事二十有四人,小京官十有四人。宣統元年,省庶務司郎中、員外郎、小京官各二人,主事四人。增承政、參議兩員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年,改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

軍諮府軍諮大臣二人, 特簡。 掌秉承詔命,翼贊軍謨。總務軍諮使二人, 副協都統、正參領充。 掌綜領眾務。副官二人。 協參領,正、副軍校充。下同。 遞事長一人,遞事員五人。 陸軍官佐充。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各長, 協都統、正參領充。 副官,俱一人。條為四科,科長各一人。 正、副參領充。 一等科員, 副協參領、同副協領充。 二、三等科員, 協參領,正、副軍校及同協參領,同正、副軍校充。 視事閒劇酌置。所轄:測地局,局長一人, 第四長兼充。 司務三人。三角、地形、製圖三股,各股長一人。 第四各科長兼充。 班長,班員,印刷所科員,藝士,司務,無忄互額。軍事官報局,正、副局長各一人。庶務,文牘,收支,編纂,譯述,校對,無恆額。 俱隷第四。唯第五別置編纂官三人,譯述一人。 錄事六十有三人。 額外軍官及中士、下士充。 軍事參議官十有五人。 直隷、江寧、江蘇、江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山東、山西、福建、廣東、浙江、陝西各一人。協都統,正、副協參領充。


  

光緒三十三年,設軍諮處,置協都統一人充正使,正參領一人充副使,副參領六人,同副參領一人,協參領十人,同協參領二人,正軍校十人,同正軍校二人,副軍校十有二人,同副軍校三人,協軍校十有六人,同協軍校五人,分充各司長、科長,一、二、三等科員。 第一、第二兩司,協、副參領充。測地司,同正、副參領充。十八科科長各一人,一、二司副參領充。測地司,同副、協參領充。第一司科員十有六人,第二司四人,正、副協軍校充。測地司六人,同正、副協軍校充。 其承發官司各一人,譯員五人, 屬第一司。 藝師四人,藝士六人,屬測地司。並以陸軍官佐或學生充之。隷陸軍部。宣統元年,以立憲大綱皇帝統率海陸軍,別建軍諮處,命貝勒載濤等領之。設總務,置軍諮使二人。分設四,各置長一人,科長十有六人,科員無恆額。並定文官補充制。 如前所列。 尋削同字。 詳上陸軍部。 明年,設軍事會議處。三年,改稱府,令陸軍大臣領其事。

弼德院院長,副院長,各一人。 特簡兼任。 顧問大臣三十有二人。 特簡兼任。 掌參預密勿,朝夕論思,並審議洪疑大政。參議十人, 請簡。 掌纂擬章制。秘書秘書長一人, 請簡。 秘書官一、二等各三人,三等六人, 俱奏補。 分掌庶務。宣統三年設。

資政院總裁, 王、公、大臣內特簡。 副總裁, 三品以上大臣內簡充。 各一人。掌取決公論。凡歲入歲出,法典朝章,公債稅率,及被旨諮議者,經議員議決,會國務大臣上奏取裁。秘書秘書長一人, 請簡。 一、二、三等秘書官各四人, 奏補。 掌計會文牘。議員,宗室王、公世爵十有六人,滿、漢世爵十有二人,外籓王、公世爵十有四人,宗室、覺羅六人,各部院官三十有二人,碩學通儒納稅多額者各十人, 俱欽選。 各省諮議局六人。 民選。

光緒三十三年設,置總裁二人。尋增協理四人。明年,復置幫辦、參議各三人。宣統元年,定秘書官制。二年,定總裁、副總裁各一人。

鹽政院鹽政大臣 國務大臣內特簡兼任。 一人。丞一人。總務長,參議,南鹽長,北鹽長,各一人。 以上俱請簡。 參事二人,一、二、三、四等僉事, 俱奏補。 一、二、三等錄事, 咨補。 視事閒劇酌置。

大臣掌主鹽政。丞掌佐理鹺綱。總務掌綜理庶務,典守機密。參議掌擬法制,僉事佐之。南鹽掌淮、浙、閩、粵鹽務,北鹽掌奉、直、潞、東鹽務。初沿明制,差禦史巡視鹽課。後改鹽政。 特旨兼充。 都察院奏差者,亦以鹽政名之。 由內務司官充者,仍帶禦史銜。 各省以督、撫綜理者,並因地制宜,定為永式。宣統元年,設督辦鹽政處,命鎮國公載澤充督辦大臣,產鹽行鹽各省督、撫俱充會辦。三年,以整理國稅,改處為院,特置鹽政專官。

典禮院掌院學士,副掌院學士,各一人。 特簡。 學士,直學士,各八人。 請簡。 總務長一人。簿正、典簿、司庫, 俱奏補。 無定員。禮制、祠祭、奉常、精膳四署署長各一人。一、二、三等僉事,鳴贊, 俱奏補。 序班,錄事,咨補。視事閒劇酌置。讀祝官、贊禮郎、陵寢各官如故。

掌院學士掌修明禮樂,典領朝會,虔肅明禋。副掌院學士佐之。學士、直學士掌討論參訂。總務掌綜理眾務。簿正掌庫儲收發,與其陳設,並司監牢事。典簿掌典守庫儲冊籍,兼稽覈出入。司庫掌典守各庫,並督率庫使,點驗庫兵。禮制掌朝會慶典。祠祭掌壇廟陵寢。奉常掌贊引儐導。精膳掌筵燕祭品。宣統三年改禮部設。凡涉行政,俱劃歸各部。

外省官制,變更略少,唯省會、司道別易新名, 巡警、勸業兩道詳前。 員額愈益。改學政為提學使。按察使為提法使,各級審檢隷之。故事,凡遇地方要政,籓、臬兩司得與督若撫議,議定稟仰施行,遇吏員陞遷調補,亦會詳焉。至是,改稱為三司雲。

提學使司提學使一人, 正三品。 掌教育行政,稽覈學校規程,徵考藝文師範。署設六科:曰總務,曰專門,曰普通,曰實業,曰圖書,曰會計。科長、科員分治之。 遴諳學務者充之。 別設學務公所,有議長、議紳以討論其事。奏充。光緒三十一年改置。增吉林、黑龍江、江寧、江蘇、 舊置江南學政。 新疆各一人,餘仍學政額。

提法使司提法使一人, 正三品。 掌司法行政,督監各級審判,調度檢察事務。署設三科:曰總務,曰民刑,曰典獄。科長各一人, 正五品。 一等科員各一人, 正六品。 二等科員正七品。無恆額。 惟奉天置僉事科員。別有正司書,正八品;副司書,正九品。 光緒三十三年,東三省各置提法使一人。宣統二年,改各省按察使為提法使,停轄驛傳。

高等審判,丞一人。 從四品。商埠分,推事長代之。 刑科、民科推事六人。 正六品。 典簿一人。 正七品。 主簿二人, 正八品。 錄事無定員。 從九品。 檢察檢察長一人, 從四品。 檢察官一人, 正六品。 錄事二人。


  

地方審判,推事長一人。 從五品。 刑科、民科推事六人。 從六品。 典簿、 從七品。 主簿 從八品。事繁或二人,事簡不置。 各一人,錄事無定員。檢察檢察長一人, 從五品。 檢察官一人, 從六品。 錄事二人。看守所所官一人, 正九品。 錄事無定員。

初級審判,推事二人。 正七品。事繁或三、四人。 錄事無定員。檢察檢察官一人, 正七品。 錄事二人。看守所所官一人。

管獄官一人, 從五品。 副管獄官一人。 從六品。 課長三人。 正八品。文牘、守衛、庶務各一人。 所長二人。 正九品。教誨、醫務各一人。 府管獄官一人。 從七品。 州、縣副管獄官一人。 從八品。 光緒三十四年,奉天設模範監獄,置正管獄官,省府司獄、縣典史。宣統二年,增置副管獄官。厥後各府、、州、縣有仿而行之者。 時天津、保定、湖北監獄成,未置專官。

東三省地處邊要,自改建行省,變通例章,增置司道。提學、提法,各省通置,無庸贅述。今綜新設諸司詳左。 初建行省,督署設承宣、諮議二,置左、右參贊各一人,從二品。僉事一人,一、二、三等科員佐之。旋省。

民政使司民政使一人, 從二品。 掌主民籍。僉事,從四品。科員, 一等從五品,二等正六品,三等正七品。各司同。 各有恆任。一、二等醫官無定員。 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 光緒三十三年置,秩正三品。宣統元年,依布政使例,升從二品,主屬吏陞遷調補。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