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古詩,須去其有偶句者而論之,以自西漢至中唐為全局,猶七言律詩以自初唐至晚唐為全局也。漢、魏五古之變而為唐人五古,欲去陳言而趨清新,不得不然,亦猶七律初、盛之變而為中、晚唐,不得不然也。
弘、嘉人惟見古人皮毛,元美仿《史》、《漢》字句以為古文,于鱗仿《十九首》字句以為詩,皆全體陳言而不自知覺,故仲默敢曰「古文亡於昌黎」,于鱗敢曰「唐無古詩」也。此與七律之瞎盛唐而譏大曆以下者一轍。去有偶句者,以其為唐體之履霜也。去晚唐者,晚唐已絶也。
詩之關係名教風化者,非五古不可。其貴重可見。
柳子厚《芍藥》詩曰:「欹紅醉濃露,窈窕留餘春。」近體中好句皆不及。可見體物之妙,古體勝唐體。
古體寧如張曲江、韋蘇州之有邊幅。子美之古詩只可一人為之。子瞻古詩如搓黃麻繩百千尺。子瞻極重韋、柳,而自作殊不然,何也?
唐體詩有涯‧,後之作者,患在薄弱,不患氾濫。古體詩無涯‧,後人氾濫之弊,遂同於五七字為句之文。「簡貴」二字,時刻須以自警。
詩法須自《十九首》,方爛然天真。唐詩已是聲色邊事,況宋、元、明耶!
六朝尚有本非詩人偶然出語絶佳者。如劉俁云:「城上草,植根非不高,所恨風霜早。」十三字說身境心事如見,以六朝詩法寬故也。唐詩韻狹,有平仄,黏須對偶,故非老手不佳。
馮定遠曰:「五言雖始於漢武之代,而盛于建安,故古來論者,止言建安風格。至黃初之年,則諸子凋謝,止有子桓、子建,不須贅言黃初體也。永明之代,王元長、沈休文、謝‧一時有盛名,始創聲病之論,以為前人所未發。文體驟變,皆避八病,一簡之內,音韻不同;二韻之間,輕重悉異。
其文兩句一聯,四名一絶,聲韻相避,文字不可增減。自永明至唐初,皆齊、梁體也。沈、宋新體,聲律益嚴,謂之律詩。陳子昂始法阮公為古體詩,唐因有古、律二體,始變齊、梁之格矣。
齊時江文通詩不用聲病,梁武帝不知四聲,其詩仍是太康、元嘉舊體,嚴滄浪何以混言『齊、梁諸公』,元長、玄暉沒于齊朝,沈休文、何仲言、吳叔庠、劉孝綽併入梁朝,故聲病之格通言齊、梁,而其體直至唐初也。白太傅尚有格詩,李義山、溫飛卿皆有齊、梁格詩。律詩既盛,齊、梁體遂微,後人不知,咸以為古詩。」
又云:「古詩之視律體,非直聲律相詭也,其筋骨氣格,文字作用,亦迥然不同。然亦人人自有法,無定體也。陳子昂上郊阮公,為千古絶唱,不用沈、宋格調,謂之古詩,唐人自此有古、律二體。雲古者,對近體而言也。
《古詩十九首》,或雲枚叔,或雲傅毅。詞有東都、宛、洛,鍾參軍以為陳王,劉彥和以為漢人。既人代未定,但以其是古人之作,題曰古詩耳,非以此定古詩之式,必當如是也。李于鱗云:『唐無古詩,陳子昂以其詩為古詩。
』全不通理。如律詩始於沈、宋,開元、天寶已變,可雲盛唐無律詩,杜子美以其律詩為律詩乎?子昂法阮公,尚不許是古詩,則于鱗之古詩,當以何時為斷?若雲未能似阮,則于鱗之五古,視古人定何如?」
又云:「《古詩十九首》機杼甚密,文外重旨,隱躍不可反捉。李都尉詩皆直敘無作用,尤為古樸。江淹所擬,《從軍》一篇最合。嚴滄浪都不解此。」
又云:「潘、張、左、陸以後,清言既盛,詩人所作,皆老、莊之讚頌,顏、謝、鮑出,始革其制。元嘉之詩,千古文章于此一大變。請具論之:漢人作賦,頗有模山范水之文,五言則未有。後代詩人之言山水,始於康樂。
士衡對偶已繁;用事之密,始於顏延之,後世對偶之祖也。《三百篇》言飲酒,雖曰『不醉無歸』,然亦合歡成禮而已;『彼醉不臧』,則有沉湎之刺。詩人言飲酒不以為諱,自陶公始之也。《國風》好色而不淫,朱子始以鄭、衛為男女相悅之詞,古實不然。
《楚辭》美人以喻君子。五言既興,義同《詩》、《騷》,雖男女歡娛幽怨之作,未極淫放,《玉台新詠》所載可見。至于沈、鮑,文體傾側,宮體滔滔,作俑于此。永明、天監之際,鮑體獨行,延之、康樂微矣。
嚴滄浪于康樂之後不言延之,又不言沈、謝,則齊、梁聲病之體,不知所始矣;不言鮑明遠,則宮體紅紫之文,不知其所法矣。雖言徐、庾,亦忘祖也。于時詩人,灼然自名一體者,如吳叔庠,邊塞之文所祖也。又如柳吳興、劉孝綽、何仲言,皆唐人所法,何以都不及?子美『頗學陰、何』,又云『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陰鏗』,則子堅之體,亦不可缺。
齊、梁以來,南北文章頗為不同。北多骨氣,而文不及南。鄴下才人,盧思道、薛道衡皆有盛譽。自隋煬有非傾側之論,徐、庾之文少變,于時文多雅正。
薛道衡氣格清拔,與楊素酬唱之作,義山極道之。唐初文字,兼學南北,以人言之,道衡亦不可缺。」
又云:「嚴滄浪云:『《玉台》,徐陵所集,漢、魏、六朝詩皆有之。人謂纖麗者為《玉台》體,其實不然。』班按:梁簡文在東宮,命徐孝穆撰《玉台集》,其序云:『撰錄艷歌,凡為十捲。』則專取艷詞明矣。
其文止於梁朝,非六朝也。」
又云:「陸士衡《擬古詩》,江文通《擬古三十首》,如搏猛虎,捉生龍,急與之較力,不暇氣格悉敵。今人擬詩,床上安床,惟見怯處,種種不逮耳。然前人擬詩,往往只取大意,不盡如陸、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