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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史 / 晉書 上全書目錄
房玄齡
晉書 上 - 201

文帝為晉王,患前代律令本注煩雜,陳群、劉邵雖經改革,而科網本密,又叔孫、郭、馬、杜諸儒章句,但取鄭氏,又為偏黨,未可承用。於是令賈充定法律,令與太傅鄭沖、司徒荀顗、中書監荀勖、中軍將軍羊祜、中護軍王業、廷尉杜友、守河南尹杜預、散騎侍郎裴楷、 ...

晉書 上 - 202

律之名例,非正文而分明也。若八十,非殺傷人,他皆勿論,即誣告謀反者反坐。十歲,不得告言人;即奴婢捍主,主得謁殺之。賊燔人廬舍積聚,盜臓五匹以上,棄市;即燔官府積聚盜,亦當與同。歐人教令者與同罪,即令人歐其父母,不可與行者同得重也。若得遺物強 ...


  
晉書 上 - 203

去元康四年,大風之後,廟闕屋瓦有數枚傾落,免太常荀寓。于時以嚴詔所譴,莫敢據正。然內外之意,僉謂事輕責重,有違于常。會五年二月有大風,主者懲懼前事。臣新拜尚書始三日,本曹尚書有疾,權令兼出,按行蘭台。主者乃瞻望阿棟之間,求索瓦之不正者,得棟 ...

晉書 上 - 204

又律法斷罪,皆當以法律令正文,若無正文,依附名例斷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論。法吏以上,所執不同,得為異議。如律之文,守法之官,唯當奉用律令。至于法律之內,所見不同,乃得為異議也。今限法曹郎令史,意有不同為駁,唯得論釋法律,以正所斷,不得 ...

晉書 上 - 205

尚書顗、郎曹彥、中書郎桓彞等議,以為:「復肉刑以代死,誠是聖王之至德,哀矜之弘私。然竊以為刑罰輕重,隨時而作。時人少罪而易威,則從輕而寬之;時人多罪而難威,則宜化刑而濟之。肉刑平世所應立,非救弊之宜也。方今聖化草創,人有餘奸,習惡之徒,為非 ...

晉書 上 - 206

景獻羊皇后,諱徽瑜,泰山南城人。父[A155],上黨太守。後母陳留蔡氏,漢左中郎將邕之女也。後聰敏有才行。景懷皇后崩,景帝更娶鎮北將軍濮陽吳質女,見黜,復納後,無子。武帝受禪,居弘訓宮,號弘訓太后。泰始九年,追贈蔡氏濟陽縣君, ...


  
晉書 上 - 207

及後有疾,見帝素幸胡夫人,恐後立之,慮太子不安。臨終,枕帝膝曰:「叔父駿女男胤有德色,願陛下以備六宮。」因悲泣,帝流涕許之。泰始十年,崩于明光殿,絶子帝膝,時年三十七。詔曰:「皇后逮事先後,常冀能終始永奉宗廟,一旦殂隕,痛悼傷懷。每自以夙喪 ...

晉書 上 - 208

永嘉元年,追復尊號,別立廟,神主不配武帝。至成帝咸康七年,下詔使內外詳議。衛將軍虞潭議曰:「世祖武皇帝光有四海,元皇后應乾作配。元後既崩,悼後繼作,至楊駿肆逆,禍延天母。孝懷皇帝追復號謚,豈不以鯀殛禹興,義在不替者乎!又太寧二年,臣LC宗正 ...

晉書 上 - 209

乃議景行,景行已溢。乃考龜筮,龜筮襲吉。爰定宅兆,克成玄室。魂之往矣,于以令日。仲秋之晨,啟明始出。星陳夙駕,靈輿結駟。其輿伊何?金根玉箱。其駟伊何?二駱雙黃。習習容車,硃服丹章。隱隱轜軒,弁絰繐裳。華轂曜野,素蓋被原。方相仡仡,旌旐翻翻。 ...

晉書 上 - 210

後遂荒淫放恣,與太醫令程據等亂彰內外。雒南有盜尉部小吏,端麗美容止,既給廝役,忽有非常衣服,眾咸疑其竊盜,尉嫌而辯之。賈后疏親欲求盜物,往聽對辭。小吏云:「先行逢一老嫗,說家有疾病,師卜雲宜得城南少年厭之,欲暫相煩,必有重報。於是隨去,上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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