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下 - 321高祖曰:「卿等猶以朕之未除于上,不忍專釋于下,奈何令朕獨忍于親舊!論雲,王者不遂三年之服者,屈己以寬群下也。先後之撫群下也,念之若子,視之猶傷。卿等哀慕之思,既不求寬;朕欲盡罔極之慕,何為不可?但逼遺冊,不遂乃心。將欲居廬服衰,寫朝夕之慕; ...
魏書 下 - 322高祖曰:「魯公帶絰從師,晉侯墨衰敗寇,往聖無譏,前典所許。如有不虞,雖越紼無嫌,而況衰麻乎?豈可于晏安之辰,豫念戎旅之事,以廢喪紀哉!」
李彪對曰:「昔太伯父死適越,不失至德之名。夫豈不懷,有由然也。伏願抑至慕之心,從遺告之重。臣聞知 ...
魏書 下 - 323又曰:童子無緦服。鄭注曰:『雖不服緦,猶免深衣。』是許其有裳,但不殊上下。又深衣之制,長幼俱服。童子為服之緦,猶免深衣,況居有服之斬,而反無裳乎?臣又聞先師舊說,童子常服類深衣,衰裳所施,理或取象。但典無成言,故未敢孤斷,又曰:聽事則不麻。 ...
魏書 下 - 324景邕等又議:「《喪服》正文,大夫以上,每事顯列,唯有庶人,含而不言。此通下之義 ,瞭然無惑。且官族者,謂世為其功;食舊德者,謂德侯者世位;興滅國,繼絶世,主謂諸侯卿大夫無罪誅絶者耳。且金貂七毦,楊氏四公,雖以位相承,豈得言世祿乎?晉太康中, ...
魏書 下 - 325庶民凡品,于祥前鼓琴,可無罪乎?律之所防,豈必為貴士,亦及凡庶。府之此義,彌不通矣。魯人朝祥而暮歌,孔子以為逾月則可矣。爾則大祥之後,喪事之終,鼓琴笙歌,經禮所許。龍虎欲宿衛皇宮,豈欲合刑五歲。就如鄭義,二十七月而禫,二十六月十五升、布深衣 ...
魏書 下 - 326’《傳》曰:『何以不在五服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此皆謂公侯枝子 ,藉父兄以為稱,其母本妾,猶擊之於君,不得以子貴為夫人者也。至如應、韓啟宇,厥母固自申內主之尊;凡、蔣別封,其親亦容盡君妣之重,若然,便所謂周公制禮而子侄共尊。漢世 ...
魏書 下 - 327又案,臣服君黨,不過五人,悉是三年,其餘不服。妻服夫黨 ,可直五人乎?期功以降,可得無服乎?臣妻事殊,邈然胡越,苟欲引之,恐非通例也。愚謂臣有合離,三諫待決;妻無去就,一醮終身。親義既有參差,喪服固宜不等。故見厭之婦,可得申其本服;君屈大功 ...
魏書 下 - 328詔可。
十一月,侍中、國子祭酒、儀同三司崔光上言:「被台祠部曹符,文昭皇太后改葬,議至尊、皇太后、群臣服制輕重。四門博士劉季明議云:‘案《喪服》,《記》雖雲“改葬緦」 ,文無指據,至于註解,乖異不同。馬融、王肅雲本有三年之服者,鄭及三 ...
魏書 下 - 329馬輦:天子三駕所乘,或為副乘。
緇漆蜀馬車:金薄華蟲隱起。
軺軒:駕駟,金銀隱起。出輓解合。
步輓:天子小駕游宴所乘,亦為副乘。
金根車:羽葆,旒,畫輈輪,華首,彩軒交落,左右騑。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助祭郊廟,籍田 ...
魏書 下 - 330司空領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仆射元暉、尚書右仆射李平、尚書齊王蕭寶夤、尚書元欽、尚書元昭、尚書左丞盧同、右丞元洪超、考功郎中劉懋、北主客郎中源子恭、南主客郎中游思進、三公郎中崔鴻、長兼駕部郎中薛悅、起部郎中杜遇、左主客郎中元韡、騎兵郎中房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