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四年九月,河決邳州,自睢寧至宿遷淤百八十里。 總河侍郎翁大立請開泇河以避黃水,未決而罷。 明年四月,河複決邳州,命給事中雒遵勘驗。 工部尚書硃衡請以開泇口河之說下諸臣熟計。 帝即命遵會勘。 遵言:「泇口河取道雖捷,施工實難。 葛墟嶺高出河底六丈餘,開鑿僅至二丈,硼石中水泉湧出。 侯家灣、良城雖有河形,水中多伏石,難鑿,縱鑿之,湍激不可漕。 且蛤鰻、周柳諸湖,築堤水中,功費無算。 微山、赤山、呂孟等湖雖可築堤,然須鑿葛墟嶺以泄正派,開地浜溝以散餘波,乃可施工。 」請罷其議。 詔尚書硃衡會總河都御史萬恭等覆勘。 衡奏有三難,大略如遵指。 且言漕河已通,徐、邳間堤高水深,不煩別建置。 乃罷。 萬曆三年,總河都御史傅希摯言:「泇河之議嘗建而中止,謂有三難。 而臣遣錐手、步弓、水平、畫匠,於三難處核勘。 起自上泉河口,開向東南,則起處低窪,下流趨高之難可避也。 南經性義村東,則葛墟嶺高堅之難可避也。 從陡溝河經郭村西之平坦,則良城侯家灣之伏石可避也。 至泇口上下,河渠深淺不一,湖塘聯絡相因,間有砂礓,無礙挑挖。 大較上起泉河口,水所從入也,下至大河口,水所從出也。 自西北至東南,長五百三十里,比之黃河近八十里,河渠、河塘十居八九,源頭活水,脈絡貫通,此天子所以資漕也。 誠能捐十年治河之費,以成泇河,則黃河無慮壅決,茶城無慮填淤,二洪無慮艱險,運艘無慮漂損,洋山之支河可無開,境山之閘座可無建,徐、呂之洪夫可盡省,馬家橋之堤工可中輟。 今日不貲之費,他日所省抵有餘者也。 臣以為開泇河便。 」乃命都給事中侯于趙往會希摯及巡漕御史劉光國,確議以聞。 于趙勘上泇河事宜:「自泉河口至大河口五百三十里內,自直河至清河三百餘裡,無賴於泇,事在可已。 惟徐、呂至直河上下二百餘裡,河沖蕭、碭則涸二洪,沖睢寧則淤邳河,宜開以避其害,約費百五十餘萬金。 特良城伏石長五百五十丈,開鑿之力難以逆料。 性義嶺及南禹陵俱限隔河流,二處既開,則豐、沛河決,必至灌入。 宜先鑿良城石,預修豐、沛堤防,可徐議興功也。 」部覆如其言,而謂開泇非數年不成,當以治河為急。 帝不閲,責于趙阻擾,然議亦遂寢。 二十年,總河尚書舒應龍開韓莊以泄湖水,泇河之路始通。 至二十五年,黃河決黃堌口南徙,徐、呂而下幾斷流。 方議開李吉口、小浮橋及鎮口以下,建閘引水以通漕,而論者謂非永久之計。 於是工科給事中楊應文、吏科給事中楊廷蘭皆謂當開泇河,工部覆議允行。 帝命河漕官勘報,不果。 二十八年,御史佴祺復請開泇河。 工部覆奏云:「用黃河為漕,利與害參用;泇河為漕,有利無害。 但泇河之外,由微山、呂孟、周柳諸湖,伏秋水發虞風波,冬春水涸虞淺阻,須上下別鑿漕渠,建閘節水。 」從之。 總河尚書劉東星董其事,以地多沙石,工艱未就。 工科給事中張問達以為言。 御史張養志復陳開泇河之說有四: 一曰開黃泥灣以通入泇之徑。 邳州沂河口,入泇河門戶也。 進口六七里,有湖名連二汪,其水淺而闊,下多淤泥。 欲挑浚則無岸可修,欲為壩埽則無基可築。 湖外有黃泥灣,離湖不遠,地頗低。 自沂口至湖北崖約二十餘裡,於此開一河以接泇口,引湖水灌之,運舟可直達泇口矣。 一曰鑿萬家莊以接泇口之源。 萬家莊,泇口迤北地也。 與台家莊、侯家灣、良城諸處,皆山岡高阜,多砂礓石塊,極難為工。 東星力鑿成河。 但河身尚淺,水止二三尺,宜更鑿四五尺,俾韓莊之水下接泇口,則運舟無論大小,皆沛然可達矣。 一曰浚支河以避微口之險。 微山湖在韓莊西,上下三十餘裡,水深丈餘。 必探深淺,立標為嚮導,風正帆懸,頃刻可過,突遇狂飈,未免敗沒。 今已傍湖開支河四十五里,上通西柳莊,下接韓莊,牽輓有路。 當再疏濬,庶無漂溺之患。 其一則以萬莊一帶勢高,北水南下,至此必速。 請即其地建閘數座,以時蓄泄。 詔速勘行。 而東星病卒。 御史高舉獻河漕三策,復及泇河。 工部尚書楊一魁覆言:「泇河經良城、彭河、葛墟嶺,石礓難鑿,故口僅丈六尺,淺亦如之,當大加疏鑿。 其韓莊渠上接微山、呂孟,宜多方疏導,俾無淤淺。 順流入馬家橋、夏鎮,以為運道接濟之資。 」帝以泇河既有成績,命河臣更挑浚。 三十年,工部尚書姚繼可言泇河之役宜罷,乃止不治。 未幾,總河侍郎李化龍覆議開泇河,屬之直河,以避河險。 工科給事中侯慶遠力主其說,而以估費太少,責期太遠,請專任而責成之。 三十二年正月,工部覆化龍疏,言:「開泇有六善,其不疑有二。 泇河開而運不借河,河水有無聽之,善一。 以二百主十里之泇河,避三百三十里之黃河,善二。 運不借河,則我為政得以熟察機宜而治之,善三。 估費二十萬金,開河二百六十里,視硃衡新河事半功倍,善四。 開河必行召募,春荒役興,麥熟人散,富民不擾,窮民得以養,善五。 糧船過洪,必約春盡,實畏河漲,運入泇河,朝暮無妨,善六。 為陵捍患,為民禦災,無疑者一。 徐州向苦洪水,泇河既開,則徐民之為魚者亦少,無疑者二。 」帝深善之,令速鳩工為久遠之計。 八月,化龍報分水河成,糧艘由泇者三之二。 會化龍丁艱去,總河侍郎曹時聘代,上言頌化龍功。 然是時,導河、浚泇,兩工並興,役未能竟。 而黃河數溢,壞漕渠。 給事中宋一韓遂詆化龍開泇之誤,化龍憤,上章自辯。 時聘亦力言泇可賴,因畫善後六事以聞。 部覆皆從其議。 且言:「泇開於梗漕之日,固不可因泇而廢黃;漕利於泇成之後,亦不可因黃而廢泇。 兩利俱存,庶幾緩急可賴。 」因請築郗山堤,削頓莊嘴,平大泛口湍溜,浚貓兒窩等處之淺,建鉅梁吳沖閘,增三市徐塘壩,以終泇河未就之功。 詔如議。 越數年,泇工未竟,督漕者復舍泇由黃。 舟有覆者,遷徙黃、泇間,運期久逾限。 第13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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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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