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巡撫徐源言:「濟寧地最高,必引上源洸水以濟,其口在堈城石瀨之上。 元時治閘作堰,使水盡入南旺,分濟南北運。 成化間,易土以石。 夫土堰之利,水小則遏以入洮,水大則閉閘以防沙壅,聽其漫堰西流。 自石堰成,水遂橫溢,石堰既壞,民田亦沖。 洸河沙塞,雖有閘門,壓不能啟。 乞毀石復土,疏洸口壅塞以至濟寧,而築堈城迤西春城口子決岸。 」帝命侍郎李遂往勘,言:「堈城石堰,一可遏淤沙,不為南旺湖之害,一可殺水勢,不慮戴村壩之沖,不宜毀。 近堰積沙,宜浚。 堈城稍東有元時舊閘,引洸水入濟寧,下接徐、呂漕河。 東平州戴村,則汶水入海故道也。 自永樂初,橫築一壩,遏汶入南旺湖,漕河始通。 今自分水龍王廟至天井閘九十里,水高三丈有奇,若洸河更浚而深,則汶流盡向濟寧而南,臨清河道必涸。 洸口不可浚。 堈城口至柳泉九十里,無關運道,可弗事。 柳泉至濟寧,汶、泗諸水會流處,宜疏者二十餘裡。 春城口,外障汶水,內防民田,堤卑岸薄,宜與戴村壩並修築。 」從之。 正德四年十月,河決沛縣飛雲橋,入運。 尋塞。 世宗之初,河數壞漕。 嘉靖六年,光祿少卿黃綰論泉源之利,言:「漕河泉源皆發山東南旺、馬場、樊村、安山諸湖。 泉水所鍾,亟宜修濬,且引他泉並蓄,則漕不竭。 南旺、馬場堤外孫村地窪,若瀦為湖,改作漕道,尤可免濟寧高原淺澀之苦。 」帝命總河侍郎章拯議。 而拯以黃水入運,運船阻沛上,方為御史吳仲所劾。 拯言:「河塞難遽通,惟金溝口迤北新沖一渠可令運船由此入昭陽湖,出沙河板橋。 其先阻淺者,則西曆鷄塚寺,出廟道北口通行。 下部並議,未決。 給事中張嵩言:“昭陽湖地庳,河勢高,引河灌湖,必致瀰漫,使湖道復阻。 請罷拯,別推大臣。 」部議如嵩言。 拯再疏自劾,乞罷,不許。 卒引運船道湖中。 其冬,詔拯還京別敘,而命擇大臣督理。 諸大臣多進治河議。 詹事霍韜謂:「前議役山東、河南丁夫數萬,疏濬淤沙以通運。 然沙隨水下,旋浚旋淤。 今運舟由昭陽湖入鷄鳴台至沙河,迂迴不過百里。 若沿湖築堤,浚為小河,河口為閘,以待蓄泄,水溢可避風濤,水涸易為疏濬。 三月而土堤成,一年而石堤成,用力少,取效速。 黃河愈溢,運道愈利,較之役丁夫以浚淤土,勞逸大不侔也。 」尚書李承勛謂:「於昭陽湖左別開一河,引諸泉為運道,自留城沙河為尤便。 」與都御史胡世寧議合。 七年正月,總河都御史盛應期奏如世寧策,請於昭陽湖東鑿新河,自汪家口南出留城口,長百四十里,刻期六月畢工。 工未半,而應期罷去,役遂已。 其後三十年,硃衡始循其遺蹟,浚而成之。 是年冬,總河侍郎潘希會加築濟、沛間東西兩堤,以拒黃河。 十九年七月,河決野鷄岡,二洪涸。 督理河漕侍郎王以旂請浚山東諸泉以濟運,且築長堤聚水,如閘河制。 遂清舊泉百七十八,開新泉三十一。 以旂復奏四事。 一請以諸泉分隷守土官兼理其事,毋使堙塞。 一請於境山鎮、徐、呂二洪之下,各建石閘,蓄水數尺以行舟,旁留月河以泄暴汛;築四木閘於武家溝、小河口、石城、匙頭灣,而置方船於沙坊等淺,以備撈浚。 一言漕河兩岸有南旺、安山、馬場、昭陽四湖,名為水櫃,所以匯諸泉濟漕河也。 豪強侵佔,蓄水不多,而昭陽一湖淤成高地,大非國初設湖初意。 宜委官清理,添置閘、壩、斗門,培築堤岸,多開溝渠,濬深河底,以復四櫃。 一言黃河南徙,舊閘口俱塞,惟孫繼一口獨存。 導河出徐州小浮橋,下徐、呂二洪,此濟運之大者。 請於孫繼口多開一溝,及時疏瀹,庶二洪得濟。 帝可其奏,而以管泉專責之部曹。 徐、呂二洪者,河漕咽喉也。 自陳瑄鑿石疏渠,正統初,復浚洪西小河。 漕運參將湯節又以洪迅敗舟,於上流築堰,逼水歸月河,河南建閘以蓄水勢。 成化四年,管河主簿郭升以大石築兩堤,錮以鐵錠,鑿外洪敗船惡石三百,而平築裡洪堤岸,又甃石岸東西四百餘丈。 十六年增甃呂梁洪石堤、石壩二百餘丈,以資牽輓。 及是建閘,行者益便之。 四十四年七月,河大決沛縣,漫昭陽湖,由沙河至二洪,浩渺無際,運道淤塞百餘裡。 督理河漕尚書硃衡循覽盛應期所鑿新河遺蹟,請開南陽、留城上下。 總河都御史潘季馴不可。 衡言:「是河直秦溝,有所束隘。 伏秋黃水盛,昭陽受之,不為壑也。 」乃決計開濬,身自督工,重懲不用命者。 給事中鄭欽劾衡故興難成之役,虐民幸功。 朝廷遣官勘新舊河孰利。 給事中何起鳴勘河還,言:「舊河難復有五,而新河之難成者亦有三。 顧新河多舊堤高阜,黃水難侵,睃而通之,運道必利。 所謂三難者,一以夏村迤北地高,恐難接水,然地勢高低,大約不過二丈,一視水平加深,何患水淺。 一以三河口積沙深厚,水勢湍急,不無阻塞,然建壩攔截,歲一挑浚之,何患沙壅。 一以馬家橋築堤,微山取土不便,又恐水口投埽,勢必不堅,然使委任得人,培築高厚,無必不可措力之理。 開新河便。 」下廷臣集議,言新河已有次第,不可止。 況百中橋至留城白洋淺,出境山,疏濬補築,亦不全棄舊河,群議俱合。 帝意乃決。 時大雨,黃水驟發,決馬家橋,壞新築東西二堤。 給事中王元春、御史黃襄皆劾衡欺誤,起鳴亦變其說。 會衡奏新舊河百九十四里俱已流通,漕船至南陽出口無滯。 詔留衡與季馴詳議開上源、築長堤之便。 隆慶元年正月,衡請罷上源議,惟開廣秦溝,堅築南長堤。 五月,新河成,西去舊河三十里。 舊河自留城以北,經謝溝、下沽頭、中沽頭、金溝四閘,過沛縣,又經廟道口、湖陵城、孟陽、八里灣、谷亭五閘,而至南陽閘。 新河自留城而北,經馬家橋、西柳莊、滿家橋、夏鎮、楊莊、硃梅、利建七閘,至南陽閘合舊河,凡百四十里有奇。 又引鯰魚諸泉及薛河、沙河注其中,而設壩於三河之口,築馬家橋堤,遏黃水入秦溝,運道乃大通。 未幾,鯰魚口山水暴決,沒漕艘。 帝從衡請,自東邵開支河三道以分泄之,又開支河於東邵之上,歷東滄橋以達百中橋,鑿豸裡溝諸處為渠,使水入赤山湖,由之以歸呂孟湖,下境山而去。 衡召入為工部尚書,都御史翁大立代,上言:「漕河資泉水,而地形東高西下,非湖瀦之則涸,故漕河以東皆有櫃;非湖泄之則潰,故漕河以西皆有壑。 黃流逆奔,則以昭陽湖為散漫之區;山水東突,則以南陽湖為瀦蓄之地。 宜由回回墓開通以達鴻溝,令谷亭、湖陵之水皆入昭陽湖,即浚鴻溝廢渠,引昭陽湖水沿渠東出留城。 其湖地退灘者,又可得田數千頃。 」大立又言:「薛河水湍悍,今盡注赤山湖,入微山湖以達呂孟湖,此尚書衡成績也。 惟呂孟之南為邵家嶺,黃流填淤,地形高仰,秋水時至,翕納者小,浸淫平野,奪民田之利。 微山之西為馬家橋,比草創一堤以開運道,土未及堅而時為積水所撼,以尋丈之址,二流夾攻,慮有傾圮。 宜鑿邵家嶺,令水由地浜溝出境山以入漕河,則湖地可耕,河堤不潰。 更於馬家橋建減水閘,視旱澇為啟閉,乃通漕長策也。 」並從之。 第13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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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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