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而淮水自決張福堤。 直隷巡按彭應參言:「祖陵度可無虞,且方東備倭警,宜暫停河工。 」部議令河臣熟計。 應龍、貞觀言:「為祖陵久遠計,支河實必不容已之工,請候明春倭警寧息舉行。 」其事遂寢。 二十一年春,貞觀報命,議開歸、徐達小河口,以救徐、邳之溢;導濁河入小浮橋故道,以紓鎮口之患。 下總河會官集議,未定。 五月,大雨,河決單縣黃堌口,一由徐州出小浮橋,一由舊河達鎮口閘。 邳城陷水中,高、寶諸湖堤決口無算。 明年,湖堤盡築塞,而黃水大漲,清口沙墊,淮水不能東下,於是挾上源阜陵諸湖與山溪之水,暴浸祖陵,泗城淹沒。 二十三年,又決高郵中堤及高家堰、高良澗,而水患益急矣。 先是,御史陳邦科言:「固堤束水未收刷沙之利,而反致衝決。 法當用浚,其方有三。 冬春水涸,令沿河淺夫乘時撈淺,則沙不停而去,一也。 官民船往來,船尾悉系鈀犁,乘風搜滌,則沙不寧而去,二也。 仿水磨、水碓之法,置為木機,乘水滾蕩,則沙不留而去,三也。 至淮必不可不會黃,故高堰斷不可棄。 湖溢必傷堤,故周家橋潰處斷不可開。 已棄之道必淤滿,故老黃河、草灣等處斷不可。 」疏下所司議。 戶部郎中華存禮則請復黃河故道,並浚草灣。 而是時腰鋪猶未開,工部侍郎沈節甫言:「復黃河未可輕議,至諸策皆第補偏救弊而已,宜概停罷。 」乃召應龍還工部,時二十二年九月也。 既而給事中吳應明言:「先因黃河遷徙無常,設遙、縷二堤束水歸漕,及水過沙停,河身日高,徐、邳以下居民盡在水底。 今清口外則黃流阻遏,清口內則淤沙橫截,強河橫灌上流約百里許,淮水僅出沙上之浮流,而瀦蓄於盱、泗者遂為祖陵患矣。 張貞觀所議腰鋪支河歸之草灣,或從清河南岸別開小河至駱家營、馬廠等地,出會大河,建閘啟閉,一遇運淺,即行此河,亦策之便者。 」至治泗水,則有議開老子山,引淮水入江者。 宜置閘以時啟閉,拆張福堤而堤清口,使河水無南向。 部議下河漕諸臣會勘。 直隷巡按牛應元因謁祖陵,目擊河患,繪圖以進,因上疏言: “黃高淮壅,起於嘉靖末年河臣鑿徐、呂二洪巨石,而沙日停,河身日高,潰決由此起。 當事者計無復之,兩岸築長堤以束,曰縷堤。 縷堤複決,更於數里外築重堤以防,曰遙堤。 雖歲決歲補,而莫可誰何矣。 黃、淮交會,本自清河北二十里駱家營,折而東至大河口會淮,所稱老黃河是也。 陳瑄以其迂曲,從駱家營開一支河,為見今河道,而老黃河淤矣。 萬曆間,復開草灣支河,黃舍故道而趨,以致清口交會之地,二水相持,淮不勝黃,則竄入各閘口,淮安士民於各閘口築一土埂以防之。 嗣後黃、淮暴漲,水退沙停,清口遂淤,今稱門限沙是也。 當事者不思挑門限沙,乃傍土埂築高堰,橫亙六十里,置全淮正流之口不事,復將從旁入黃之張福口一併築堤塞之,遂倒流而為泗陵患矣。 前歲,科臣貞觀議辟門限沙,裁張福堤,其所重又在支河腰鋪之開。 總之,全口淤沙未盡挑闢,即腰鋪工成,淮水未能出也,況下流鮑、王諸口已決,難以施工。 豈若復黃河故道,盡闢清口淤沙之為要乎?且疏上流,不若科臣應明所議,就草灣下流浚諸決口,俾由安東歸五港,或於周家橋量為疏通,而急塞黃堌口,挑蕭、碭渠道,浚符離淺阻。 至宿遷小河為淮水入黃正路,急宜挑闢,使有所歸。 ” 應龍言:「張福堤已決百餘丈,清口方挑沙,而腰鋪之開尤不可廢。 」工部侍郎沈思孝因言:「老黃河自三義鎮至葉家沖僅八千餘丈,河形尚存。 宜亟開濬,則河分為二,一從故道抵顏家河入海,一從清口會淮,患當自弭。 請遣風力科臣一人,與河漕諸臣定畫一之計。 」乃命禮科給事中張企程往勘。 而以水患累年,迄無成畫,遷延糜費,罷應龍職為民,常居敬、張貞觀、彭應參等皆譴責有差。 御史高舉請11111111111 「疏周家橋,裁張福堤,辟門限沙,建滾水石壩於周家橋、大小澗口、武家墩、綠楊溝上下,而壩外浚河築岸,使行地中。 改塘埂十二閘為壩,灌閘外十二河,以闢入海之路。 浚芒稻河,且多建濱江水閘,以廣入江之途。 然海口日壅,則河沙日積,河身日高,而淮亦不能安流。 有灌口者,視諸口頗大,而近日所決蔣家、鮑家、畀家三口直與相射,宜挑浚成河,俾由此入海。 」工部主事樊兆程亦議闢海口,而言:「舊海口決不可浚,當自鮑家營至五港口挑浚成河,令從灌口入海。 」俱下工部。 請並委企程勘議。 是時,總河工部尚書楊一魁被論,乞罷,因言:「清口宜浚,黃河故道宜復,高堰不必修,石堤不必砌,減水閘壩不必用。 」帝不允辭,而詔以盡心任事。 御史夏之臣則言:「海口沙不可劈,草灣河不必浚,腰鋪新河四十里不必開,雲梯關不必闢,惟當急開高堰,以救祖陵。 」且言:「歷年以來,高良澗土堤每遇伏秋即衝決,大澗口石堤每遇洶湧即崩潰。 是高堰在,為高、寶之利小;而高堰決,則為高、寶之害大也。 孰若明議而明開之,使知趨避乎?」給事中黃運泰則又言:「黃河下流未泄,而遽開高堰、周橋以泄淮水,則淮流南下,黃必乘之,高、寶間盡為沼,而運道月河必衝決矣。 不如浚五港口,達灌口門,以入於海之為得也。 」詔並行勘議。 企程乃上言:「前此河不為陵患,自隆慶末年高、寶、淮、揚告急,當事狃於目前,清口既淤,又築高堰以遏之,堤張福以束之,障全淮之水與黃角勝,不虞其勢不敵也。 迨後甃石加築,堙塞愈堅,舉七十二溪之水匯於泗者,僅留數丈一口出之,出者什一,停者什九。 河身日高,流日壅,淮日益不得出,而瀦蓄日益深,安得不倒流旁溢為泗陵患乎?今議疏淮以安陵,疏黃以導淮者,言人人殊。 而謂高堰當決者,臣以為屏翰淮、揚,殆不可少。 莫若於其南五十里開周家橋注草子湖,大加開濬,一由金家灣入芒稻河注之江,一由子嬰溝入廣洋湖達之海,則淮水上流半有宣洩矣。 於其北十五里開武家墩,注永濟河,由窯灣閘出口直達涇河,從射陽湖入海,則淮水下流半有歸宿矣。 此急救祖陵第一義也。 」會是時,祖陵積水稍退,一魁以聞,帝大悅,仍諭諸臣急協議宣洩。 於是企程、一魁共議欲分殺黃流以縱淮,別疏海口以導黃。 而督漕尚書褚鈇則以江北歲祲,民不堪大役,欲先泄淮而徐議分黃。 御史應元折衷其說,言:「導淮勢便而功易,分黃功大而利遠。 顧河臣所請亦第六十八萬金,國家亦何靳於此?」御史陳煃嘗令寶應,慮周家橋既開,則以高郵、邵伯為壑,運道、民產、鹽場交受其害,上疏爭之,語甚激,大旨分黃為先,而淮不必深治。 且欲多開入海之路,令高、寶諸湖之水皆東,而後周家橋、武家墩之水可注。 而淮安知府馬化龍復進分黃五難之說。 潁州兵備道李弘道又謂宜開高堰。 鈇遂據以上聞。 給事中林熙春駁之,言:「淮猶昔日之淮,而河非昔日之河,先是河身未高,而淮尚安流,今則河身既高,而淮受倒灌,此導淮固以為淮,分黃亦以為淮。 」工部乃覆奏云:「先議開腰鋪支河以分黃流,以倭儆、災傷停寢,遂貽今日之患。 今黃家壩分黃之工若復沮格,淮壅為害,誰職其咎?請令治河諸臣導淮分黃,亟行興舉。 」報可。 第12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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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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