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初,西洋剌泥國回回哈只馬哈沒奇等來朝,附載胡椒與民互市。 有司請徵其稅。 帝曰:「商稅者,國家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 今夷人慕義遠來,乃侵其利,所得幾何,而虧辱大體多矣。 」不聽。 三年,以諸番貢使益多,乃置驛於福建、浙江、廣東三市舶司以館之。 福建曰來遠,浙江曰安遠,廣東曰懷遠。 尋設交址雲屯市舶提舉司,接西南諸國朝貢者。 初,入貢海舟至,有司封識,俟奏報,然後起運。 宣宗命至即馳奏,不待報隨送至京。 武宗時,提舉市舶太監畢真言:「舊制,泛海諸船,皆市舶司專理,近領於鎮巡及三司官,乞如舊便。 」禮部議:市舶職司進貢方物,其泛海客商及風泊番船,非敕旨所載,例不當預。 中旨令如熊宣舊例行。 宣先任市舶太監也,嘗以不預滿剌加諸國番舶抽分,奏請兼理,為禮部所劾而罷。 劉瑾私真,謬以為例雲。 嘉靖二年,日本使宗設、宋素卿分道入貢,互爭真偽。 市舶中官賴恩納素卿賄,右素卿,宗設遂大掠寧波。 給事中夏言言倭患起於市舶。 遂罷之。 市舶既罷,日本海賈往來自如,海上奸豪與之交通,法禁無所施,轉為寇賊。 二十六年,倭寇百艘久泊寧、台,數千人登岸焚劫。 浙江巡撫硃紈訪知舶主皆貴官大姓,市番貨皆以虛直,轉鬻牟利,而直不時給,以是構亂。 乃嚴海禁,毀餘皇,奏請鎸諭戒大姓,不報。 二十八年,紈又言:「長澳諸大俠林恭等勾引夷舟作亂,而巨奸關通射利,因為嚮導,躪我海濱,宜正典刑。 」部覆不允。 而通番大猾,紈輒以便宜誅之。 御史陳九德劾紈措置乖方,專殺啟釁。 帝逮紈聽勘。 紈既黜,奸徒益無所憚,外交內訌,釀成禍患。 汪直、徐海、陳東、麻葉等起,而海上無寧日矣。 三十五年,倭寇大掠福建、浙、直,都御史胡宗憲遣其客蔣洲、陳可願使倭宣諭。 還報,倭志欲通貢市。 兵部議不可,乃止。 三十九年,鳳陽巡撫唐順之議復三市舶司。 部議從之。 四十四年,浙江以巡撫劉畿言,仍罷。 福建開而復禁。 萬曆中,復通福建互市,惟禁市硝黃。 已而兩市舶司悉復,以中官領職如故。 永樂間,設馬市三:一在開原南關,以待海西;一在開原城東五里,一在廣寧,皆以待朵顏三衛。 定直四等:上直絹八疋,布十二,次半之,下二等各以一遞減。 既而城東、廣寧市皆廢,惟開原南關馬市獨存。 大同馬市始正統三年,巡撫盧睿請令軍民平價市駝馬,達官指揮李原等通譯語,禁市兵器、銅鐵。 帝從之。 十四年,都御史沈固請支山西行都司庫銀市馬。 時也先貢馬互市,中官王振裁其馬價,也先大舉入寇,遂致土木之變。 成化十四年,陳鉞撫遼東,復開三衛馬市。 通事劉海、姚安肆侵牟,朵顏諸部懷怨,擾廣寧,不復來市。 兵部尚書王越請令參將、布政司官各一員監之,毋有所侵克。 遂治海、安二人罪。 尋令海西及朵顏三衛入市;開原月一市,廣寧月二市,以互市之稅充撫賞。 正德時,令驗放入市者,依期出境,不得挾弓矢,非互市日,毋輒近塞垣。 嘉靖三十年,以總兵仇鸞言,詔於宣府、大同開馬市,命侍郎史道總理之。 兵部員外郎楊繼盛諫。 不從。 俺答旋入寇抄,大同市則寇宣府,宣府市則寇大同。 幣未出境,警報隨至。 帝始悔之,召道還。 然諸部嗜馬市利,未敢公言大舉,而邊臣亦多畏懾,以互市啖之。 明年罷大同馬市,宣府猶未絶,抄掠不已,乃並絶之。 隆慶四年,俺答孫把漢那吉來降,於是封貢互市之議起。 而宣、大互市復開,邊境稍靜。 然撫賞甚厚,朝廷為省客兵餉、減哨銀以充之。 頻年加賞,而要求滋甚,司事者復從中乾沒,邊費反過當矣。 遼東義州木市,萬曆二十三年開,事具李化龍傳。 二十六年從巡撫張思忠奏罷之,遂並罷馬市。 其後總兵李成梁力請復,而薊遼總督萬世德亦疏於朝。 二十九年復開馬、木二市,後以為常。 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織造 燒造 俸餉 會計 采造之事,累朝侈儉不同。 大約靡於英宗,繼以憲、武,至世宗、神宗而極。 其事目繁瑣,徵索紛紜。 最鉅且難者,曰采木。 歲造最大者,曰織造、曰燒造。 酒醴膳羞則掌之光祿寺,採辦成就則工部四司、內監司局或專差職之,柴炭則掌之惜薪司。 而最為民害者,率由中官。 明初,上供簡省。 郡縣貢香米、人參、葡萄酒,太祖以為勞民,卻之。 仁宗初,光祿卿井泉奏,歲例遣正官往南京采玉面狸,帝叱之曰:「小人不達政體。 朕方下詔,盡罷不急之務以息民,豈以口腹細故,失大信耶!」宣宗時,罷永樂中河州官買乳牛造上供酥油者,以其牛給屯軍。 命御史二人察視光祿寺,凡內外官多支及需索者,執奏。 英宗初政,三楊當軸,減南畿孳牧黃牛四萬,糖蜜、果品、腒脯、酥油、茶芽、稉糯、粟米、藥材皆減省有差,撤諸處捕魚官。 即位數月,多所撙節。 凡上用膳食器皿三十萬七千有奇,南工部造,金龍鳳白瓷諸器,饒州造,硃紅膳盒諸器,營膳所造,以進宮中食物,尚膳監率乾沒之。 帝令備帖具書,如數還給。 景帝時,從於謙言,罷真定、河間采野味、直沽海口造乾魚內使。 天順八年,光祿果品物料凡百二十六萬八千餘斤,增舊額四之一。 成化初,詔光祿寺牲口不得過十萬。 明年,寺臣李春請增。 禮部尚書姚夔言:「正統間,鷄鵝羊豕歲費三四萬。 天順以來增四倍,暴殄過多。 請從前詔。 」後二年,給事中陳鉞言:「光祿市物,概以勢取。 負販遇之,如被劫掠。 夫光祿所供,昔皆足用,今不然者,宣索過額,侵漁妄費也。 」大學士彭時亦言:「光祿寺委用小人買辦,假公營私,民利盡為所奪。 請照宣德、正統間例,斟酌供用,禁止買辦。 」於是減魚果歲額十之一。 弘治元年命光祿減增加供應。 初,光祿俱預支官錢市物,行頭吏役因而侵蝕。 乃令各行先報納而後償價,遂有游手號為報頭,假以供應為名,抑價倍取,以充私橐。 御史李鸞以為言,帝命禁止。 十五年,光祿卿王珩,列上內外官役酒飯及所畜禽獸料食之數,凡百二十事。 乃降旨,有仍舊者,有減半者,有停止者。 於是放去乾明門虎、南海子貓、西華門鷹犬、禦馬監山猴、西安門大鴿等,減省有差,存者減其食料。 自成化時,添坐家長隨八十餘員,傳添湯飯中官百五十餘員。 天下常貢不足於用,乃責買於京師鋪戶。 價直不時給,市井負累。 兵部尚書劉大夏因天變言之,乃裁減中官,歲省銀八十餘萬。 武宗之世,各宮日進、月進,數倍天順時。 廚役之額,當仁宗時僅六千三百餘名,及憲宗增四之一。 世宗初,減至四千一百名,歲額銀撙節至十三萬兩。 中年復增至四十萬。 額派不足,借支太倉。 太倉又不足,乃令原供司府依數增派。 於是帝疑其乾沒,下禮部問狀,責光祿寺具數以奏。 帝復降旨詰責,乃命御史稽核月進揭帖,兩月間省銀二萬餘兩,自是歲以為常。 第1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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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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