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帝以三太后別祀奉慈殿,不若奉於陵殿為宜,廷臣議:「古天子宗廟,惟一帝一後,所生母,薦于寢,身歿而已。 孝宗奉慈殿之祭,蓋子祀生母,以盡終身之孝焉耳。 然《禮》‘妾母不世祭’,《疏》曰:‘不世祭者,謂子祭之,于孫則止。 ’明繼祖重,故不復顧其私祖母也。 今陛下于孝肅,曾孫也;孝穆,孫屬也;孝惠,孫也。 禮不世祭,議當祧。 考宋熙寧罷奉慈廟故事,與今同。 宜遷主陵廟,歲時祔享如故。 」報可。 奉慈殿遂罷。 世宗孝烈後,隆慶時祀弘孝殿,萬曆三年遷祔奉先殿。 穆宗母孝恪皇太后,隆慶初祀神霄殿,又祔孝懿後於其側。 六年,孝懿祔太廟,萬曆三年,孝恪遷祔奉先殿,二殿俱罷。 ○獻皇帝廟 嘉靖二年四月,始命興獻帝家廟亭祀,樂用八佾。 初,禮官議廟制未決,監生何淵上書,請立世室于太廟東。 禮部尚書汪俊等皆謂不可。 帝諭奉先殿側別立一室,以盡孝思。 禮官集議言:「奉慈之建,禮臣據姜嫄特廟而言。 至為本生父立廟大內,古所未有,惟漢哀為定陶共王建廟京師,不可為法。 」詹事石珤等亦言不可。 不聽。 葺奉慈殿後為觀德殿以奉之。 四年四月,淵已授光祿寺署丞,覆上書請立世室,崇祀皇考于太廟,禮部尚書席書等議:「天子七廟,周文、武並有功德,故立文、武世室于三昭穆之上。 獻皇帝追稱帝號,未為天子。 淵妄為諛詞,乞寢其奏。 」帝令再議,書等言:「將置主于武宗上。 則武宗君也,分不可僭。 置武宗下,則獻皇叔也,神終未安。 」時廷臣于稱考稱伯,異同相半,至議祔廟,無一人以為可者。 學士張璁、桂萼亦皆以為不可,書復密疏爭之。 帝不聽,復令會議。 乃準漢宣故事,于皇城內立一禰廟,如文華殿制。 籩豆樂舞,一用天子禮。 帝親定其名曰世廟。 五年七月,諭工部以觀德殿窄隘,欲別建於奉天殿左。 尚書趙璜謂不可,不聽。 乃建於奉先之東,曰崇先殿。 十三年,命易承天家廟曰隆慶殿。 十五年,以避渠道,遷世廟,更號曰獻皇帝廟,遂改舊世廟曰景神殿,寢殿曰永孝殿。 十七年,以豐坊請,稱宗以配明堂。 禮官不敢違,集議者久之,言:「古者父子異昭穆,兄弟同世數。 故殷有四君一世而同廟,宋太祖、太宗同居昭位。 今皇考與孝宗當同一廟。 」遂奉獻皇帝祔太廟。 二十二年,更新太廟,廷議睿宗、孝宗並居一廟,同為昭。 帝責諸臣不竭忠任事,寢其議。 已而左庶子江汝璧請遷皇考廟于穆廟首,以當將來世室,與成祖廟並峙。 右贊善郭希顏又欲于太祖廟文世室外,止立四親廟,而祧孝宗、武宗。 以禮臣斥其妄而止。 二十四年六月,新太廟成,遂奉睿宗于太廟之左第四,序躋武宗上,而罷特廟之祀。 四十四年,以舊廟柱產芝,更號曰玉芝宮,定日供時享儀。 穆宗初,因禮臣請,乃罷時享及節序、忌辰、有事奉告之祭,但進日供而已。 隆慶元年,禮科王治請罷獻皇祔廟,而專祀之世廟,章下所司。 萬曆九年,禮科丁汝謙請仍專祭玉芝宮,復奉宣宗帝后冠服于太廟。 帝責汝謙妄議,謫外任。 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奏祧廟宜議,言:「睿宗入廟,世宗無窮之孝思也,然以皇上視之,則遠矣。 俟光宗升祔時,或從舊祧,或從新議。 蓋在孝子固以恩事親,而在仁人當以義率祖。 」章下禮部,卒不能從。 ○親王從饗 洪武三年,定以皇伯考壽春王、王夫人劉氏為一罈;皇兄南昌王、霍丘王、下蔡王、安豐王、霍丘王夫人翟氏、安豐王夫人趙氏為一罈;皇兄蒙城王、盱眙王、臨淮王、臨淮王夫人劉氏為一罈,後定夫人皆改稱妃;皇侄寶應王、六安王、來安王、都梁王、英山王、山陽王、昭信王為一罈,凡一十九位。 春夏于仁祖廟東廡,秋冬及歲除于德祖廟東廡,皇帝行初獻禮,時獻官詣神位分獻。 四年,進親王于殿內東壁。 九年,新太廟成,增祀蒙城王妃田氏、盱眙王妃唐氏。 正德中,御史徐文華言:「族有成人而無後者,祭終兄弟之孫之身。 諸王至今五六世矣,宜祧。 」禮官議不可。 嘉靖間,仍序列東廡。 二十四年,新建太廟成,復進列東壁,罷分獻。 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諸王本從祖祔食。 今四祖之廟已祧,而諸王無所于祔,宜罷享,而祔之祧廟。 」禮部言:「祧以藏毀廟之主,為祖非為孫。 禮有祧,不聞有配祧者。 請仍遵初制,序列東廡為近禮。 」報可。 ○功臣配饗 洪武二年,享太廟,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得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配。 設青布幃六于太廟庭中,遣官分獻。 俟皇帝亞獻將畢,行禮。 每歲春秋享廟,則配食于仁祖廟之東廡。 三年,定配享功臣常遇春以下凡八位。 春夏于仁祖廟西廡,秋冬于德祖廟西廡,設位東向,遂罷幃次之設。 更定三獻禮,皇帝初獻,時獻官即分詣行禮,不拜。 四年,太祖謂中書省臣:「太廟之祭,以功臣配列廡間。 今既定太廟合祭禮,朕以祖宗具在,使功臣故舊歿者得少依神靈,以同享祀,不獨朝廷宗廟盛典,亦以寓朕不忘功臣之心。 」於是禮官議:「凡合祭時,為黃布幄殿,中祖考神位,旁設兩壁,以享親王及功臣,令大臣分獻。 」制可。 已而命去布幄。 九年,新太廟成,以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俞通海、張德勝、胡大海、趙得勝、耿再成、桑世傑十二位配于西廡,罷廖永安。 建文時,禮部侍郎宋禮言:「功臣自有鷄籠山廟,請罷太廟配享。 」帝以先帝所定,不從。 且令候太廟享畢,別遣官即其廟祭之。 洪熙元年,以張玉、硃能、姚廣孝配享太廟。 遣張輔、硃勇、王通及尚寶少卿姚繼各祭其父。 嘉靖九年,以廖道南言,罷姚廣孝。 十年,以刑部郎中李瑜議,進劉基,位次六王。 十六年,以武定侯郭勛奏,進其祖英。 初,二廟功臣,位各以爵,及進基位公侯上,至是復令禮官議合二廟功臣敘爵。 於是列英于桑世傑上,張玉、硃能于沐英下,基于世傑下。 二十四年,進諸配位於新太廟西壁,罷分獻。 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廟中列後在上,異姓之臣禮當別嫌。 且至尊拜俯于下,諸臣之靈亦必不安。 」命復改西廡,遣官分獻。 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言:「前代文臣皆有從祀。 我朝不宜獨闕。 」下禮部議,不行。 ○王國宗廟 洪武四年,禮部尚書陶凱等議定,王國宮垣內,左宗廟,右社稷。 廟制,殿五間,寢殿如之,門三間。 永樂八年,建秦愍王享堂,命視晉恭王制,加高一尺。 因定享堂七間,廣十丈九尺五寸,高二丈九尺,深四丈三尺五寸。 弘治十三年,寧王宸濠奏廟祀禮樂未有定式,乞頒賜遵守。 禮部議:「洪武元年,學士宋濂等奏定諸王國祭祀禮樂,用清字,但有曲名,而無曲辭,請各王府稽考。 於是靖江王長史具上樂章,且言四孟上旬及除夕五祭所用品物、俎豆、佾舞,禮節悉遵國初定製。 」從之。 嘉靖八年,秦王充燿言:「代懿王當祔廟,而自始封至今,已盈五廟之數,請定祧廟之制。 」禮臣言:「親王祧廟,古制未聞,宜推太廟祧祔之禮而降殺之。 始封居中,百世不遷,以下四世,親盡而祧。 但諸侯無祧廟,祧主宜祔始祖之室,置櫝藏之,每歲暮則出祧主合祭。 」詔如議。 ○群臣家廟 第1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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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上》
第1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