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年,太祖以岳瀆諸神合祭城南,未有專祀。 又享祀之所,屋而不壇,非尊神之道。 禮官言:「虞舜祭四岳,《王制》始有五嶽之稱。 《周官》:「兆四望于四郊」,《鄭注》以四望為五嶽四鎮四瀆。 《詩序》巡狩而禮四岳河海,則又有四海之祭。 蓋天子方望之事,無所不通。 而岳鎮海瀆,在諸侯封內,則各祀之。 奏罷封建,岳瀆皆領于祠官。 漢復建諸侯,則侯國各祀其封內山川,天子無與。 武帝時,諸侯或分或廢,五嶽皆在天子之邦。 宣帝時,始有使者持節祠岳瀆之禮。 由魏及隋,岳鎮海瀆,即其地立祠,有司致祭。 唐、宋之制,有命本界刺史、縣令之祀,有因郊祀而望祭之祀,又有遣使之祀。 元遣使祀岳鎮海瀆,分東西南北中為五道。 今宜以岳鎮海瀆及天下山川城隍諸地祇合為一罈。 與天神埒,春秋專祀。 」遂定祭日以清明霜降。 前期一日,皇帝躬省牲。 至日,服通天冠絳紗袍,詣岳鎮海瀆前,行三獻禮。 山川城隍,分獻官行禮。 是年,命官十八人,祭天下岳鎮海瀆之神。 帝皮弁禦奉天殿,躬署禦名,以香祝授使者。 百官公服,送至中書省,使者奉以行。 黃金合貯香,黃綺幡二,白金二十五兩市祭物。 三年,詔定岳鎮海瀆神號。 略曰:「為治之道,必本於禮。 岳鎮海瀆之封,起自唐、宋。 夫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受命于上帝,豈國家封號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 今依古定製,並去前代所封名號。 五嶽稱東嶽泰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恆山之神。 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閭山之神。 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 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 」帝躬署名于祝文,遣官以更定神號告祭。 六年,禮官言:「四川未平,望祭江瀆于峽州。 今蜀既下,當遣人于南瀆致祭。 」從之。 十年,命官十八人分祀岳鎮海瀆,賜之制。 萬曆十四年,巡撫胡來貢請改祀北嶽于渾源州。 禮官言:「《大明集禮》載,漢、唐、宋北嶽之祭,皆在定州曲陽縣,與史俱合。 渾源之稱北嶽,止見州志碑文,經傳無可考,仍祀曲陽是。 」 其他山川之祀。 洪武元年躬祀汴梁諸神,仍遣官祭境內山川。 二年,以天下山川祔祭岳瀆壇。 帝又以安南、高麗皆臣附,其國內山川,宜與中國同祭。 諭中書及禮官考之。 安南之山二十一,其江六,其水六。 高麗之山三,其水四。 命著祀典,設位以祭。 三年,遣使往安南、高麗、占城,祀其國山川。 帝齋戒,親為祝文。 仍遣官頒革正山川神號詔于安南、占城、高麗。 六年,琉球諸國已朝貢,祀其國山川。 八年,禮部尚書牛諒言:「京都既罷祭天下山川,其外國山川,亦非天子所當親祀。 」中書及禮臣請附祭各省,從之。 廣西附祭安南、占城、真臘、暹羅、鎖裡,廣東附祭三佛齊、爪哇,福建附祭日本、琉球、渤泥,遼東附祭高麗,陝西附祭甘肅、朵甘、烏斯藏,京城不復祭。 又從禮官言,各省山川居中南向,外國山川東西向,同壇共祀。 其王國山川之祀,洪武十三年定製。 十八年定王國祭山川。 儀同社稷,但無瘞埋之文。 凡岳鎮海瀆及他山川所在,令有司歲二祭,以清明、霜降。 ○城隍 洪武二年,禮官言:「城隍之祀,莫詳其始。 先儒謂既有社,不應復有城隍。 故唐李陽冰《縉雲城隍記》謂‘祀殿無之,惟吳越有之。 ’然成都城隍祠,李德裕所建,張說有祭城隍之文,杜牧有祭黃州城隍文,則不獨吳越為然。 又蕪湖城隍廟建於吳赤烏二年,高齊慕容儼、梁武陵王祀城隍,皆書於史,又不獨唐而已。 宋以來其祠遍天下,或錫廟額,或頒封爵,至或遷就傅會,各指一人以為神之姓名。 按張九齡《祭洪州城隍文》曰:‘城隍是保,氓庶是依。 ’則前代崇祀之意有在也。 今宜附祭于岳瀆諸神之壇。 」乃命加以封爵。 京都為承天鑒國司民升福明靈王,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皆封為王。 其餘府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秩正二品。 州為鑒察司民城隍靈佑侯,秩三品。 縣為鑒察司民城隍顯佑伯,秩四品。 袞章冕旒俱有差。 命詞臣撰制文以頒之。 三年,詔去封號,止稱其府州縣城隍之神。 又令各廟屏去他神。 定廟制,高廣視官署廳堂。 造木為主,毀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塗壁,繪以雲山。 六年,制中都城隍神主成,遣官賫香幣奉安。 京師城隍既附饗山川壇,又于二十一年改建廟。 尋以從祀大禮殿,罷山川壇春祭。 永樂中,建廟都城之西,曰大威靈祠。 嘉靖九年,罷山川壇從祀,歲以仲秋祭旗纛日,並祭都城隍之神。 凡聖誕節及五月十一日神誕,皆遣太常寺堂上官行禮。 國有大災則告廟。 在王國者王親祭之,在各府州縣者守令主之。 志第二十六 禮四(吉禮四) 歷代帝王陵廟 三皇 聖師 國先師孔子 旗纛 五祀 國馬神南京神廟 功臣廟 京師九廟 諸神祠 厲壇 ○歷代帝王陵廟 洪武三年,遣使訪先代陵寢,仍命各行省具圖以進,凡七十有九。 禮官考其功德昭著者,曰伏羲,神農,黃帝,少昊,顓頊,唐堯,虞舜,夏禹,商湯、中宗、高宗,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漢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宣帝、光武、明帝、章帝,後魏文帝,隋高祖,唐高祖、太宗、憲宗、宣宗,周世宗,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孝宗、理宗,凡三十有六。 各制袞冕,函香幣。 遣秘書監丞陶誼等往修祀禮,親制祝文遣之。 每陵以白金二十五兩具祭物。 陵寢發者掩之,壞者完之。 廟敝者葺之。 無廟者設壇以祭。 仍令有司禁樵採。 歲時祭祀,牲用太牢。 四年,禮部定議,合祀帝王三十五。 在河南者十:陳祀伏羲、商高宗,孟津祀漢光武,洛陽祀漢明帝、章帝,鄭祀周世宗,鞏祀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 在山西者一:滎河祀商湯。 在山東者二:東平祀唐堯,曲阜祀少昊。 在北平者三:內黃祀商中宗,滑祀顓頊、高辛。 在湖廣者二:酃祀神農,寧遠祀虞舜。 在浙江者二:會稽祀夏禹、宋孝宗。 在陝西者十五:中部祀黃帝,咸陽祀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宣王,漢高帝、景帝,咸寧祀漢文帝,興平祀漢武帝,長安祀漢宣帝,三原祀唐高祖,醴泉祀唐太宗,蒲城祀唐憲宗,涇陽祀唐宣宗。 歲祭用仲春、仲秋朔。 於是遣使詣各陵致祭。 陵置一碑,刊祭期及牲帛之數,俾所在有司守之。 已而命有司歲時修葺,設陵戶二人守視。 又每三年,出祝文、香帛,傳制遣太常寺樂舞生賫往所在,命有司致祭。 其所祀者,視前去周宣王,漢明帝、章帝,而增祀媧皇于趙城,後魏文帝于富平,元世祖于順天,及宋理宗于會稽,凡三十六帝。 後又增祀隋高祖于扶風,而理宗仍罷祀。 又命帝王陵廟所在官司,以春秋仲月上旬,擇日致祭。 第1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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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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