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廟時享。 洪武元年定,每廟登一,鉶三,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共酒尊三、金爵八、瓷爵十六于殿東西向。 二十一年更定,每廟登二,鉶二。 弘治時,九廟通設酒尊九,祫祭加一,金爵十七,祫祭加二,瓷爵三十四,祫祭加四。 親王配享,洪武三年定,登鉶各三,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酒尊三,酒注二。 二十一年更定,登鉶各一,爵各三,籩豆各十,簠簋各二,共用酒尊三于殿東。 功臣配享,洪武二年定,每位籩豆各二,簠簋各二。 三年增定,共用酒尊二,酒注二。 二十一年更定,十壇,每壇鉶一,籩豆各二,簠簋各一,爵三,共用酒尊于殿西。 太社稷。 洪武元年定,鉶三,籩豆各十,簠簋各二,配位同。 正配位皆設酒尊三于壇東。 十一年更定,每位登一,鉶二,籩豆十二,正配位共設酒尊三,爵九。 後太祖、成祖並配時,增酒尊一,爵三。 府、州、縣社稷,鉶一,籩豆四,簠簋二。 朝日、夕月。 洪武三年定,太尊、著尊、山罍各二,在壇上東南隅,北面。 象尊、壺尊、山罍各二,在壇下,籩豆各十,簠簋各二,登鉶各三。 先農,與社稷同,加登一,籩豆減二。 神祇。 洪武二年定,每壇籩豆各四,簠簋登爵各一。 九年更定,正殿共設酒尊三,爵七,兩廡各設酒尊三,爵三,余如舊。 二十一年更定,每壇登一,鉶二,籩豆各十,簠簋各二,酒盞三十。 星辰,正殿中登一,鉶二。 余九罈,鉶二。 每壇籩豆十,簠簋各一,酒盞三十,爵一,共設酒尊三。 太歲諸神,籩豆各八,簠簋各二,酒尊三。 岳瀆山川同。 歷代帝王。 洪武四年定,登一,鉶二,籩豆各八,簠簋各一,俎一,爵三,尊三。 七年更定,登、鉶、簠簋各一,籩豆各十,爵各三,共設酒尊五于殿西階,酒尊三于殿東階。 二十一年增定,每位鉶二,簠簋各二,五室共設酒尊三,爵四十八。 配位每壇籩豆各二,簠簋各一,饋盤一,每位鉶一,酒盞三。 三皇,籩豆各八,簠簋各二,登、鉶各二,爵三,犧尊、象尊、山罍各一。 配位,籩豆各四,簠簋各二,鉶一,爵三,犧尊、象尊各一。 至聖先師。 洪武元年定,籩豆各六,簠簋各二,登一,鉶二,犧尊、象尊、山罍各一。 四配位,籩豆各四,簠簋各一,登一。 十哲,兩廡,籩豆二。 四年更定,正位,籩豆各十,酒尊三,爵三,余如舊。 四配,每位酒尊一,余同正位。 十哲,東西各爵一,每位籩豆各四,簠簋各一,鉶一,酒盞一。 兩廡,東西各十三罈,東西各爵一,每壇籩豆各四,簠簋各一,酒盞四。 十五年更定,正位,酒尊一,爵三,登一,鉶二,籩豆各八,簠簋各二。 四配位,共酒尊一,各爵三,登一,鉶二,籩豆各六,簠簋各一。 十哲,共酒尊一,東西各爵五,鉶一,籩豆各四,簠簋各一。 東西廡,每四位爵四,籩豆各二,簠簋各一。 景泰六年增兩廡籩豆各二,簠簋各一。 成化十二年,增正位籩豆為十二。 嘉靖九年,仍減為十。 旗纛,與先農同。 馬神,籩豆各四,簠簋、登、象尊、壺尊各一。 ○玉帛牲牢 玉三等:上帝,蒼璧;皇地祇,黃琮;太社、太稷,兩圭有邸;朝日、夕月,圭璧五寸。 帛五等:曰郊祀制帛,郊祀正配位用之。 上帝,蒼;地祇,黃;配位,白。 曰禮神制帛,社稷以下用之。 社稷,黑;大明,赤;夜明、星辰、太歲、風雲雷雨、天下神祇俱白;五星,五色;岳鎮、四海、陵山隨方色;四瀆,黑;先農,正配皆青;群神,白;帝王先師皆白;旗纛,洪武元年用黑,七年改赤,九年定黑二、白五。 曰奉先制帛,太廟用之,每廟二。 曰展親制帛,親王配享用之。 曰報功制帛,功臣配享用之。 皆白。 每位各一。 惟圜丘,嘉靖九年用十二,而周天星辰則共用十,孔廟十哲、兩廡東西各一雲。 又洪武十一年,上以小祀有用楮錢者為不經。 禮臣議定,在京,大祀、中祀用制帛,有篚。 在外,王國府州縣亦如之。 小祀惟用牲醴。 牲牢三等:曰犢,曰羊,曰豕。 色尚騂,或黝。 大祀,入滌九旬;中祀,三旬;小祀,一旬。 大祀前一月之朔,躬詣犧牲所視牲,每日大臣一人往視。 洪武二年,帝以祭祀省牲,去神壇甚邇,於人心未安,乃定省牲之儀,去神壇二百步。 七年定製,大祀,皇帝躬省牲;中祀、小祀,遣官。 嘉靖十一年更定,冬、夏至,祈谷,俱祭前五日親視,後俱遣大臣。 圜丘,蒼犢;方丘,黃犢;配位,各純犢。 洪武七年,增設圜丘配位。 星辰,牛一,羊豕三。 太歲,牛羊豕一。 風雲雷雨、天下神祇,羊豕各五。 方丘配位,天下山川,牛一,羊豕各三。 太廟禘,正配皆太牢,祫皆太牢。 時享每廟犢羊豕各一。 親王配位,洪武三年定,共牛羊豕一。 二十一年更定,每壇犢羊豕各一。 功臣配位,洪武二年定,每位羊豕體各一。 二十一年更定,每壇羊豕一。 太社稷,犢羊豕各一,配位同。 府州縣社稷,正配位,共羊一、豕一。 洪武七年增設,各羊一、豕一。 朝日、夕月,犢羊豕各一。 先農與太社稷同。 神祇,洪武二年定,羊六、豕六。 二十一年更定,每壇犢羊豕各一。 嘉靖十年,天神左,地祇右,各牲五。 星辰,每壇羊一、豕一。 帝王,每室犢羊豕各一。 配位,每壇羊豕各一。 先師如帝王,四配如配位,十哲東西各豕一分五,兩廡東西各豕一,後增為三。 府州縣學先師,羊一、豕一。 四配。 共羊一、豕一,解為四體。 十哲東西各豕一,解為五體。 兩廡豕一,解為百八分。 旗纛,洪武九年定犢羊豕,永樂後,去犢。 王國及衛所同。 五祀馬神俱用羊豕。 ○祝冊 南北郊,祝板長一尺一分,廣八寸,厚二分,用楸梓木。 宗廟,長一尺二寸,廣九寸,厚一,用梓木,以楮紙冒之。 群神帝王先師,俱有祝,文多不載。 祝案設于西。 ○籩豆之實 凡籩豆之實,用十二者,籩實以形鹽、AK魚、棗、慄、榛、菱、芡、鹿脯、白餅、黑餅、糗餌、粉餈。 豆實以韭菹、醯醢,菁菹、鹿醢、芹菹、兔醢、筍菹、魚醢、脾析、豚胉、赩食、糝食。 用十者,籩則減糗餌、粉餈,豆則減赩食、糝食。 用八者,籩又減白、黑餅,豆又減脾析、豚胉。 用四者,籩則止實以形鹽、AK魚、棗、慄,豆則止實以芹菹、兔醢、菁菹、鹿醢。 各二者,籩實慄、鹿脯,豆實菁菹、鹿醢。 簠簋各二者,實以黍稷、稻粱。 各一者,實以稷粱。 登實以太羹,鉶實以和羹。 洪武三年,禮部言:「《禮記·郊特牲》曰,‘郊之祭也’,‘器用陶匏’,尚質也。 《周禮·籩人》,‘凡祭祀供簠簋之實’,《疏》曰,‘外祀用瓦簠’。 今祭祀用瓷,合古意。 惟盤盂之屬,與古簠璺簋登鉶異制。 今擬凡祭器皆用瓷,其式皆仿古簠簋登豆,惟籩以竹。 」詔從之。 酒齊仿周制,用新舊醅,以備齊三酒。 其實于尊之名數,各不同。 ○祭祀雜議諸儀 其祭祀雜議諸儀,凡版位,皇帝位,方一尺二寸,厚三寸,紅質金字。 皇太子位,方九寸,厚二寸,紅質青字。 陪祀官位,並白質黑字。 拜褥。 初用緋。 洪武三年定製,郊丘席為表,蒲為裡。 宗廟、社稷、先農、山川,紅文綺為表,紅木棉布為裡。 贊唱。 凡皇帝躬祀,入就位時,太常寺奏中嚴,奏外辦。 盥洗、升壇、飲福、受胙,各致讚辭。 又凡祀,各設爵洗位,滌爵拭爵。 初升壇,唱再拜,及祭酒,唱賜福胙。 洪武七年,禮部奏其煩瀆,悉刪去。 第16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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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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