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遷右司都事。 順江酋長樂孫求內附,請立宣撫司,及置郡縣一十三處,暘曰:「古人有言:鞭雖長,不及馬腹。 使郡縣果設,有事不救,則孤來附之意,救之,則罷中國而事外夷,所謂獲虛名而受實禍也。 」與左丞呂思誠抗辨甚力。 丞相太平笑曰:「歸都事善戇如此,何相抗乃爾邪!然其策果將焉出?」暘曰:「其酋長可授宣撫,勿責其貢賦,使者賜以金帛,遣歸足矣。 」卒從暘言。 京師苦寒,有丐訴丞相馬前,丞相索皮服予之,仍核在官所藏皮服之數,悉給貧民。 暘曰:「宰相當以廣濟天下為心,皮服能幾何,而欲給之邪!莫若錄寒饑者,稍賑之耳。 」丞相悟而止。 雲南死可伐叛,詔以元帥述律遵道往喻之;未幾,命平章政事亦都渾將兵討之,事久無功。 二人上疏紛紜,中書欲罪述律,暘曰:「彼事未白,而專罪一人,豈法意乎?況一諭之而一討之,彼將何所適從?然亦非使者之罪也。 」湖廣行省左丞沙班卒,其子沙的方為中書掾,請奔喪,丞相以沙的有兄弟,不許,暘曰:「孝者,人子之同情,以其有兄弟而沮其請,非所以孝治天下也。 」遂從之。 廣海OD賊入寇,詔朵兒只班將思播楊元帥軍以討之,暘曰:「易軍而將不諳教令,恐不能決勝。 若命楊就統其眾,彼悅于恩命,必能自效,所謂以夷狄攻夷狄,中國之利也。 」帝不從,後竟無功。 八年,升左司員外郎。 中書用暘言,損河間余鹽五萬引以裕民。 楮幣壅不行,廷議出楮幣五百萬錠易銀實內藏,暘復持不可曰:「富商大賈,盡易其鈔于私家,小民何利哉!」六月,遷參議樞密院事。 時方國珍未附,詔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朵兒只班討之,一軍皆沒,而朵兒只班被執,將罪之,暘曰:「將之失利,其罪固當,然所部皆北方步騎,不鰼水戰,是驅之死地耳。 宜募海濱之民鰼水利者擒之。 」既而國珍遣人從朵兒只班走京師請降,暘曰:「國珍已敗我王師,又拘我王臣,力屈而來,非真降也。 必討之以令四方。 」時朝廷方事姑息,卒從其請,後果屢叛,如暘言。 遷御史台都事,俄復參議樞密院事,十二月,升樞密院判官。 九年正月,轉河西廉訪使,未上,改禮部尚書。 會開端本堂,皇太子就學,召暘為贊善。 未幾,遷翰林直學士、同修國史,仍兼前職。 暘言:「師傅當與皇太子東西相向授書,其屬亦以次列坐,虛其中座,以待至尊臨幸,不然,則師道不立矣。 」時眾言人人殊,卒從暘議。 俄以疾辭,帝遣左司郎中趙璉賜白金文綺,不受。 初,暘在上都時,脫脫自甘州還,且入相,中書參議趙期頤、員外郎李稷謁暘私第,致脫脫之命,屬草詔,暘辭曰:「丞相將為伊、周事業,入相之詔,當命詞臣視草,今屬筆于暘,恐累丞相之賢也。 」期頤曰:「若帝命為之,奈何?」暘曰:「事理非順,亦當固辭。 」期頤知不可屈,乃已。 十年正月,遷四川行省參知政事,十二年,除刑部尚書,十五年,再除刑部尚書,凡三遷,皆以疾辭。 十七年,授集賢學士,兼國子祭酒,使者迫之,暘輿疾至京師,臥于南城不起。 時海內多故,暘上三策:一曰振紀綱,二曰選將材,三曰審形勢。 亹亹數千言,時以為老生常談,不能用。 十一月,以集賢學士、資德大夫致仕,給半俸終身,辭不受。 明年,乞骸骨,僑居弘州,徙蔚州,又徙宣德,皆間關避兵。 尋抵大同。 及關陝小寧,來居解之夏縣。 皇太子出冀寧,強起之,居數月,復還夏縣。 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三。 陳祖仁王遜志 陳祖仁,字子山,汴人也。 其父安國,仕為常州晉陵尹。 祖仁性嗜學,早從師南方,有文名。 至正元年,科舉復行,祖仁以《春秋》中河南鄉貢。 明年會試,在前列,及對策大廷,遂魁多士,賜進士及第,授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 歷太廟署令、太常博士,遷翰林待制,出僉山東肅政廉訪司事,擢監察御史,復出為山北肅政廉訪司副使,召拜翰林直學士,升侍講學士,除參議中書省事。 二十年五月,帝欲修上都宮闕,工役大興,祖仁上疏,其略曰:「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 苟或上不奉於天道,下不順於民心,緩急失宜,舉措未當,雖以此道持盈守成,猶或致亂,而況欲撥亂世反之正乎!夫上都宮闕,創自先帝,修於累朝,自經兵火,焚燬殆盡,所不忍言,此陛下所為日夜痛心,所宜亟圖興復者也。 然今四海未靖,瘡痍未瘳,倉庫告虛,財用將竭,乃欲驅疲民以供大役,廢其耕耨,而荒其田畝,何異扼其吭而奪之食,以速其斃乎!陛下追惟祖宗宮闕,念茲在茲,然不思今日所當興復,乃有大於此者。 假令上都宮闕未復,固無妨于陛下之寢處,使因是而違天道,失人心,或致大業之隳廢,則夫天下者亦祖宗之天下,生民者亦祖宗之生民,陛下亦安忍而輕棄之乎!願陛下以生養民力為本,以恢復天下為務,信賞必罰,以驅策英雄,親正人,遠邪佞,以圖謀治道。 夫如是,則承平之觀,不日咸復,詎止上都宮闕而已乎!」疏奏,帝嘉納之。 第3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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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3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