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年,入朝。 時朝廷言者謂天下事定,行樞密院可罷;江浙行省參知政事張瑄,領海道,亦以為言。 樞密副使暗伯問于珪,珪曰:「見上當自言之。 」召對,珪曰:「縱使行院可罷,亦非宣所宜言。 」遂得不罷。 命為樞密副使。 太傅月兒魯那演言:「珪尚少,姑試以僉書,果可大用,請俟他日。 」帝曰:「不然,是家為國滅金、滅宋,盡死力者三世矣,而可吝此耶!」拜鎮國上將軍、江淮行樞密副使。 成宗即位,行院罷。 大德三年,遣使巡行天下,珪使川、陝,問民疾苦,賑恤孤貧,罷冗官,黜貪吏。 還,擢江南行御史台侍御史,換文階中奉大夫,遷浙西肅政廉訪使。 劾罷郡長吏以下三十餘人、府史胥徒數百,征臓巨萬計。 珪得鹽司奸利事,將發之。 事干行省,有內不自安者,欲以危法中珪,賂遺近臣,妄言珪有厭勝事,且沮鹽法。 帝遣官雜治之,得行省大小吏及鹽官欺罔狀,皆伏罪。 召珪拜僉樞密院事,入見,賜只孫冠服侍宴,又命買宅以賜,辭不受。 拜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因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異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冗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憲,累數百言。 劾大官之不法者,不報;並及近侍之熒惑者,又不報。 遂謝病歸。 久之,拜陝西行台中丞,不赴。 武宗即位,召拜太子諭德。 未數日,拜賓客,復拜詹事,辭不就。 尚書省立,中外洶洶,中丞久闕,方議擇人,仁宗時在東宮,曰:「必欲得真中丞,惟張珪可。 」即日召拜中丞。 至大四年,帝崩,仁宗將即位,廷臣用皇太后旨,行大禮于隆福宮,法駕已陳矣,珪言:「當禦大明殿。 」御史大夫止之曰:「議已定,雖百奏無益。 」珪曰:「未始一奏,詎知無益!」入奏,帝悟,移仗大明。 既即位,賜只孫衣二十襲、金帶一。 帝嘗親解衣賜珪,明日復召,謂之曰:「朕欲賜卿寶玉,非卿所欲。 」以帨拭面額,納諸珪懷,曰:「朕澤之所存,朕心之所存也。 」 皇慶元年,拜榮祿大夫、樞密副使。 徽政院使失列門請以洪城軍隷興聖宮,而己領之,以上旨移文樞密院,眾恐懼承命,珪固不署,事遂不行。 延祐二年,拜中書平章政事,請減煩冗還有司,以清政務,得專修宰相之職,帝從之,著為令。 教坊使曹咬住拜禮部尚書,珪曰:「伶人為宗伯,何以示後世!」力諫止之。 皇太后以中書右丞相鐵木迭兒為太師,萬戶別薛參知行省政事,珪曰:「太師論道經邦,鐵木迭兒非其人,別薛無功,不得為外執政。 」車駕度居庸,失列門傳皇太后旨,召珪切責,杖之。 珪創甚,輿歸京師,明日遂出國門。 珪子景元掌符璽,不得一日去宿衛,至是,以父病篤告,遽歸。 帝驚曰:「鄉別時,卿父無病。 」景元頓首涕泣,不敢言。 帝不懌,遣參議中書省事換住往賜之酒,遂拜大司徒,謝病家居。 繼丁母憂,廬墓寢苫啜粥者三年。 六年七月,帝憶珪生日,賜上尊、禦衣。 至治二年,英宗召見于易水之上曰:「四世舊臣,朕將畀卿以政。 」珪辭歸。 遣近臣設醴。 丞相拜住問珪曰:「宰相之體何先?」珪曰:「莫先於格君心,莫急於廣言路。 」是年冬,起珪為集賢大學士。 先是,鐵木迭兒既復為丞相,以私怨殺平章蕭拜住、御史中丞楊朵兒只、上都留守賀伯顏,大小之臣,不能自保。 會地震風烈,敕廷臣集議弭災之道,珪抗言于坐曰:「弭災,當究其所以致災者。 漢殺孝婦,三年不雨;蕭、楊、賀冤死,非致沴之端乎!死者固不可復生,而情義猶可昭白,毋使朝廷終失之也。 」又拜中書平章政事,侍宴萬壽山,賜以五帶。 三年秋八月,御史大夫鐵失既行殺逆,夜入都門,坐中書堂,矯制奪執符印,珪密疏言:「賊黨罪不可逭。 」既皆伏誅,鐵木迭兒之子治書侍御史鎖南,獨議遠流,珪曰:「于法,強盜不分首從,發塚傷屍者亦死。 鎖南從弒逆,親斫丞相拜住臂,乃欲活之耶!」遂伏誅。 盜竊仁廟神主,時參知政事馬剌兼領太常禮儀使,當遷左丞,珪曰:「以參政遷左丞,姑曰敘進。 而太常奉宗祏不謹,當待罪,而反遷官,何以謝在天之靈!」命遂不下。 泰定元年六月,車駕在上都。 先是,帝以災異,詔百官集議,珪乃與樞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世得失,與左右司員外郎宋文瓚詣上都奏之。 其議曰: 國之安危,在乎論相。 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則治,後用李林甫、楊國忠,天下騷動,幾致亡國。 雖賴子儀諸將,效忠竭力,克複舊物,然自是籓鎮縱橫,紀綱亦不復振矣。 良由李林甫石害忠良,佈置邪黨,奸惑矇蔽,保祿養禍所致,死有餘辜。 如前宰相鐵木迭兒,奸狡險深,陰謀叢出,專政十年。 凡宗戚忤己者,巧飾危間,陰中以法,忠直被誅竄者甚眾。 始以臓敗,諂附權奸失列門,及嬖倖也裡失班之徒,苟全其生,尋任太子太師。 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再入中書。 當英廟之初,與失列門等恩義相許,表裡為奸,誣殺蕭、楊等,以快私怨。 天討元兇,失列門之黨既誅,坐要上功,遂獲信任,諸子內布宿衛,外據顯要,蔽上抑下,杜絶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一令發口,上下股慄,稍不附己,其禍立至,權勢日熾,中外寒心。 由是群邪併進,如逆賊鐵失之徒,名為義子,實其腹心,忠良屏跡,坐待收系。 先帝悟其奸惡,仆碑奪爵,籍沒其家,終以遺患,構成弒逆。 其子鎖南,親與逆謀,所由來者漸矣,雖剖棺戮屍,夷滅其家,猶不足以塞責。 今復回給所籍家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衛。 世祖時,阿合馬貪殘敗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鐵木迭兒之奸惡者哉!臣等議:宜遵成憲,仍籍鐵木迭兒家產,遠竄其子孫外郡,以懲大奸。 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所以明綱常、別上下也。 鐵失之黨,結謀弒逆,君相遇害,天下之人,痛心疾首,所不忍聞。 比奉旨:「以鐵失之徒既伏其辜,諸王按梯不花、孛羅、月魯鐵木兒、曲呂不花、兀魯思不花,亦已流竄,逆黨脅從者眾,何可盡誅。 後之言事者,其勿復舉。 」臣等議:古法,弒逆,凡在官者殺無赦。 聖朝立法,強盜劫殺庶民,其同情者猶且首從俱罪,況弒逆之黨,天地不容,宜誅按梯不花之徒,以謝天下。 《書》曰:惟闢作福,惟闢作威。 臣無有作福作威,臣而有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而國。 蓋生殺與奪,于子之權,非臣下所得盜用也。 遼王脫脫,位冠宗室,居鎮遼東,屬任非輕,國家不幸,有非常之變,不能討賊,而乃覬倖赦恩,報復仇忿,殺親王妃主百餘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盜竊主權,聞者切齒。 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仍守爵土,臣恐國之紀綱,由此不振。 設或效尤,何法以治!且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脫脫久居,彼既縱肆,將無忌憚,況令死者含冤,感傷和氣!臣等議:累朝典憲,聞赦殺人,罪在不原,宜奪削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第3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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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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