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哥 鐵哥,姓伽乃氏,迦葉彌兒人。 迦葉彌兒者,西域築乾國也。 父斡脫赤與叔父那摩俱學浮屠氏。 斡脫赤兄弟相謂曰:「世道擾攘,吾國將亡,東北有天子氣,盍往歸之。 」乃偕入見,太宗禮遇之。 定宗師事那摩,以斡脫赤佩金符,奉使省民瘼。 憲宗尊那摩為國師,授玉印,總天下釋教。 斡脫赤亦貴用事,領迦葉彌兒萬戶,奏曰:「迦葉彌兒西陲小國,尚未臣服,請往諭之。 」詔偕近侍以往。 其國主不從,怒而殺之,帝為發兵誅國主,元貞元年封代國公,謚忠遂。 斡脫赤之歿,鐵哥甫四歲,性穎悟,不為嬉戲。 從那摩入見,帝問誰氏子,對曰:「兄斡脫赤子也。 」帝方食鷄,輟以賜鐵哥。 鐵哥捧而不食,帝問之,對曰:「將以遺母。 」帝奇之,加賜一鷄。 世祖即位,幸香山永安寺,見書畏吾字于壁,問誰所書,僧對曰:「國師兄子鐵哥書也。 」帝召見,愛其容儀秀麗,語音清亮,命隷丞相孛羅備宿衛。 先是,世祖事憲宗甚親愛,後以讒稍疏,國師導世祖宜加敬慎,遂友愛如初。 至是,帝將用鐵哥,曰:「吾以酬國師也。 」於是鐵哥年十七,詔擇貴家女妻之,辭曰:「臣母漢人,每欲求漢人女為婦,臣不敢傷母心。 」乃為娶冉氏女。 久之,命掌饔膳湯藥,日益親密。 至元十六年,鐵哥奏曰:「武臣佩符,古制也。 今長民者亦佩符,請省之,以彰武職。 」從之。 十七年,進正議大夫、尚膳監。 帝嘗諭之曰:「朕聞父飲藥,子先嘗之,君飲藥,臣先嘗之。 今卿典朕膳,凡飲食湯藥,宜先嘗之。 」又曰:「朕以宿衛士隷卿,其可任使者,疏其才能,朕將用之。 “詔賜第于大明宮之左。 留守段圭言:“逼木局,不便。 」帝曰:「俾居近禁闥,以便召使。 木局稍隘,又何害焉。 」 高州人言,州境多野獸害稼,願捕以充貢。 鐵哥曰:「捕獸充貢,徒濟其私耳,且擾民,不可聽。 」從之。 十九年,遷同知宣徽院事,領尚膳監。 有食尚食余餅者,帝察知之,怒。 鐵哥曰:「失餅之罪在臣,食者何與焉。 」內府食用圓米,鐵哥奏曰:「計粳米一石,僅得圓米四斗,請自今非御用,止給常米。 」帝皆善之。 進中奉大夫、司農寺達魯花赤。 從獵百杳兒之地,獵人亦不剌金射兔,誤中名駝,駝死,帝怒,命誅之。 鐵哥曰:「殺人償畜,刑太重。 」帝驚曰:「誤耶,史官必書。 」亟釋之。 庾人有盜鑿粳米者,罪當死。 鐵哥諫曰:「臣鞫庾人,其母病,盜粳欲食母耳,請貸之。 」牧人有盜割駝峰者,將誅之。 鐵哥曰:「生割駝峰,誠忍人也。 然殺之,恐乖陛下仁恕心。 」詔皆免死。 二十二年,進正奉大夫,奏:「司農寺宜升為大司農司,秩二品,使天下知朝廷重農之意。 」制可。 進資善大夫、司農。 時司農供膳,有司多擾民,鐵哥奏曰:「屯田則備諸物,立供膳司甚便。 」從之。 桓州饑民鬻子女以為食,鐵哥奏以官帑贖之。 二十四年,從征乃顏,至撒兒都之地,叛王塔不台率兵奄至。 鐵哥奏曰:「昔李廣一將耳,尚能以疑退敵,況陛下萬乘之威乎!今彼眾我寡,不得地利,當設疑以退之。 」於是帝張曲蓋,據胡床,鐵哥從容進酒。 塔不台按兵覘伺,懼有伏,遂引去。 帝以金章宗玉帶賜之。 二十九年,進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 以病足,聽輿轎入殿門。 帝嘗憶北征事,不能悉記,鐵哥條舉甚詳,帝悅,以金束帶賜之。 初,詔遣宋新附民種蒲萄于野馬川晃火兒不剌之地,既獻其實,鐵哥以北方多寒,奏歲賜衣服,從之。 成宗即位,以鐵哥先朝舊臣,賜銀一千兩、鈔十萬貫。 他日,又賜以瑪瑙碗,謂鐵哥曰:「此器先皇所用,朕今賜卿,以卿久侍先皇故也。 」大德元年,加光祿大夫。 三年,乞解機務,從之。 仍授平章政事、議中書省事。 時諸王朝見,未有知典故者,帝曰:「惟鐵哥知之,俾專其事,凡廩餼金帛之數,皆遵世祖制詔,自今懷諸王之禮,悉命鐵哥掌之。 」七年,復拜中書平章政事。 平灤大水,鐵哥奏曰:「散財聚民,古之道也。 今平灤水災,不加賑恤,民不聊生矣!」從之。 十年,丁母憂,詔奪情起複。 遼王脫脫入朝,從者執兵入大明宮,鐵哥劾止之,王懼謝。 從幸縉山,饑民相望,鐵哥輒發廩賑之,既乃陳疏自劾,帝稱善不已。 武宗即位,賜金一百兩,加金紫光祿大夫,遙授中書右丞相。 有訴寧遠王闊闊出有逆謀者,命誅之。 鐵哥知其誣,廷辨之,由是得釋,徙高麗。 二年,領度支院。 尋賜江州稻田五千畝。 仁宗皇慶元年,授開府儀同三司、太傅、錄軍國重事。 乃進奏:世祖子惟寧遠王在,宜賜還。 從之。 二年,奉命詣萬安寺祀世祖,感疾歸,皇太后令內臣問疾,鐵哥附奏曰:「臣死無日,願太后輔陛下布惟新之政,社稷之福也。 」是年薨,賜賻禮加厚,敕有司治喪事,贈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秦國公,謚忠穆。 加贈推誠守正佐理翊戴功臣,封延安王,改謚忠獻。 子六人:忽察,淮東宣慰使;平安奴,太平路達魯花赤;也識哥,同知山東宣慰司事;虎裡台,同知真定總管府事;亦可麻,同知都護府事;重喜,隆禧院副使。 孫八人,伯顏,中書平章政事;余多居宿衛。 列傳第十三 列傳第十三 ○安童 安童,木華黎四世孫,霸突魯長子也。 中統初,世祖追錄元勛,召入長宿衛,年方十三,位在百僚上。 母弘吉剌氏,昭睿皇后之姊,通籍禁中。 世祖一日見之,問及安童,對曰:「安童雖幼,公輔器也。 」世祖曰:「何以知之?」對曰:「每退朝必與老成人語,未嘗狎一年少,是以知之。 」世祖悅。 四年,執阿里不哥黨千餘,將置之法,安童侍側,帝語之曰:「朕欲置此屬於死地,何如?」對曰:「人各為其主,陛下甫定大難,遽以私憾殺人,將何以懷服未附。 」帝驚曰:「卿年少,何從得老成語?此言正與朕意合。 」由是深重之。 至元二年秋八月,拜光祿大夫、中書右丞相,增食邑至四千戶。 辭曰:「今三方雖定,江南未附,臣以年少,謬膺重任,恐四方有輕朝廷心。 」帝動容,有間曰:「朕思之熟矣,無以逾卿。 」冬十月,召許衡至,傳旨令衡入省議事,衡以疾辭。 安童即親候其館,與語良久,既還,念之不釋者累日。 三年,帝諭衡曰:「安童尚幼,未更事,善輔導之。 汝有嘉謨,當先告之以達朕,朕將擇焉。 」衡對曰:「安童聰敏,且有執守,告以古人所言,悉能領解,臣不敢不盡心。 但慮中有人間之,則難行,外用勢力納人其中,則難行。 臣入省之日淺,所見如此。 」四年三月,安童奏:「內外官須用老成人,宜令儒臣姚樞等入省議事。 」帝曰:「此輩雖閒,猶當優養,其令入省議事。 」 五年,廷臣密議立尚書省,以阿合馬領之,乃先奏以安童宜位三公。 事下諸儒議,商挺倡言曰:「安童,國之柱石,若為三公,是崇以虛名而實奪之權也,甚不可。 」眾曰然,事遂罷。 七年四月,奏曰:「臣近言:‘尚書省、樞密院各令奏事,並如常制,其大政令,從臣等議定,然後上聞。 ’既得旨矣,今尚書一切徑奏,似違前旨。 」帝曰:「豈阿合馬以朕頗信用之,故爾專權耶?不與卿議,非是。 」敕如前旨。 第1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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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1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