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備寺,秩正三品,掌繕治戎器,兼典受給。 卿四員,正三品;同判六員,從三品;少卿四員,從四品;丞四員,從五品;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兼提控案牘一員,承發架閣庫管勾一員,辨驗弓官二員,辨驗筋角翎毛等官二員,令史十有三人。 至元五年,始立軍器監,秩四品。 十九年,升正三品。 二十年,立衛尉院。 改軍器監為武備監,秩正四品,隷衛尉院。 二十一年,改監為寺,與衛尉並立。 大德十一年,升為院。 至大四年,復為寺,設官如舊。 其所轄屬官,則自為選擇其匠戶之能者任之。 壽武庫,秩從五品,提點二員,從五品;大使二員,正六品;副使四員,正七品;庫子一十人。 至元十年,以衣甲庫改置。 利器庫,秩從五品,提點三員,大使二員,副使三員,秩品同壽武庫,庫子一十人。 至元五年,始立軍器庫。 十年,通掌隨路軍器,改利器庫。 廣勝庫,秩從五品,掌平陽、太原等處歲造兵器,以給北邊征戍軍需。 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庫子一人。 大同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並從五品;同提舉一員,正七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 其屬:豐州甲局,院長一員。 應州甲局,院長一員。 平地縣甲局,院長一員。 山陰縣甲局,院長一員。 白登縣甲局,頭目一人。 豐州弓局,使一員。 賽甫丁弓局,頭目一人。 平陽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本路投下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絳州甲局,大使一員。 太原路軍器人匠局,秩正七品,達魯花赤一員,局使一員,副使一員,吏目一員。 保定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河間甲局,院長一員。 祈州安平縣甲局,院長一員。 陵州箭局,頭目一人。 真定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冀州甲局,院長一人。 懷孟河南等路軍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員。 其屬:懷孟路弓局,院長一員。 汴梁路軍器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員。 其屬:常課弓局,院長一員。 常課甲局,院長一員。 益都濟南箭局,秩正七品,局使一員。 彰德路軍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大名軍器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上都甲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興州白局子甲局,院長一員。 興州千戶寨甲局,院長一員。 松州五指崖甲局,院長一員。 松州勝安甲局,院長一員。 遼河等處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各一員。 其屬:遼蓋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員。 蓋州甲局,局使一員。 上都雜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奉聖州軍器局,秩從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蔚州軍器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宣德府軍器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廣平路甲局,院長一員。 東平等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通州甲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蘇州甲匠提舉司,秩正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欠州武器局,秩從五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大都甲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大都箭局,秩從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大寧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豐州雜造局,秩正六品,達魯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員。 歸德府軍器局,院長一員。 汝寧府軍器局,院長一員。 陳州軍器局,院長一員。 許州軍器局,秩從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咸平府軍器人匠局,秩從七品,達魯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員。 大都弓匠提舉司,秩正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雙搭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員。 成吉里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員。 通州弓局,院長一員。 大都弦局,大使、副使各一員。 至元三十年,改提舉司置局。 隆興路軍器人匠局,達魯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員。 至元三十年置。 平灤路軍器人匠局,大使、副使各一員。 至元三十年置。 大都雜造局,提領二員。 元貞二年置。 太仆寺,秩從二品,掌阿塔思馬匹,受給造作鞍轡之事。 中統四年,設群牧所。 至元十六年,改尚牧監。 十九年,又改太仆院。 二十年,改衛尉院。 二十四年,罷院,立太仆寺。 又別置尚乘寺以管鞍轡,而本寺止管阿塔思馬匹。 二十五年,隷中書,置提調官二員。 大德十一年,復改太仆院。 至大四年,仍為寺。 卿二員,從二品;少卿二員,從四品;丞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員,令史七人,譯史、知印、通事各二人,奏差四人,回回令史一人,典吏二人。 尚乘寺,秩正三品,掌上禦鞍轡輿輦。 阿塔思群牧騸馬驢騾,及領隨路局院鞍轡等造作,收支行省歲造鞍轡,理四怯薛阿塔赤詞訟,起取南北遠方馬匹等事。 卿四員,正三品;少卿二員,從四品;丞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員,令史六人,譯史二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 至元二十四年,罷衛尉院,始設尚乘寺,領資乘庫。 大德十一年,升為院,秩從二品。 至大四年,復為寺。 延祐七年,降從三品。 資乘庫,秩從五品,提點四員,從五品;大使三員,正六品;副使四員,正七品;庫子四人。 掌收支鞍轡等物。 至元十三年置。 二十年,隷衛尉。 二十四年,隷尚乘寺。 長信寺,秩正三品,領大斡耳朵怯憐口諸事。 卿四員,正三品;少卿二員,從四品;寺丞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各一員,令史六人,譯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 大德五年置。 至大元年,改升為院。 四年,仍為寺,卿五員,增少卿一員,以宦者為之。 延祐七年,省寺卿、少卿各一員,定置如上。 怯憐口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領大都、上都二鐵局並怯憐口人匠,以材木鐵炭皮貨諸色,備斡耳朵各枝房帳之需。 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一人,司吏四人。 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鐵局,秩從五品,掌斡耳朵上下往來造作妝釘房車,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鐵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十六年置。 掌職如前。 長秋寺,秩正三品,掌武宗五斡耳朵戶口錢糧營繕諸事。 寺卿五員,正三品;少卿二員,從四品;寺丞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各一員,令史六人,譯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 皇慶二年置。 其屬二: 怯憐口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掌正宮造作之役,達魯花赤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一人,司吏四人。 至大元年,斡耳朵三位下撥到人匠五百九十三戶,始置提舉司,隷中政院,後屬長信寺。 怯憐口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掌領武宗軍上北來人匠,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至大元年置。 第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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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