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二月,博士李時衍等議:「歷代廟制,俱各不同。 欲尊祖宗,當從都宮別殿之制;欲崇儉約,當從同堂異室之制。 」三月十一日,尚書段那海及太常禮官奏曰:「始議七廟,除正殿、寢殿、正門、東西門已建外,東西六廟不須更造,余依太常寺新圖建之。 」遂為前廟、後寢,廟分七室。 二十一年三月丁卯,太廟正殿成,奉安神主。 九月,廟室掛鐵綱釘鏨籠門告成。 二十二年十二月丁未,皇太子薨。 太常博士議曰:「前代太子薨,梁武帝謚統曰昭明,齊武帝謚長懋曰文惠,唐憲宗謚寧曰惠昭,金世宗謚允恭曰宣孝,又建別廟以奉神主,準中祀以陳登歌,例設令丞,歲供灑掃。 斯皆累代之典,莫不追美洪休。 」時中書、翰林諸老臣,亦議宜加謚,立別廟奉祀。 遂謚曰明孝太子,作主用金。 二十五年冬享,制送白馬一。 三十年十月朔,皇太子祔于太廟。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追尊皇考為皇帝,廟號裕宗。 元貞元年冬十月癸卯,有事于太廟。 中書省臣言:「去歲世祖、皇后、裕宗祔廟,以綾代玉冊。 今玉冊、玉寶成,請納諸各室。 」帝曰:「親饗之禮,祖宗未嘗行之。 其奉冊以來,朕躬祝之。 」命獻官迎導入廟。 大德元年十一月,太保月赤察兒等奏請廟享增用馬,制可。 二年正月,特祭太廟,用馬一,牛一,羊鹿野豕天鵝各七,余品如舊,為特祭之始。 四年八月,以皇妣、皇后祔。 六年五月戊申,太廟寢殿災。 十一年,武宗即位,追尊皇考為皇帝,廟號順宗。 太祖室居中,睿宗西第一室,世祖西第二室,裕宗西第三室,順宗東第一室,成宗東第二室。 追尊先元妃為皇后,祔成宗室。 至大二年春正月乙未,以受尊號,恭謝太廟,為親祀之始。 十月,以將加謚太祖、睿宗,擇日請太祖、睿宗尊謚于天,擇日請光獻皇后、莊聖皇后尊謚于廟,改制金錶神主,題寫尊謚廟號。 十二月乙卯,親享太廟,奉玉冊、玉寶。 加上太祖聖武皇帝尊謚曰法天啟運,廟號太祖,光獻皇后曰翼聖。 加上睿宗景襄皇帝曰仁聖,廟號睿宗,莊聖皇后曰顯懿。 其舊制,金錶神主,以櫝貯兩旁,自是主皆范金作之,如金錶之制。 延祐七年,仁宗升祔,增置廟室。 太常禮儀院下博士檢討歷代典故,移書禮部、中書集議曰:「古者天子祭七代,兄弟同為一代,廟室皆有神主,增置廟室。 」又議:「大行皇帝升祔太廟,七室皆有神主,增室不及。 依前代典故,權于廟內止設幄座,面南安奉。 今相視得第七室近南對室地位,東西一丈五尺,除設幄座外,余五尺,不妨行禮。 」乃結綵為殿,置武宗室南,權奉神主。 十月戊子,英宗將以四時躬祀太廟,命太常禮官與中書、翰林、集賢等官集議其禮制,曰:「此追遠報本之道也,毋以朕勞而有所損焉,其一遵典禮。 」丙寅,中書以躬謝太廟儀注進。 十一月丙子朔,帝禦齋宮。 丁丑,備法駕儀衛,躬謝太廟,至欞星門駕止,有司進輦不禦,步至大次,服袞冕端拱以俟。 禮儀使請署祝,帝降禦座正立書名。 及讀祝,敕高贊禦名。 至仁宗室,輒歔欷流涕,左右莫不感動。 退至西神門,殿中監受圭,出降沒階乃授。 甲辰,太常進時享太廟儀式。 至治元年正月乙酉,始命于太廟垣西北建大次殿。 丙戌,始以四孟月時享,親祀太室。 禮成,坐大次謂群臣曰:「朕纘承祖宗丕緒,夙夜祗慄,無以報稱,歲惟四祀,使人代之,不能至如在之誠,實所未安。 自今以始,歲必親祀,以終朕身。 」五月,中書省臣言:「以廟制事,集御史台、翰林院、太常院臣議。 謹按前代廟室,多寡不同。 晉則兄弟同為一室,正室增為十四間,東西各一間。 唐九廟,後增為十一室。 宋增室至十八,東西夾室各一間,以藏祧主。 今太廟雖分八室,然兄弟為世,止六世而已。 世祖所建前廟後寢,往歲寢殿災。 請以今殿為寢,別作前廟十五間,中三間通為一室,以奉太祖神主,余以次為室,庶幾情文得宜。 謹上太常廟制。 」制曰:「善,期以來歲營之。 」 二年春正月丁丑,始陳鹵簿,親享太廟。 三月二十三日,以新作太廟正殿,夏秋二祭權止。 秋八月丙辰,太皇太后崩,太常院官奏:「國哀以日易月,旬有二日外,乃舉祀事。 有司以十月戊辰,有事于太廟,取聖裁。 」制曰:「太廟禮不可廢,迎香去樂可也。 」又言:「太廟興工未畢,有妨陳宮縣樂,請止用登歌。 」從之。 三年春三月戊申,祔昭獻元聖皇后于順宗室。 夏四月六日,上都分省參議速速,以都堂旨,太廟夾室未有制度,再約台院等官議定。 博士議曰:「按《爾雅》曰‘室有東西廂曰廟’,《注》:‘夾室前堂。 ’同禮曰‘西夾南向’,《注》曰‘西廂夾室’。 此東西夾室之正文也。 賈公彥曰:‘室有東西廂曰廟,其夾皆在序。 ’是則夾者,猶今耳房之類也。 然其制度,則未之聞。 東晉太廟正室一十六間,東西儲各一間,共十有八。 所謂儲者,非夾室與?唐貞觀故事,遷廟之主,藏於夾室西壁,南北三間。 又宋哲宗亦嘗于東夾室奉安,後雖增建一室,其夾室仍舊。 是唐、宋夾室,與諸室制度無大異也。 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 今廟制皆不合古,權宜一時。 宜取今廟一十五間,南北六間,東西兩頭二間,準唐南北三間之制,壘至棟為三間,壁以紅泥,以準東西序,南向為門,如今室戶之制,虛前以準廂,所謂夾室前堂也。 雖未盡合于古,于今事為宜。 」六月,上都中書省以聞,制若曰「可」。 壬申,敕以太廟前殿十有五間,東西二間為夾室,南向。 秋七月辛卯,太廟落成。 俄,國有大故,晉王即皇帝位。 十二月戊辰,追尊皇考晉王為皇帝,廟號顯宗,皇妣晉王妃為皇后。 庚午,盜入太廟,失仁宗及慈聖皇后神主。 壬申,重作仁廟二金主。 丙午,御史趙成慶言:「太廟失神主,乃古今莫大之變。 由太常禮官不恭厥職,宜正其罪,以謝宗廟,以安神靈。 」制命中書定罪。 泰定元年春正月甲午,奉安仁宗及慈聖皇后二神主。 丁丑,御史宋本、趙成慶、李嘉賓言:「太廟失神主,已得旨,命中書定太常失守之罪。 中書以為事在太廟署令,而太常官屬居位如故。 昔唐陵廟皆隷宗正。 盜斫景陵門戟架,既貶陵令丞,而宗正卿亦皆貶黜。 且神門戟架比之太廟神主,孰為輕重?宜定其罪名,顯示黜罰,以懲不恪。 」不報。 先是,博士劉致建議曰: 竊以禮莫大於宗廟。 宗廟者,天下國家之本,禮樂刑政之所自出也。 唐、虞、三代而下,靡不由之。 聖元龍興朔陲,積德累功,百有餘年,而宗廟未有一定之制。 方聖天子繼統之初,定一代不刊之典,為萬世法程,正在今日。 第30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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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第3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