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二年五月,中書省札付都水監:運糧河堤自楊村至河西務三十五處,用葦一萬九千一百四十束,軍夫二千六百四十九名,度三十日畢。 於是本監分官率濠寨至楊村歷視壞堤,督巡河夫修理,以霖雨水溢,故工役倍元料,自寺洵口北至蔡村、清口、孫家務、辛莊、河西務堤,就用元料葦草,修補卑薄,創築月堤,頗有成功。 其楊村兩岸相對出水河口四處,葦草不敷,就令軍夫采刈,至九月住役。 楊村河上接通惠諸河,下通滹沱入江淮,使官民舟楫直達都邑,利國便民。 奈楊村堤岸隨修隨圮,蓋為用力不固,徒煩工役,其未修者,候來春水涸土干,調軍夫修治。 延祐六年十月,省臣言:「漕運糧儲及南來諸物商賈舟楫,皆由直沽達通惠河。 今岸崩泥淺,不早疏濬,有礙舟行,必致物價翔湧。 都水監職專水利,宜分官一員,以時巡視,遇有頽圮淺澀,隨宜修築,如功力不敷,有司差夫助役,怠事者究治。 」從之。 至治元年正月十一日,漕司言:「夏運海糧一百八十九萬餘石,轉漕往返,全藉河道通便,今小直沽氵義河口潮汐往來,淤泥壅積七十餘處,漕運不能通行,宜移文都水監疏滌。 」工部議:「時農作方興,兼民多艱食,若不差軍助役,民力有所不逮。 」樞密院言:「軍人不敷。 」省議:「若差民丁,方今東作之時,恐妨歲事。 其令大都募民夫三千,日給傭鈔一兩、糙粳米一升,委正官提調,驗日支給,令都水監暨漕司官同督其事。 」四月十一日入役,五月十日工畢。 泰定元年二月,樞府臣奏:「臨清萬戶府言,至治元年霖雨,決壞運糧河岸,宜差軍修築。 臣等議,誠利益事,令本府差軍三百執役。 」從之。 三年三月,都水監言:「河西務菜市灣水勢沖嚙,與倉相近,將來為患,宜于劉二總管營相對河東岸,截河築堤,改水道與舊河合,可杜後患。 」四年正月,省臣奏準,樞府差軍五千,大都路募夫五千人,日支糙米五升、中統鈔一兩,本監工部委官與前衛董指揮同監役,是年三月十八日興工,六月十一日工畢。 致和元年六月六日,臨清禦河萬戶府言:「泰定四年八月二日,河溢,壞營北門堤約五十步,漂舊樁木百餘,崩圮猶未已。 」工部議:「河岸崩摧,理宜修治,既都水監會計工物,各處支給,其役夫三千人,若擬差民,方春恐妨農務,宜移文樞密院撥軍。 」省準修舊堤岸,展闊新河口東岸,計工五萬九千九百三十七,用軍三千、木匠十人。 天歷二年三月,漕司言:「元開劉二總管營相對河,比舊河運糧迂遠,乞委官相視,復開舊河便。 」四月九日,奏準,差軍七千,委兵部員外郎鄧衡、都水監丞阿里、漕使太不花等督工修濬。 後以冬寒,候凍解興役。 三年,工部移文大都,于近甸募民夫三千,日支糙粳米三升、中統鈔一兩,兵部改委辛侍郎暨元委官修闢。 至順元年六月,都水監言:「二十三日夜,白河水驟漲丈餘,觀音寺新修護倉堤,已督有司差夫救護,今水落尺餘,宜候伏槽興作。 」 禦河 禦河,自大名路魏縣界經元城縣泉源鄉于村度,南北約十里,東北流至包家渡,下接館陶縣界三口。 禦河上從交河縣,下入清池縣界。 又永濟河在清池縣西三十里,自南皮縣來,入清州,今呼為禦河也。 至元三年七月六日,都水監言:「運河二千餘里,漕公私物貨,為利甚大。 自兵興以來,失于修治,清州之南,景州以北,頽闕岸口三十餘處,淤塞河流十五里。 至癸巳年,朝廷役夫四千,修築浚滌,乃復行舟。 今又三十餘年,無官主領。 滄州地分,水面高於平地,全藉堤堰防護。 其園圃之家掘堤作井,深至丈餘,或二丈,引水以溉蔬花。 復有瀕河人民就堤取土,漸至闕破,走泄水勢,不惟澀行舟,妨運糧,或致漂民居,沒禾稼。 其長蘆以北,索家馬頭之南,水內暗藏樁橛,破舟船,壞糧物。 」部議以濱河州縣佐貳之官兼河防事,于各地分巡視,如有闕破,即率眾修治,拔去樁橛,仍禁園圃之家毋穿堤作井,栽樹取土。 都省準議。 七年,省臣言:「禦河水泛武清縣,計疏濬役夫一十,工八十日可畢。 」從之。 至大元年六月二十九日,左翼屯田萬戶府呈:「五月十八日申時,水決會川縣孫家口岸約二十餘步,南流灌本管屯田,已移文河間路、武清縣、清州有司,多發丁夫,管領修治。 」由是樞密院檄河間路、左翊屯田萬戶府,差軍並工築塞。 十月,大名路浚州言:「七月十一日連雨至十七日,清、石二河水溢李家道,東南橫流。 詢社長高良輩,稱水源自衛輝路汲縣東北,連本州淇門西舊黑蕩泊,溢流出岸,漫黃河古堤,東北流入本州齊賈泊,復入禦河,漂及門民舍。 竊計今歲水勢逆行,及下流漳水漲溢遏絶不能通,以致若此,實非人力可勝。 又西關水手佐聚稱,七月十二日卯時,禦河水驟漲三尺,十八日復添四尺,其水逆流,明是下流漲水壅逆,擬差官巡治。 」 延祐三年七月,滄州言:「清池縣民告,往年景州吳橋縣諸處禦河水溢,衝決堤岸,萬戶千奴為恐傷其屯田,差軍築塞舊泄水郎兒口,故水無所泄,浸民廬及已熟田數萬頃,乞遣官疏闢,引水入海。 及七月四日,決吳橋縣柳斜口東岸三十餘步,千戶移僧又遣軍閉塞郎兒口,水壅不得泄,必致漂蕩張管、許河、孟村三十餘村黍谷廬舍,故本州摘官相視,移文約會開闢,不從。 」四年五月,都水監遣官與河間路官相視元塞郎兒口,東西長二十五步,南北闊二十尺,及堤南高一丈四尺,北高二丈餘,復按視郎兒口下流故河,至滄州約三十餘里,上下古蹟寬闊,及減水故道,名曰盤河。 今為開闢郎兒口,增浚故河,決積水,由滄州城北達滹沱河,以入于海。 泰定元年九月,都水監遣官督丁夫五千八百九十八人,是月二十八日興工,十月二日工畢。 灤河 灤河,源出金蓮川中,由松亭北,經遷安東、平州西,瀕灤州入海也。 王曾《北行錄》云:「自偏槍嶺四十里,過烏灤河,東有灤州,因河為名。 」 至元二十八年八月,省臣奏:「姚演言,奉敕疏濬灤河,漕運上都,乞應副沿河蓋露囷工匠什物,仍預備來歲所用漕船五百艘,水手一萬,牽船伕二萬四千。 臣等集議,近歲東南荒歉,民力凋弊,造舟調夫,其事非輕,一時並行,必致重困。 請先造舟十艘,量撥水手試行之,如果便,續增益。 」制可其奏,先以五十艘行之,仍選能人同事。 大德五年八月十三日,平灤路言:「六月九日霖雨,至十五日夜,灤河與淝、洳三河並溢,沖圮城東西二處舊護城堤、東西南三面城牆,橫流入城,漂郭外三關瀕河及在城官民屋廬糧物,沒田苗,溺人畜,死者甚眾,而雨猶不止。 至二十四日夜,灤、漆、淝、洳諸河水復漲入城,余屋漂蕩殆盡。 」乃委吏部馬員外同都水監官修之,東西二堤,計用工三十一萬一千五十,鈔八千八十七錠十五兩,糙粳米三千一百一十石五斗,樁木等價鈔二百七十四錠二十六兩四錢。 第26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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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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