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正月丁卯,太白晝見。 戊辰,亦如之。 太陰犯畢宿右股東第四星。 甲戌,太白犯建星西第四星。 二月丙午,太陰犯填星。 三月戊辰,太白犯壘壁陣東方第五星。 四月壬子,熒惑犯靈台東北星。 五月辛酉,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將。 流星如酒杯大,色青白,光明燭地,起自房宿之側,緩緩西行,沒于太微垣右執法之下。 七月丁丑,填星、歲星、熒惑聚于角、亢。 己卯,太陰犯畢宿左股北第二星。 八月乙未,太陰犯建星東第三星。 己亥,太陰犯壘壁陣東方第六星。 九月丁丑,太陰犯井宿東扇南第一星。 十月辛卯,熒惑犯天江東第二星。 己酉,熒惑犯鬥宿杓星西第二星,太陰犯右執法。 庚戌,太陰犯太微東垣上相。 閏十月戊辰,太白、辰星、熒惑聚于鬥宿。 太陰犯畢宿右股北第四星,又犯左股北第三星。 壬申,太白犯辰星。 十一月己丑,太白犯熒惑。 太陰犯壘壁陣東方第五星。 丙申,太陰犯畢宿大星。 癸卯,太陰犯太微西垣上將。 十二月丙辰,太陰犯太白。 癸亥,太陰犯畢宿右股第二星。 庚午,歲星掩房宿北第一星。 辛未,太陰犯太微垣右執法。 二十六年正月戊戌,太陰犯太微西垣上將。 辛丑,太陰犯亢宿距星。 二月戊午,太陰犯畢宿大星。 丁丑,歲星退行,犯房宿北第一星。 歲星守鈎鈐。 三月甲午,太陰犯左執法。 四月己未,太陰犯軒轅大星。 乙丑,太陰犯西咸西第一星。 丙子,太白入犯鬼宿積屍氣。 六月癸酉,流星如酒杯大,色青白,尾跡約長尺餘,起自心宿之側,東南行,光明燭地,沒于近濁。 七月丁酉,熒惑犯鬼宿積屍氣。 甲辰,太白晝見。 丙午、丁未、戊申,皆如之。 八月辛亥,太白晝見。 己未,太陰掩牛宿南三星。 庚午,歲星犯鈎鈐。 乙亥,太陰掩軒轅大星。 九月壬辰,太白犯太微垣右執法。 庚子,孛星見于紫微垣北斗權星之側,色如粉絮,約斗大,往東南行,過犯天棓星。 辛丑,孛星測在尾十八度五十分。 壬寅,孛星測在女二度五十分。 癸卯,孛星測在女九度九十分。 甲辰,孛星測在虛初度八十分。 太陰犯太微西垣上將。 乙巳,孛星出紫微垣北斗權星、玉衡之間,在於軫宿,東南行,過犯天棓,經漸台、輦道,去虛宿、壘壁陣西方星,始消滅焉。 丙午,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將。 十一月乙酉,太白犯填星。 丁亥,太白犯房宿北第一星。 戊子,熒惑犯太微東垣上相,太白犯鍵閉。 己丑,流星如酒杯大,分為三星,緊相隨,前星色青明,後二星色赤,尾跡約長二丈餘,起自東北,緩緩往西南行,沒于近濁。 庚寅,太陰犯畢宿右股北第四星。 丙申,太白、歲星、辰星聚于尾宿。 庚子,太陰犯太微東垣上相。 辛丑,填星犯房宿北第一星。 甲辰,太白犯歲星。 十二月戊午,太陰犯畢宿大星。 庚申,太陰犯井宿西扇北第二星。 乙丑,太陰犯軒轅左角。 丙寅,太陰犯太微西垣上將。 辛未,太陰犯西咸西第一星。 甲戌,太陰犯建星西第三星。 二十七年正月癸巳,太陰犯太微西垣上將。 二月乙卯,太陰犯井宿西扇北第二星。 三月辛巳,填星退犯鍵閉星。 四月丙寅,太陰犯壘壁陣西方第四星。 六月乙卯,太陰犯氐宿東北星。 辛未,太陰犯井宿西扇北第二星。 七月壬辰,熒惑犯氐宿東南星。 丙申,太陰犯畢宿大星。 己亥,太陰犯井宿東扇南第二星。 八月庚戌,熒惑犯房宿北第二星。 癸丑,太陰犯建星西第二星。 九月丁丑,填星犯房宿北第一星,熒惑犯天江南第二星。 乙酉,太陰犯壘壁陣東方第六星。 辛卯,填星犯鍵閉,太陰犯畢大星。 癸巳,太陰犯井宿西扇北第二星。 丁酉,熒惑犯鬥宿西第二星。 十月戊午,太陰犯畢宿右股西第二星。 辛酉,太陰犯井宿東扇南第三星。 癸亥,太陰犯鬼宿西南星。 丁卯,歲星、太白、熒惑聚于鬥宿。 十一月戊寅,太白晝見。 庚辰,太陰犯壘壁陣東方南東第一星。 余見本紀。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志第三上 五行一 人與天地,參為三極,災祥之興,各以類至。 天之五運,地之五材格拉底的大弟子柏拉圖有影響,故得此名,以示與柏拉圖學,其用不窮,其初一陰陽耳,陰陽一太極耳。 而人之生也,全付畀有之,具為五性,著為五事,又著為五德,修之則吉,不修則凶,吉則致福焉,不吉則致極焉。 征之於天,吉則休征之所應也,不吉則咎徵之所應也。 天地之氣,無感不應,天地之氣應,亦無物不感,而況天子建中和之極,身為神人之主,而心範圍天地之妙,其精神常與造化相流通,若桴鼓然。 故軒轅氏治五氣,高陽氏建五官,夏後氏修六府,自身而推之於國,莫不有政焉。 其後箕子因之,以衍九疇,其言天人之際備矣。 漢儒不明其大要,如夏侯勝、劉向父子,競以災異言之,班固以來采為《五行志》,又不考求向之論著本於伏生。 生之《大傳》言:「六沴作見,若是共禦,五福乃降;若不共禦,六極其下。 禹乃共闢厥德,爰用五事,建用王極。 」後世君不建極,臣不加省,顧乃執其類而求之,惑矣。 否則判而二焉,如宋儒王安石之論,亦過也。 天人感應之機,豈易言哉!故無變而無不修省者,上也;因變而克自修省者,次之;災變既形,修之而莫知所以修,省之而莫知所以省,又次之;其下者,災變並至,敗亡隨之,訖莫修省者,刑戮之民是已。 歷考往古存亡之故,不越是數者。 元起朔漠,方太祖西征,角端見于東印度,為人語云「汝主宜早還」,意者天告之以止殺也。 憲宗討八赤蠻于寬田吉思海,會大風,吹海水盡涸,濟師大捷,憲宗以為「天導我也」。 以此見五方不殊性,其于畏天,有不待教而能者。 世祖兼有天下,方地既廣,郡邑災變,蓋不絶書,而妖孽禍眚,非有司言狀,則亦不得具見。 昔孔子作《春秋》,所紀災異多矣,然不著其事應;聖人之知猶天也,故不妄意天,欲人深自謹焉。 乃本《洪範》,仿《春秋》之意,考次當時之災祥,作《五行志》。 五行,一曰水。 潤下,水之性也。 失其性為沴,時則霧水暴出,百川逆溢,壞鄉邑,溺人民,及凡霜雹之變,是為水不潤下。 其征恆寒,其色黑,是為黑眚黑祥。 第2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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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第203頁